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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確認!網紅“貓娘”已落網

澎湃新聞記者 衛佳銘

龍崗警方收繳的假冒Gentle Monster品牌墨鏡。警方供圖

今年5月28日,有粉絲在微博接連發文舉報貓娘辱罵拉黑粉絲,並質疑其售假。輿論漩渦中,貓娘揚言自殺立誓“以死自證清白”,卻又在一夜間毀掉公司的電腦硬碟和監控影片,燒毀余存貨物和售假證據,攜千萬巨款和丈夫一起出逃海外。

據龍崗警方調查,涉案的3000副Gentle Monster品牌墨鏡經鑒定均為假貨,銷售利潤約為50萬元。6月1日,深圳龍崗警方宣布對貓娘售假一事立案偵查,並對其展開跨國追逃。

7月16日,幾經勸說,貓娘夫婦回國自首,回國當日,貓娘哭著說“這輩子再也不賣假貨,再也不在網上出現”。8月19日,貓娘被依法批準逮捕,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院。

被曝售假後揚言以死自證清白,毀掉證據逃往海外

2013年,貓娘注冊“美Pi貓娘”微博账號,靠做彩妝的分享和解答起家,積累下近30萬粉絲。2016年,她來到深圳,創立了自己的深圳某珠寶公司,做起珠寶網店生意,同時從日本和韓國的專櫃代購彩妝及日化產品,放在淘寶上出售。截至案發,貓娘的微博账號已有62萬粉絲。

此番售假事發,緣起於2018年5月底的一次微博爆料。

5月28日,網友@銀古桑Ginko 在微博曝光了貓娘拉黑顧客、辱罵粉絲的員工群聊天截圖。30日,該網友再次曝光貓娘店鋪銷售的GM墨鏡等產品涉假。隨後,貓娘店鋪被淘寶方面予以關店處罰。

5月31日,貓娘發布微博長文稱遭人報復,店鋪系被投訴導致關店,並非跑路,並聲稱輿情給她帶來巨大壓力,自己想結束生命。得知此事後,淘寶方面向貓娘屬地的深圳警察報警。

5月31日上午,深圳市警察局龍崗分局六約派出所民警錢興意和同事朱佳釗等人根據微博接入點的IP地址找到了貓娘家。走進院子裡,錢興意看見一名自稱為貓娘家保姆的女子正在燒東西。

錢興意以有消防隱患為由上前製止,滅火時,在灰燼中發現了一些進出貨單。錢興意隨即聯繫當地居住登記管理部門,並找到貓娘公司所在地——龍崗區橫崗街道六約的一處辦公大樓內,卻發現公司只剩主管馮某一人。

據辦案民警回應,當時公司辦公桌上10多台電腦大多已沒有主機,有主機的也被拆走了硬碟。與此同時,現場的影片監控短路,硬碟亦被拆走。馮某稱,貓娘在5月30日給所有員工發了工資,並給他們放了長假,自己負責收尾工作,正打算離開。

錢興意等民警迅速聯繫深圳市警察局經偵局、龍崗分局經偵大隊,初步研判貓娘於某有售假嫌疑。5月31日下午,警方來到貓娘公司的倉庫進行調查,在一角落找到了24副GM品牌墨鏡,又在倉庫門口堆放的快遞中找到了25副被買家退回的GM墨鏡。

當天,有消費者通過網絡成立了維權群,開始申請退款。貓娘在發微博表示會妥善處理退款的同時,已暗中和丈夫經韓國逃往日本。

6月1日,GM方面出具了涉案墨鏡的鑒定報告:全部為假貨。深圳警方隨即立案偵查,對貓娘於某及其丈夫楊某采取刑事拘留強製措施,開展追逃。

貓娘出逃前所發微博截圖。警方供圖

一夜轉移資金700萬,民警跨國追逃成功勸說親友

辦案民警告訴澎湃新聞,貓娘二人逃亡前已經處理了電腦主機、硬碟及監控,如其已轉移資產,完全有可能不再打算回國。

對此,深圳警方想到了申請紅色通報。錢興意多次聯繫楊某父親,告訴對方若兩人不回國投案,警方將申請紅通並注銷兩人護照,協調當地警方驅逐兩人或配合抓捕。

警方在調查貓娘及相關涉案人員的銀行流水,打算先凍結涉案資產時發現,早在5月30日晚,貓娘的支付寶账號就已被支取700萬現金。經調查,貓娘支付寶綁定的兩張銀行卡,分別是她丈夫楊某的父親、姑姑的账號,開戶地為哈爾濱,當時卡內餘額分別只有三毛八分和五毛四分。

6月4日下午,協作調查的哈爾濱警方回傳銀行數據顯示,又有150餘萬人民幣從貓娘淘寶账號轉到她名下的銀行卡內。次日中午,這筆資產被警方凍結。

6月5日起,貓娘被全國通緝。一個多月後的7月14日上午,楊某父親來到六約派出所遞交兩人的自首申請書,稱7月16日早上貓娘夫婦將從泰國曼谷轉運站,搭乘ZH9020班機回深圳自首。

逃亡48天后,貓娘最終歸案。8月19日,貓娘夫婦被批準逮捕,案件目前已移送檢察院。

此外,警方在倉庫中僅繳獲49副假GM墨鏡。依照相關法律,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或盈利達3萬元的,才能達到《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追溯標準。如何確定已售出的眼鏡也是假貨亦是此案關鍵。

錢興意想到,可通過支付寶訂單資訊聯繫淘寶買家寄回已購的GM墨鏡。一個個電話打出去,起初,錢興意還被誤會是騙子假裝民警詐騙,只能逐一解釋。那段日子,相熟的快遞員跟錢興意開玩笑說,“錢警官,到底還有多少眼鏡啊,門衛都不想收快遞了。”

最終,買家們寄回的幾百副GM墨鏡均被證實是假貨。

起底售假上線:假墨鏡進價200賣400五分鐘被搶購一空

據貓娘到案後供認,給她提供這些假GM眼鏡的是微博粉絲孫某。2017年,孫某通過微博聯繫貓娘,稱自己可以搞到一些大牌工廠的尾單、特殊管道的貨,雙方開始合作。

在明知孫某沒有獲得授權的情況下,貓娘從孫某處陸續購入了ACNE、雷朋墨鏡、KATE SPADE拖鞋等商品。2018年4月底,孫某送過來200副GM墨鏡,並稱這些墨鏡來自於代工廠,每副260元,正品價每副在1400元左右。

隨後,貓娘開始微博行銷,稱自己通過特殊管道從代工廠拿到一批GM墨鏡。一位曾在貓娘公司做客服的知情者表示,對於這批墨鏡貓娘只是在微博出了鏈接,為了不被淘寶方面發現也沒有標明“GM”品牌,開放購買5分鐘內就被搶購一空。

該知情者還稱,貓娘的丈夫楊某曾告訴售後人員,如果有買家懷疑是假貨,只要對方不鬧,錢和貨都可以不要。

據貓娘供認,收獲後她會讓員工對眼鏡進行品質檢測,查看有無瑕疵刮痕,並貼上品質檢測標誌。

據警方調查,半年內貓娘網店所售GM眼鏡營業額達190多萬。給貓娘供貨的“孫某”實為劉某。劉某的貨源上線來自於廣東一家眼鏡商行,其老闆林某主要從外地進貨,做眼鏡包裝賺取差價,涉及品牌包括劉GM、DIOR、萬寶龍等。

8月13日,林某亦被抓捕歸案,民警現場查獲貓娘尚未拿走的GM眼鏡2000多副。據林某交代,這批眼鏡每副進價70元,包裝材料每套12元,一般整套售價89元。今年4月底5月初,劉某從他這裡給貓娘購入幾千副GM眼鏡,林某負責提供眼鏡貨源,並以15元一套包裝的價格賣了幾千個包裝盒給貓娘。

專家觀點:社交平台應對網紅大V售假加強監管

由於電子證據認定難度大、實物證據極少,警方最初立案難度極大,辦案取證過程中幾次面臨中斷。

辦案民警錢興意在回顧此案時說,貓娘在一系列事情上計劃周密:先通過微博給60多萬粉絲發布商品秒殺資訊預告;在網店上貨時,商品描述模糊不清,不提及品牌;貨物出手後迅速下架商品鏈接,以規避網店監管;且進貨用現金交易,執法部門難以搜查到大量現貨,取證難度極大。

深圳市警察局龍崗分局六約派出所刑偵副所長鄧凱說,在這起跨國打假案件的偵破過程中,警方與企業的配合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收到貓娘售賣假眼鏡的線索後,阿里方面啟動抽檢流程,聯繫GM眼鏡權利人鑒定,向警方舉報線索,並在證實貓娘售假後對其進行關店處罰。

澎湃新聞注意到,網紅利用社交平台銷售假貨並非個例。2018年3月,《北京日報》就曾對抖音、快手網紅大V售假猖獗,社交平台成假貨櫥窗的現象進行報導。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指出,社交平台應對平台上的網紅或大V的違法行為盡到管理和注意義務,而某些粉絲發布虛假內容,單獨或者與網紅串通欺騙其他用戶,也屬於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假貨在客觀上擾亂了健康的社會經濟秩序,侵蝕正規企業的發展太空、挫傷社會的創新意識,消費者應該理性認識”,趙佔領呼籲,粉絲們應謹慎對待有關宣傳推廣商品的內容,不能出於對網紅或大V的喜好而盲目輕信。

本期見習編輯 周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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