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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他人電腦挖礦辯稱無罪?看日本法院如何判決

文/國鋒

來源/31QU

據日本當地媒體報導,今日日本橫濱地方法院開庭審判利用Coinhive在他人電腦上挖掘虛擬貨幣一案,被告雖然承認了在網站上設定Coinhive的行為,但並不承認Coinhive為病毒,因此作出無罪申辯。

律師認為,根據日本相關法律,針對上述行為,被告將會被判處2年以下徒刑或30萬日元以下罰款。警方表示,未經訪問者同意,使用訪問者的PC進行虛擬貨幣挖掘是違法的。訪客的“不確認”的采礦行為不能說已經獲得了社會協定,並且使用他人的個人電腦和電力來獲得獎勵的行為偏離了允許的範圍。

在日本,這並不是首例控制他人電腦挖礦的案例。

2018年7月2日,仙台地方法院於對兵庫縣尼崎市一名為獲得虛擬貨幣而未經同意使用他人電腦進行電算處理“挖礦”並因違法獲取並提供他人的指令電磁記錄等罪名被捕的24歲的無業男子下達判決。被告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這也是日本全國第一次對違法挖礦的行為進行判刑。

據報導,被告在1-2月間,在一款網絡遊戲輔助工具裡寫入了一個挖礦程式,並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登載,利用他人下載該工具進行挖礦。

3-6月間,宮城等全日本10個縣的警察機構展開了對違法挖礦行為集中取締活動,共逮捕了16名被告人。

事實上,在全球範圍內類似事件已不在少數。

2018年7月份,山東省濰坊市警察局網安支隊就破獲過類似事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0名,取保候審11名,批捕9名。

經查,大連昇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研發了挖礦監控軟體、集成挖礦程式後,通過發展下線代理,非法控制了全國389餘萬台電腦主機做廣告增值收益,在100多萬台電腦主機靜默安裝挖礦程式。兩年期間共挖取DGB幣(“極特幣”)、DCR幣(“德賽幣”)、SC(“雲產幣”)幣2600餘萬枚,共非法獲利1500餘萬元。如此大面積的挖礦控制他人電腦挖礦現象,在當時還屬首例。

隨著加密貨幣普及率越來越高,黑客也將目光轉向了更具匿名性的加密貨幣,而類似門羅這種匿名性極強,同時又可以用個人電腦挖礦的加密貨幣,更是吸引了大量黑客的注意。作為個人電腦使用者,更需要加強防範能力,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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