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明康德/報導
圖片來源:123RF
試驗藥物:LY2835219
試驗適應症:早期乳腺癌
首次公示:2018-02-11
試驗通俗題目:早期乳腺癌比較Abemaciclib聯用或不聯用標準內分泌治療的3 期研究
試驗專業題目:早期高風險淋巴結陽性激素受體陽性HER2陰性乳腺癌患者中開展的比較Abemaciclib聯用或不聯用標準內分泌治療的隨機開放3期研究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評價HR+HER2-早期乳腺癌患者接受Abemaciclib 150 mg每日兩次聯合輔助內分泌治療較輔助內分泌治療在無侵襲性疾病生存時間(IDFS根據STEEP系統的定義)方面的療效
次要目的:
1.評價Ki67指數大於等於20%的HR+HER2-早期乳腺癌患者在IDFS方面的療效(隊列1和隊列2均由中心實驗室進行)
2.評價Abemaciclib聯合輔助內分泌治療較輔助內分泌治療在無遠處複發生存時間(DRFS)和總體生存時間(OS)方面的療效
目標入組人數:國際多中心試驗:總體3580人,中國256人;
入選標準:
1年齡大於等於18歲(或根據當地法規,可接受的年齡,以年齡較大者為準)的女性和男性2患者具有確診的HR+、HER2陰性(HER2-)、早期、已切除的侵襲性乳腺癌,且無遠處轉移的證據。為滿足通過當地對主要疾病樣本的檢測確定疾病為HR+的要求,腫瘤必須為ER或PgR陽性,定義為,根據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SCO)/美國病理學家學會(CAP)關於激素受體陽性檢測的指南(Hammond et al. 2010),經免疫組織化學(IHC)檢測證實,大於等於1%的腫瘤細胞為陽性。為滿足通過當地對主要疾病樣本的檢測確定疾病為HER2-的要求,根據ASCO/CAP關於HER2檢測的指南(Wolff et al.2013),HER2陰性腫瘤定義為 - IHC得分為0/1+;或 - IHC 2+且原位雜交(ISH)無擴增,HER2與CEP17比值小於2.0,且(如報告)HER2基因平均拷貝數小於4個信號/細胞;或- ISH無擴增,HER2與CEP17比值小於2.0,且(如報告)HER2基因平均拷貝數小於4個信號/細胞。3患者必須因目前所患的惡性腫瘤接受過根治性手術治療。 對於接受腫瘤切除的患者,必須由當地病理學專家確認切除標本的邊界從組織學角度上為無侵襲性腫瘤和/或不存在乳腺管原位癌(DCIS)。如果病理學檢查證明切除邊界處有腫瘤,則可能需要進行再次切除,以獲得清晰邊界。如果再次切除後切除邊界仍存在腫瘤,患者必須接受乳房切除術才有資格參與研究。值得注意的是:腫瘤邊界為乳腺小葉原位癌(LCIS)陽性的患者有資格參與研究,不必接受再次切除。 對於接受乳腺切除的患者,邊界必須無殘餘腫瘤。值得注意的是:顯微鏡下觀察腫瘤邊界為陽性的患者,只要在進入研究前接受乳腺切除術後胸壁放療,即有研究資格。 應根據標準指南給予放療(如,乳腺切除後或腫瘤切除後)。4患者在隨機分組前必須有來自乳腺(首選)或淋巴結的腫瘤組織可用於生物標誌物分析。註:在隨機分組前,研究中心的病理學實驗室應確認是否可以獲得患者的腫瘤組織從而用於探索性分析(章節9.8.2.2)5患者必須滿足以下標準之一:A-大於等於4個同側腋窩淋巴結中有病理性腫瘤受累,或B -1-3個同側腋窩淋巴結中有病理性腫瘤受累(對於接受新輔助治療的患者,在初次診斷時存在細胞學腫瘤累及是允許的)且符合以下至少一項標準:i根據改良的Bloom-Richardson分級系統(也稱為Nottingham量表)的定義(Elston and Ellis 2002),較高組織學分級/細胞學核分級3級。病理學原發腫瘤大小大於等於5 cm (對於接受新輔助治療的患者,乳房成像顯示原發腫瘤大小大於等於5cm是允許的)在JPCF中心實驗室,根據試驗性檢測方法(如章節3.2.1中所述)確定未經治療的乳腺組織的Ki67指數大於等於20%(隊列2)。Ki67樣本要求請參見章節9.8.1.6患者必須在手術後16個月內接受隨機分組。7如果患者在進入研究時正在接受或正在啟動標準輔助內分泌治療,則在末次非內分泌治療(手術、化療或放療)後不得接受12周以上治療。這一條標準中,使用GNRH激動劑用於卵巢抑製不視為內分泌治療。註:不允許接受氟維司群輔助治療。8接受過輔助化療的患者在隨機分組前必須自化療的急性反應中恢復(不良事件通用術語標準[CTCAE]等級小於等於1級),殘餘脫髮或2級周圍神經病除外。對於不適合接受輔助化療或拒絕化療的患者,允許進入研究。患者還可能已經接受過新輔助化療。末次輔助化療給葯與隨機分組之前要求至少21天的洗脫期(假定患者未接受放療)。9接受過輔助放療的患者必須已完成放療並自放療的急性效應中完全恢復。放療結束與隨機分組之間要求至少14天的洗脫期。10根據研究者的判斷,患者已自根治性乳腺手術後的手術副作用中恢復(例如,傷口充分癒合併發症或血腫併發症)。11刪除本條;請參見納入標準 [1]12基線時(隨機分組前14天內),育齡期女性(也包括正使用GnRH激動劑進行卵巢功能抑製的女性)的血液妊娠檢測結果必須為陰性,並同意在研究期間和末劑研究治療後12周內使用高效避孕方法避孕。男性必須同意在研究期間和末劑研究治療後至少12周內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避孕且不得捐精。關於高效避孕方法的定義,可參見附錄3,絕經後狀態的定義可參見附錄5。13東部腫瘤協作組量表體能狀態小於等於1(附錄11)(Oken et al.1982)。14器官功能充分,符合以下定義的所有標準。系統:1.血液:ANC 1.5 × 10^9/L 血小板 100 × 10^9/L 血紅蛋白 8 g/dL 根據研究者判斷,患者可以通過接受紅細胞輸注達到該血紅蛋白水準。首次治療不得早於紅細胞輸注次日開始。2. 肝臟 總膽紅素 1.5 × ULN 對於吉爾伯特氏綜合征患者,如總膽紅素小於等於2.0倍ULN且直接膽紅素在正常限值之內,即允許被納入研究。ALT和AST 3 × ULN 縮略語:ALT =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NC =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AST = 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 ULN = 正常上限。15能夠吞服口服藥物。16在開展任何研究特定程式之前已提供書面的知情同意,並願意和能夠在研究期間到場,願意和能夠在治療和隨訪期間遵守研究程式。
排除標準:
1 | IV期(M1)、IA期和淋巴結陰性乳腺癌患者。(美國癌症聯合會[AJCC]乳腺癌TNM分期系統 — 第7版,Edge et al.2009)。 |
2 | 有既往乳腺癌史的患者被排除,但大於等於5年前僅接受局部治療的LCIS或DCIS除外。 有任何其他癌症(非黑色素瘤皮膚癌或宮頸原位癌除外)病史的患者被排除,除非患者的腫瘤已完全緩解且至少5年未接受治療。對於在5年內有其他非乳腺癌症病史且研究者認為複發風險極低(如,接受過手術治療的乳突性甲狀腺癌)的患者,應與研究醫學監查員進行討論其研究資格。 |
3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4 | 患者既往接受過任何CDK4和CDK6抑製劑治療。 |
5 | 患者正同時接受外源性生殖激素治療(如,口服避孕藥、激素替代治療或醋酸甲地孕酮)。末次外源性激素治療給葯與隨機分組之間的適當洗脫期(如,採用5倍半衰期消除規則)根據研究者的醫學判斷確定。註:如果所有其他非激素類治療選擇均已無法使用,允許進行陰道局部雌激素治療。 |
6 | 患者既往接受過內分泌治療用於乳腺癌預防(他莫昔芬或雷洛昔芬或芳香化酶抑製劑)。 |
7 | 患者目前已患有研究者判斷認為將使患者無法參加本研究的嚴重病症(如,重度腎損傷【例如估計腎小球率過濾小於30ml/min】、間質性肺疾病、靜息時重度呼吸困難或需要吸氧的呼吸困難、有胃部或小腸相關重大手術切除史或事先存在克羅恩氏病或潰瘍性結腸炎或已患有慢性疾病,導致基線時存在2級或以上腹瀉)。 |
8 | 患者有以下任何病症的個人史:心血管原因的昏厥、病理原因的室性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於,室性心動過速和心室纖顫)或心源性猝死。例外情況:隨機分組前大於30天心房纖顫已得到控制的患者有資格參加本研究。任何具有VTE(如,腿部和手臂DVT和/或PE)史的患者將被排除。 |
9 | 患者存在活動性細菌感染(啟動研究治療時需要靜脈注射[IV]抗生素)、真菌感染或可檢測到的病毒感染或病毒載量(如,已知人類免疫缺陷病毒陽性或已知患有活動性乙型或丙型肝炎[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不要求因納入患者而對此進行篩查。 |
10 | 患者隨機分組前14天內接受過手術。 |
11 | 患者隨機分組前30天內或5個半衰期(以時間較長者為準)接受過臨床試驗中的試驗性治療,或目前被納入任何其它類型經申辦方判斷認為科學或醫學上與本研究不相容的醫學研究(如,醫療器械)。 |
參加醫院和研究者:
序號 | 機構名稱 | 主要研究者 | 國家 | 省(州) | 城市 |
1 |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 | 徐兵河 | 中國 | 北京 | 北京 |
2 | 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 | 邵志敏 | 中國 | 上海 | 上海 |
3 | 中國人民解放軍307醫院 | 江澤飛 | 中國 | 北京 | 北京 |
4 | 北京腫瘤醫院 | 李惠平 | 中國 | 北京 | 北京 |
5 |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 | 張清媛 | 中國 | 黑龍江 | 哈爾濱 |
6 | 中山大學孫逸仙醫院 | 劉強 | 中國 | 廣東 | 廣州 |
7 | 湖南省腫瘤醫院 | 歐陽取長 | 中國 | 湖南 | 長沙 |
8 | 河南省腫瘤醫院 | 劉真真 | 中國 | 河南 | 鄭州 |
9 | 廣東省人民醫院 | 廖寧 | 中國 | 廣東 | 廣州 |
10 |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 | 宋傳貴 | 中國 | 福建 | 福州 |
11 | 山東腫瘤醫院 | 王永勝 | 中國 | 山東 | 濟南 |
12 | 浙江省腫瘤醫院 | 王曉稼 | 中國 | 浙江 | 杭州 |
13 | 河北醫科大學第四醫院 | 耿翠芝 | 中國 | 河北 | 石家莊 |
14 | 江蘇省腫瘤醫院 | 馮繼鋒 | 中國 | 江蘇 | 南京 |
15 | 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瑞金醫院 | 沈坤煒 | 中國 | 上海 | 上海 |
16 | 江蘇省人民醫院 | 唐金海 | 中國 | 江蘇 | 南京 |
17 |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 | 鄧甬川 | 中國 | 浙江 | 杭州 |
18 |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 林穎 | 中國 | 廣東 | 廣州 |
申辦部門:1. Eli Lilly and Company;2. Eli Lilly and Company;3. 美國禮來亞洲公司上海代表處
登記號:CTR2017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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