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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延遲退休並非“千夫所指”,超1/3職工支持

一直以來,延遲退休都面臨較大爭議,比如曾有網絡調查顯示,90%甚至超過95%的人反對延遲退休。不過最新一項學術研究表明,反對者實際可能只有62.05%,而支持者卻有37.95%。為什麽延遲退休會有這麽多的潛在支持者?又為什麽反對者會更多?延遲退休如果並非“千夫所指”,那我們需要什麽樣的延遲退休政策?

延遲退休並非“千夫所指”

超1/3職工支持延遲退休

2018年底,華南理工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陽義南在《參留職工真的都反對延遲退休嗎?》一文中指出,不同於網絡調查反映出來的“民意”,實際上願意延遲退休者約有37.95%,遠高於之前網絡調查的10%甚至不到5%的比例。

陽義南指出,網絡調查並非基於隨機樣本,結果有較大誤差,且代表性也不夠;而以往文獻主要是研究職工“延退意願”的強弱,並沒有甄別出誰會是延遲退休支持者、誰又是延遲退休反對者。“這使得我們無法預知勞動者真實的退休期望,不清楚究竟有多大比例的勞動者接受或反對延遲退休,導致決策者缺乏有力參考。”他說。

這項研究基於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CLDS)在全國隨機抽樣得到的6112個樣本。該數據從兩個方面詢問了被訪者的退休預期。一個是受訪者是否讚成延遲退休(退休意願),選擇“較讚同”(15.87%)、“非常讚同”(4.58%)的比例合計20.45%,這遠高於網絡調查的數據。

另一個是將被訪者認為的理想退休年齡減去法定退休年齡,進而判斷其屬於哪一類型的退休者(退休類別),結果發現屬於延遲退休支持者的比例為9.65%,雖然比例較低,但也要高於大多數網絡調查的數據。

陽義南使用“退休意願”、“退休類別”這兩個測量指標進行了測算,將受訪者進行歸類,得出結果顯示,實際上受訪者支持提前或正常退休的比率是62.05%,而支持延遲退休的比率為37.95%,即延遲退休的支持者超過1/3,這說明延遲退休年齡的改革並非“千夫所指”。

為什麽要從多個方面、使用多個測量指標來對受訪者進行研究呢?陽義南告訴南都記者,調查者很難直接觀察到受訪者內心對退休的真實想法,而有時候,職工自己可能也不清楚自身的退休傾向。但可以向他們詢問一系列有關退休的問題,根據受訪者回答的結果來判斷其真實意願。“這就像一個測謊儀,讓你說出真話。” 他說。

怪相:

早退拿的多,晚退卻拿的少

誰在支持延遲退休?有學者調查發現,身處管理崗的職工要比非管理崗的職工更易於接受延遲退休;與民營、私營企業職工相比,政府機構、事業部門、國企、外企部門的職工更易於接受延遲退休。

陽義南在論文中也指出,工資高、機構事業部門、職務高、家庭經濟負擔重等勞動者更有可能接受延遲退休政策。“尤其是受教育時間長的高學歷者,參加工作時間晚,如果太早退休會浪費高品質的人力資源。”他說。

他表示,當前我國實行的是基於法定退休年齡的強製退休制度。按照規定,我國職工只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達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即我國法定退休年齡就是領取退休金的年齡,延遲退休年齡,就是延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陽義南表示,現在許多反對者與其是在反對延遲退休,不如說是反對延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同時,我國現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沒有嚴格遵循精算平衡的待遇計發原則,存在“早退拿得多,晚退拿得少”的“倒掛”現象。這種扭曲的激勵機制會誘導職工選擇盡早退休,希望早日領取養老金,落袋為安。但這並不符合我國當下的人口形勢和勞動力形勢,也會給我國帶來更大的養老金壓力。

他指出,雖然許多人反對延遲退休,但並不是真的退休後就不工作了。我國人口預期壽命越來越長,許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還很健康,繼續工作的意願比較強。一些調查也發現,許多職工退休後繼續兼職、半就業、斷斷續續就業的情況很常見。

此外,由於養老金待遇偏低、家庭養老功能退化、社會需要等原因,也使我國退休職工再就業的現象比較普遍。

學者:應把“法定退休年齡”與“領取養老金年齡”分開

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延遲退休這一政策至今仍未頒布。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曾對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提出明確要求,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十三五”期間將頒布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也就是說,2019、2020這兩年應頒布漸進式延遲退休的方案。

陽義南認為,制定和頒布延遲退休方案,應注意把法定退休年齡與領取養老金年齡區分開。法定退休年齡隻作為可以開始領取全額養老金的起點,而不是強製退出勞動力市場的標準,應逐步改革強製退休制度,改而實行彈性退休制度。

所謂彈性退休制度,就是提供一個時間段的“退休視窗”,允許職工根據自身的教育、健康、家庭、對閑暇的偏好等因素自主選擇退休年齡。陽義南表示,這是當前老齡化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退休制度。

同時,他認為我國現行基本養老金計發公式的設計存在不足,使得最優退休年齡與法定退休年齡並不匹配。因此,要改進養老金待遇的計發公式,將退休待遇與退休年齡掛鉤,嚴格按精算平衡原則來計算職工可以領取的養老金,使得養老金待遇對退休行為的影響保持“中性”。“早退也賺不到,晚退也不會虧,讓職工真正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選擇自己的退休年齡。”他說。

另外,他還認為,由於我國人口出生率下降過快,勞動力供給面臨壓力,應重視對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和使用。為願意延遲退休的職工發放額外的養老金計發獎勵,是世界老齡化國家鼓勵老年職工繼續就業的通行做法。此外,許多國家也在為老年職工就業提供服務,大大促進了老年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我國也應該提倡‘積極老齡化’的理念,為老年職工繼續就業、再就業提供培訓、就業推介等服務。”他建議。

文/胡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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