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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聯合警示:謹防部分第三方平台消費返利風險

  六部委聯合警示“消費返利”三大風險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實習記者 朱沛鎔)近年來,“消費返利”模式逐漸走進公眾視野,“滿500元返500元”之類的宣傳語對普通消費者來說頗有誘惑性,但消費返利這一模式背後存在的風險值得引起警惕。4月12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警察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提醒消費者應注意“消費返利”中存在的高額返利難以實現、資金安全無法保障、運行模式存違法風險三大問題。

  所謂的消費返現,是一些第三方平台打著“創業”、“創新”的旗號,以“購物返本”、“消費等於賺錢”、“你消費我還錢”為噱頭,承諾高額甚至全額返還消費款、加盟費等,以此吸引消費者、商家投入資金。央行等六部門指出,此類“消費返利”不同於正常商家返利促銷活動,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首先是高額返利難以實現。監管部門指出,返利資金主要來源於商品溢價收入、會員和加盟商繳納的費用,多數平台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實體經濟和收益,資金運轉和高額返利難以長期維系。其次是資金安全無法保障。一些平台通過線上、線下途徑,以“預付消費”、“充值”等方式吸收公眾和商家資金,大量資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轉移資金、卷款跑路的風險。

  另外,消費返現的運營模式存在違法風險。央行等部門強調,一些平台虛構盈利前景、承諾高額回報,授意或默許會員、加盟商虛構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繳納一定比例費用,謀取高額返利,平台則通過此方式達到快速吸收公眾資金的目的。部分平台還採用傳銷的手法,以所謂“動態收益”為誘餌,要求加入者繳納入門費並“拉人頭”發展人員加入,靠發展下線獲取提成。平台及參與人員的上述行為具有非法集資、傳銷等違法行為的特徵。

  以消費返利為包裝,從事非法集資的案例此前就已出現過。江蘇省警察廳經偵總隊此前通報過一種專門針對老年人群體的“老媽樂”投資消費返利騙局。不法分子以造福老年群體為幌子,標榜著“消費越多,返利越多”的口號,進行高額返利、免費旅遊等福利手段邀請老年人入會並騙取資金,引誘老年人進行非理性投資消費。

  據了解,2017年9月,遼寧大連王女士一家投資“老媽樂”共計20萬元,但後來王女士一家收回本金遇到難題。無獨有偶,2018年初,江蘇常州一市民也在“老媽樂”投入了18萬餘元,這筆錢同樣打了水漂,不僅店家當初所承諾的高額返利突然中斷,連店家也消失無蹤。江蘇省警察廳經偵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類似這些公司本身不具備融資資質,向社會公開宣傳、吸收資金,其行為已經涉嫌非法集資。

  按照有關規定,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參與傳銷屬違法行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如何防範和識別返利騙局的問題,北京科技大學金融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博士生導師劉澄表示,正規的商家消費返利活動存在可持續性,不會突發無法兌現攜款而逃等現象。其次,產品本身具有相應價值,全額返現、高額返現自然風險度較大,應杜絕貪小便宜、盲目消費等心理現象,進行正當消費,明確商家返現背後的真正原因(產品過季促銷等)。最後,要對價格遠高於價值的返利商品進行多方位衡量,提高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

  劉澄介紹,目前對於涉嫌非法集資的消費返利行為,投資者在遭遇投資虧損後,即便采取法律起訴手段,也可能面臨證據不足等情況,難以挽回損失。所以在加強市場監督部門與經偵部門聯合打擊的基礎上,普通消費者還是應該首先提高警惕,學習金融安全知識。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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