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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納森·艾維:那個設計出iPhone的人,從蘋果離職了

本周四,蘋果公司發布公告宣布,曾經伴隨賈伯斯完成蘋果公司重振大業的設計業務最高負責人喬尼·艾維將離開蘋果,創辦自己的設計公司,同時未來還將繼續給蘋果提供設計服務。消息傳出,蘋果股價應聲下跌1%,市值縮水90億美元。

喬納森·艾維是蘋果發展史上最重要人物的人物之一。《庫克傳》作者利恩德·卡尼在書中曾經毫不避諱地提到,相比於庫克,蘋果內外都更願意將喬納森視為賈伯斯的繼承者——儘管賈伯斯最終選擇的庫克。一個有趣的佐證是,《庫克傳》和《喬納森傳》的作者利恩德·卡尼選擇優先撰寫喬納森的傳記。

如果說庫克繼承了賈伯斯的經營理念,喬納森就是賈伯斯設計精神的繼承人。他在蘋果產品工業設計和用戶體驗方面所做出的貢獻無人可以取代。我們從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喬納森傳》中節選了其在蘋果職業生涯中最具激情的一段經歷——喬納森參與設計iPhone的故事。

以下為本文的重點內容:

文/利恩德·卡尼

這些設計在初期階段……我們經常會討論產品應該有一個什麽樣的故事——我們所討論的是對產品的感認識, 是用戶對產品的感覺, 這種感覺不是指身體的感受, 而是指用戶在認知層面對產品的看法。

——喬納森·艾維

2003 年年末的一個早上, 就在 iPod mini發布前, 喬納森和他的團隊像往常一樣, 圍坐在工作室的餐桌旁, 舉行每兩周一次的頭腦風暴會議。 會上,工業設計師鄧肯·克爾對產品做了展示說明。 克爾是在 1999 年加入蘋果的設計團隊的, 之前曾在艾迪歐工作過幾年, 有豐富的工程學經驗, 平時喜歡擺弄一些高科技產品。

克爾之前一直和蘋果的輸入工程學團隊合作, 這個團隊希望拋開 30 多年來穩坐計算機基本配置領先地位的鍵盤和滑鼠, 為 Mac機探尋其他替代的輸入端。 克爾向喬納森的團隊講述了自己在工程學團隊所了解到的, 他的一席話讓團隊成員們都頗感震驚。“那實在是令人驚訝,” 道格·薩茨格難以置信地搖著頭,“那是一次真正震撼人心的頭腦風暴。”

當時圍坐在桌旁的全是蘋果工業設計團隊的核心人物, 除了喬納森和薩茨格, 還有理查德·豪沃斯、 克里斯托弗·斯特林格、 尤金·魏、 丹尼爾·科斯特、 丹尼爾·德尤利斯、 尼科·策肯德費爾(Rico Zorkendorfer)、希恩· 尼斯波利(Shin Nishibori) 和巴特·安德烈。

“我記得當時鄧肯向我們演示多點觸控技術的情景, 他只需兩三個手指就可以進行各種各樣的操作。” 薩茨格回憶道,“他向我們展示了如何進行螢幕旋轉和圖片縮放——我根本沒想到我們還可以那麽做。”

那個早晨, 整個團隊第一次接觸多點觸控, 之前他們甚至都沒有聽說過這項技術。 今天, 多點觸控技術似乎已經不足為奇, 但在當時, 觸摸界面還很原始。 大部分的觸屏設備, 如掌上電腦或微軟手寫板, 都需要用筆或觸針進行操作。 ATM機的螢幕對手指觸摸敏感, 對筆卻並不敏感。 但即使是這類設備, 也只能進行單擊操作, 既不能進行擠壓和縮放, 也不能上下或者左右滑動。

克爾向同事們解釋, 自己展示的這項新技術可以讓人用兩到三個手指操作, 一隻手指無法進行。 而且, 這種技術可以適配更複雜的界面, 比簡單的單手指按鍵操作複雜得多。

克爾向眾人說明複雜的觸摸界面可能具備哪些本領。 他這番介紹燃起了團隊成員的激情, 大家開始集思廣益, 討論這項技術可能用到哪種硬體上。當時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做一個觸屏麥金塔機。 用戶可以不用鍵盤和滑鼠, 而是直接用手指觸碰螢幕來控制電腦。 一名設計師提出了觸摸屏控制器的構想,即設計一種軟鍵盤操控的虛擬鍵盤, 用它取代實體鍵盤和滑鼠。

薩茨格這樣回憶:“我們自問,‘平板電腦問世已有一段時日, 我們如何利用平板, 讓它發揮更多的功能? ’ 觸屏是一回事, 多點觸控卻是另一回事。後者是一種全新的技術。 通過多點觸控, 你無須刻意在螢幕上尋找翻頁按鈕,因為滑動你的手指就可以翻頁, 就像翻報紙一樣簡單。 要是能那麽操作, 我會真的感到意外。”

喬納森本人對計算機賦予人的觸覺特性尤為推崇。 他早期設計的多款設備也加入了把手, 以此特別鼓勵人機觸碰。 現在終於有了這樣一個可以創造終極觸覺裝置的機會, 以後再也不需要鍵盤、 滑鼠、 觸控筆甚至是觸控輪,用戶直接用自己的手指就可以進行真正的界面操作, 還有比這更讓人有親切感的東西嗎?

輸入端工程學團隊為此專門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實驗系統, 用於測試多點觸控技術。 那是一個大型電容式顯示器, 大小跟乒乓球台差不多, 上方掛著一台投影儀。 投影儀將麥金塔機的作業系統投射在由大量線路組成的陣列中。

“一切都會改變。” 觀察上述系統後, 喬納森這樣告訴自己的設計團隊。他想把這個系統展示給史蒂夫·賈伯斯, 但是, 他又擔心上司會認為它原始粗糙而對其潑冷水。 因此他認為必須在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時候, 私下向賈伯斯匯報工作進展。“因為史蒂夫反應太快, 很快就會發表意見, 所以我不能在有旁人的時候向他展示我們的工作,” 喬納森說,“他可能會直接說‘這就是胡鬧’, 然後就把這個創意給否決了。 我感到這個創意很弱小, 所以在它發展期間我們必須對此加以溫柔呵護。 我意識到, 如果他瞧不上, 那事情就難辦了, 因為我了解這項技術的重要性。”

喬納森跟著自己的直覺走, 選擇私下向賈伯斯展示這一系統。 這次他旗開得勝, 賈伯斯喜歡這一構想, 說:“這就是未來。”

有了賈伯斯的批準, 喬納森做出了新的指示。 他讓蘋果的兩位頂尖軟體工程師伊姆蘭·查德裡(Imran Chaudhri) 和巴斯·奧爾丁(Bas Ording)將大型的電容式面板縮小成一部運轉正常的平板電腦原型。 在一周之內, 兩位工程師就帶回了一台連接大型 Power Mac機的 12 英寸 MacBook顯示器。這個裝置賦予計算能力強大的 Power Mac 以辨識手語的能力。

兩人以谷歌地圖為例, 向喬納森及其團隊進行了演示。 他們先在地圖上搜出了位於庫比蒂諾的蘋果公司總部, 然後其中一人把兩隻手指放在螢幕上的總部標示上。 隨著兩隻手指朝不同方向分開滑動, 地圖上的總部位置也隨之放大。 設計者們都驚呆了。“我們可以通過觸摸把蘋果的工業園放大、 縮小! ” 薩茨格說。

製作手控平板電腦的夢想就這樣即將照進現實。 當然, 它沒有在一夜之間發生。 在市場力量的推動下, 蘋果的另一款革命性產品趕在了手控平板電腦之前問世。

035 號模型

也許多點觸控技術對於喬納森的設計團隊來說是新穎的, 但它在學術界早已不是什麽新奇事物。 這項技術的源頭可追溯到 20 世紀 60 年代。 那時, 研究人員就造出了首台電子觸摸傳感器。 早在 1982 年, 可同時探測多點觸控的系統就已在多倫多大學問世。 1984 年, 可運轉的多點觸控螢幕出現, 這一年剛好是史蒂夫·賈伯斯發布麥金塔機的時候。 直到 20 世紀 90 年代末, 市面上才出現了多點觸控的產品, 其中就有基於手勢的電腦輸入板和觸摸感應的鍵盤滑鼠一體設備。 這些產品均來自特拉華州一家名為多點觸控(FingerWorks) 的公司。

2005 年初, 蘋果悄無聲息地收購了多點觸控, 然後迅速地將該公司之前的產品撤出了市場。 一年多後, 當多點觸控的兩位創始人韋恩·韋斯特曼(Wayne Westerman) 和約翰·伊萊亞斯(John Elias) 開始為蘋果申請新的觸摸技術專利時, 蘋果的這次買斷行為才被公諸於世。

查德裡和奧爾丁用粗糙的實物模型演示了手指的確可以控制平板電腦。觀看完演示後, 喬納森的工業設計團隊開始設計更為完善的原型機。 同樣有著機械製造天賦的巴特·安德烈與丹尼爾·科斯特共同領導此次設計任務。在他們設計的眾多原型機中, 一個被蘋果內部稱為“035 號模型” 的原型機脫穎而出。 它的誕生為蘋果在 2004 年 3 月 17 日這天申請相關專利奠定了基礎。

“035 號模型” 是一個大號的白色平板, 看起來好像是當時一款白色塑料iBook的頂蓋。 儘管沒有鍵盤, 但它是依據iBook的零組件製造的。 與 2010 年面世的iPod相比, “035 號模型” 沒有主頁按鈕, 也沒有更厚實、 更寬大的基座,但兩台機器都採用了圓邊設計, 螢幕的周圍都有一個黑色的邊框。“035 號模型” 採用的是升級版Mac OS X系統(這款軟體的手機版——iOS數年之後才開發出來)。

正當喬納森的團隊致力於設計平板電腦原型機時, 蘋果的高層們卻在為iPod憂心: iPod的銷量固然一路走高, 2003 年的銷量為 200 萬部, 2004 年為 1 000 萬部, 2005 年增加到了 4 000 萬部; 而就市場趨勢來看, 手機終將取代 iPod。 當時, 大部分人出行都帶著 iPod和手機。 雖然手機只能儲存幾首歌曲, 但趨勢已愈發明朗, 早晚會有人將這兩種設備合二為一, 也許那個人就是蘋果的競爭對手。

2005 年, 蘋 果 與 摩 托 羅 拉 合 作, 發 布 了 名 為 ROKR E1 的“手 機iTunes”。 這款手機形如糖果棒, 可以播放從 iTunes音樂商店購買的音樂。 用戶可以通過 iTunes下載歌曲, 借助類似 iPod的機器播放。 但是, 這款手機只能存儲 100 首歌曲, 通過電腦轉發歌曲的速度也不快, 界面設計也很糟糕。這些局限使它先天不足, 注定以失敗收場。 賈伯斯幾乎也無法掩飾自己對這款產品的鄙視。

另一方面, 這款摩托羅拉 ROKR手機也使相關人士意識到, 蘋果需要打造自己的手機品牌。 消費者期待在手機上充分享受使用 iPod那樣的體驗。 可是, 以賈伯斯對蘋果產品標準的固執堅持, 委託另一家公司設計生產顯然不大可能達到賈伯斯的要求。

如何讓研製“035 號模型” 的項目重新調整並融入 iPhone的生產, 成了爭論的焦點。 觸摸屏手機概念在 2010 年的技術界大會“All Things Digital”上亮相, 賈伯斯因提出這一概念而受到好評。

“告訴大家一個秘密,” 賈伯斯對聽眾說,“它起先跟平板電腦有關。 我有一個設想, 做一種玻璃顯示屏, 用手指敲擊顯示屏就可以完成多點觸控。我將這一想法傳達給我的團隊。 6 個月後, 他們就做出了這部令人驚歎的顯示屏。 我把這一成果交給我們公司一名極具才華的用戶界面設計人員。 他在螢幕上滑動著手指進行各種操作, 我當時就在想,‘天啊, 我們可以用這種技術做個手機! ’ 所以, 我們將平板電腦的設計先擱置起來, 開始琢磨iPhone。”

當時蘋果公司的其他員工對公司努力創造 iPhone的開端卻和賈伯斯的記憶不大相同。 據他們回憶, 這一創意最初來自一次日常高管會議。“我們都討厭自己的手機,” 軟體部門的高管斯科特·福斯特爾回憶道,“我記得那時我們用的是翻蓋式手機。 我們自問,‘我們能否採用一直以來為平板電腦研究開發的觸控技術呢? 能否將這種技術用到手機上, 做出一個可以放在褲兜裡的產品? 能否使其擁有我們期待平板電腦能擁有的那些優點? ’”

會後, 賈伯斯、 托尼·法德爾、 約翰·魯賓斯坦以及菲爾·席勒來到了喬納森的工作室, 觀看“035 號模型” 的產品演示。 喬納森演示的“035號模型” 給他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他們也表達了這項技術能否用於手機的疑慮。

關鍵的技術突破在於製作出一種可以僅佔用“035 號模型” 部分平板螢幕的小型測試應用。“我們做了一個小滾動列表,” 福斯特爾說,“我們想讓產品適合裝在口袋裡, 所以就在它的一個小角落裡做了一個聯繫方式列表。坐下的時候, 你可以拿出手機, 用手指上下滾動該列表, 點擊其中的聯繫方式, 自行滑動顯示你所觸摸的聯繫方式的信息。 比如, 打電話的時候, 你可以用手指點一下要撥打的號碼, 這時, 手機就會發出一聲‘呼叫’。 其實它並沒有真的打過去, 不過是顯示你的動作會產生什麽樣的效果。 這就是它的神奇之處。 我們意識到, 如果手機能安上這樣一個大小正好可以塞進口袋的觸摸屏, 它就可以像電話那樣出色地發揮作用。”

幾年後, 蘋果的律師哈羅德·麥克希尼(Harold McElhinny) 對此項工程所涉及的海量工作做出了如下描述,“它需要一個全新的硬體系統……需要一個全新的用戶界面, 並要求新界面必須完全直觀。” 他還說, 在邁入手機這一領域時, 蘋果承擔了巨大的風險。“想象一下, 蘋果之前是一家成功的電腦公司, 也是個成功的音樂公司, 但是, 他們卻準備要進軍一個完全由大鱷們控制的領域……蘋果在手機領域絕對沒有半點知名度, 根本就是毫無聲譽。”

麥克希尼還說, 他堅信, 這項計劃是錯誤的, 可能會毀了整個公司。 為了減少風險, 蘋果的管理者沒有將雞蛋全放在一個籃子裡。 他們決定同時開發兩款不同類型的手機, 讓二者進行競爭。 秘密手機計劃的研發代碼是“紫色”(Purple), 用字母 P作為簡稱, 基於蘋果第 4 代 MP3 播放器 iPod nano的設計代號為 P1; 另一款手機設計由喬納森領導, 它是一款基於“035 號模型”平板電腦的全新多點觸控設備, 代號為 P2。

P1 計劃的領導人是法德爾, 他的團隊提出了讓手機與現有 iPod嫁接的構想。“隨身攜帶 iPod其實就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發展過程, 我們也已經進入了這個階段。 現在要把它改造成別的東西。” 這位前蘋果高管說道。

馬特·羅傑斯(Matt Rogers) 是法德爾手下一名年輕有為的工程師, 曾參與過 iPod的研發。 這次, 法德爾將開發 P1 軟體的任務交給了他。 早在做實習生的時候, 羅傑斯就曾為 iPod改寫過一些複雜的測試軟體, 給法德爾留下了深刻印象。 像往常一樣, 這次的研發也是個大秘密。“公司裡沒人知道我們在做手機。” 羅傑斯說道。 7 當時他所在的 iPod團隊也在開發新一代的 iPod nano、 iPod classic和 shuffle, 參與 P1 研發也給羅傑斯額外增加了許多工作。

經過 6 個月的努力, 法德爾的團隊造出一台兼具蘋果音樂播放器 iPod和手機功能的原型機, 使用效果也還算說的過去。 iPod原有的觸控輪改造成了手機的撥號裝置, 這款原型機就可以像撥打老式轉盤電話一樣, 撥打一次選擇一個號碼, 撥打和接收電話也都沒問題。 不出所料, 利用滾動通訊簿選擇撥打的聯繫方式是這款原型機最突出的特徵。 該實驗項目使蘋果收獲了幾項專利。 其中一項專利證明, iPod與手機結合的設備可以利用一種預測文本系統編寫文本短信。 包括賈伯斯、 法德爾、 奧爾丁和查德裡在內的設計師們被認定為該專利的發明者。

但是, P1 的局限性太大, 單撥號就是一處硬傷, 這款設備的容量也十分有限。 此外, 它還不能上網, 不能運行應用軟體。 法德爾事後透露, 這款產品是當時蘋果討論的“熱點話題”, 它所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將法德爾的團隊逼到了設計死角。 現有的這款機器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他們的設計選擇, 一些有限的設計都不能達到最理想的效果。 法德爾說:“P1 的螢幕小, 還有個輪子, 我們給困住了……可有的時候, 要拋棄舊事物就必須去嘗試新事物。” 這款耗時 6 個月才打造出來的 iPod與手機結合的產品最終被賈伯斯槍斃了。“老實說, 兄弟, 咱們可以做得更好。” 他是這樣對法德爾的團隊成員說的。

法德爾不願就這樣承認失敗, 他說:“多點觸控的方法風險更大, 因為沒有人嘗試過。 何況, 他們也不確定是否真能納入所有必要的硬體。” 從一開始,法德爾就對觸摸屏持懷疑態度。 根據使用 Palm Pilots等設備的經驗, 他覺得觸摸屏跟那些掌上電腦一樣笨重不方便。

“但我們都知道這才是我們想要做的,” 賈伯斯說道, 他指的是 P2,“所以,讓我們一起來實現它。”

兩年後的蘋果設備及配件博覽會上, 在介紹 iPhone時, 賈伯斯開玩笑似的在 iPhone的螢幕上展示了一張帶有旋轉撥號器的 iPod圖片。 他說, 這幅圖告訴我們, 不要去製作這樣一款新手機。 觀眾看到以後捧腹大笑, 可很少有人知道蘋果當初差點就真的推出了這樣一部手機。

新管理團隊

在公司決定繼續推進 P2 計劃後, 喬納森接受任命, 負責 P2 的工業設計,法德爾負責工程設計, 而之前負責 Mac OS X系統的福斯特爾也被委以新的任務, 負責將電腦的作業系統改造成全新的手機作業系統。

喬納森的工業設計團隊從未見過新的手機作業系統, 但即便如此, 他們也開始著手設計 iPhone。 他們最初用的工作模型是一個黑色螢幕, 後來用的是一張標有神秘虛擬圖標的界面圖片。 同樣, 軟體工程師們也從未見過 P2 手機的硬體原型。“我至今還沒弄明白那個閃電圖標代表的是什麽意思。” 有位設計者後來指著一塊仿造 iOS界面的一個螢幕上的圖標評論道。

喬納森本人並不是在摸著石頭過河, 他一直與福斯特爾負責的新作業系統保持步調一致, 跟蹤對方的最新進展, 還經常與賈伯斯和其他高管們交流。喬納森樂於給自己的團隊提供反饋, 給予指示。 工業設計工作室內部的設計師理查德·豪沃斯被任命為 P2 的設計主管。

起先, 在參與手機研發設計的人中, 沒有幾個有信心自己真能開發這樣一部手機。“不管在哪個方面, 我們所從事的研發都是從零開始。” 一位前高管說道。 這意味著, 他們在努力征服可能是蘋果歷史上最艱巨的一個項目,同時還要兼顧繼續開發 MacBook和 iPod等產品。 由於團隊的核心成員放下手頭的項目而被調去做其他的工作, 某些產品不得不推遲設計開發, 甚至被取消了研發計劃。

如果該項目不能成功, 其後果對蘋果可能會是致命的。“如果宣告失敗,我們將不僅僅面臨無法全部推出這批產品的損失, 還無法在同一時間用其他的產品彌補空缺。” 福斯特爾解釋道。

賈伯斯指示高管, 他們可以調用公司內部的任何員工來完成這個項目,但是絕不可以找公司以外的人來做。“這對我們來說確實是個挑戰,” 福斯特爾回憶道,“我當時的做法是, 在公司裡尋找一些真正的精英、 一些表現得令人驚歎的工程師, 然後把他們帶到我的辦公室, 請他們坐下, 再直言相告:‘以你目前的這個職位看, 你已經是超級巨星, 深受上司器重。 如果待在原來的崗位, 繼續做你想做的事, 你會在蘋果獲得驚人的成功。 而我現在要提供給你的是另一個機會、 又一個選擇。 我們要啟動一個新的項目, 一個非常保密的項目, 我甚至都無法告訴你這個新項目到底是做什麽的……’ 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一些具有驚世才華的工程師接受了我拋給他們的挑戰。 我就是這樣組建起整個 iPhone團隊的。”

福斯特爾在蘋果總部的一座大樓裡征用了整整一層樓, 並將那層樓封閉了起來。“我們在門上裝了身份識別器。 在一些實驗室的門上, 我記得還裝上了攝影頭, 要想進門得用身份識別卡刷上 4 次。” 他說。 這層樓也因此得了個外號, 叫“紫色宿舍”(Purple Dorm)。

“我們的工作人員一直都待在裡面,” 福斯特爾說,“他們晚上在, 周末也在。 你可以想象, 整個樓層聞起來都是比薩味兒。”“在紫色宿捨的前門, 我們放了一塊牌子, 上面寫著‘搏擊俱樂部’(FightClub), 因為在同名電影裡, 搏擊俱樂部的成員要遵守的第一條規定就是不能談論俱樂部的事。 同樣地, 在我們的‘紫色項目’ 中, 大家要遵守的基本規定就是不能對門外面的人說起這個項目。”

回到工業設計團隊, 喬納森正如往常一樣, 開始書寫專屬於 iPhone的傳奇。 他後來描述, 自己當時考慮的都是用戶對設備的感受。“這些設計在初期階段, 試圖制定一些基本目標的時候——我們經常會一起討論這種和產品有關的故事——我們所討論的是對產品的感性認識, 是用戶對產品的感覺,這種感覺不是指身體的感受, 而是指用戶在認知層面對產品的看法。”

喬納森相信, iPhone的設計重點是它的螢幕。 在早期的討論中, 設計師們也一致認為, 沒有什麽東西可以轉移用戶對螢幕的關注。 喬納森將他們要設計的螢幕比作一個“無邊際泳池”(the infinity pool), 這裡的“無邊際”是指看起來好像沒有盡頭, 是高端泳池所具備的一個特徵。

“這麽比喻就是讓大家在心裡完全明白螢幕的重要性, 我們想要開發一款以螢幕為特色的產品, 以螢幕為重中之重。” 他說道,“我們早期討論 iPhone的時候主要關注這種理念……也就是一個無邊際的泳池, 在這個泳池裡會神奇地出現我們要的顯示器。” 這個團隊注重探索設計理念, 以避免采取任何削弱顯示器重要性的方式。

喬納森說, 設計師們希望顯示器是“不可思議” 和“出其不意” 的。 這是他對任何一款設計方案抱有的高端目標。“在這項設計的最初階段, 一切都是全新的。 而且你能感覺到, 真正的機會來了, 我們可以根據人們對它的高度關注構思出一個設計故事來。” 喬納森後來這樣解釋。

2004 年秋末, 喬納森的設計團隊開始朝著兩個截然不同的設計方向進發。 其中一個被稱為 Extrudo, 由克里斯托弗·斯特林格帶領, 類似於 iPod mini。 製作材料是擠壓成型的扁平鋁管。 經過陽極氧化處理, 鋁管可以鍍上多種不同的顏色。 蘋果早已擁有龐大的生產線, 能夠大量生產 iPod並進行陽極氧化處理。 另外, 喬納森和團隊成員都很喜歡擠壓這種方法。 這是該設計方向具有的一個優勢。

另一個設計是“三明治”, 領導者是理查德·豪沃斯。 該設計大部分用塑料製成, 螢幕也不例外。 三明治設計的形狀為長方形, 四個角都是均勻平滑的圓角。 機體的正中心環繞著一根金屬條, 顯示器處於正面居中位置, 螢幕下方的中央位置留給了菜單按鈕, 上方的中心是揚聲器。

喬納森和團隊成員們更看重 Extrudo的外觀, 對此給予了最大關注。 他們試著沿 x軸橫向擠壓一些設計樣品, 還有一些則沿 y軸縱向擠壓。 然而問題很快就出現了。 Extrudo的邊緣太硬, 設計師們把它貼在耳旁之後臉就被戳疼了。 這點讓賈伯斯尤其痛恨。

為了使邊緣變得柔和, 他們給邊角裹上了塑料, 這恰好也為無線電天線提供了便利。 iPhone有 3 個無線接收裝置: Wi-Fi、 藍牙和無線電。 但無線電波不能穿透金屬的外殼, 因此蓋頂很有必要選擇塑料材質。

設計團隊想方設法地解決 Extrudo的問題, 但工程學測試卻清楚地表明,除非把頂端的塑料蓋子設計得大一些, 否則這個特別的設計方向就無法進行。而塑料蓋子加大又會破壞 Extrudo簡潔的外觀。“我們畫了大量的設計圖紙,試圖找到很多問題的解決方法, 例如怎樣在設置天線時不破壞原來的設計,怎樣不讓耳機的設計太堅硬、 太鋒利, 等等。” 薩茨格說,“可是, 所有增加舒適度的方案, 看來都會影響整體設計。”

設計 Extrudo還有一個問題讓賈伯斯煩惱: 金屬邊框使螢幕看起來不那麽美觀。 這一設計沒有“服從” 螢幕, 違背了喬納森的初衷。 喬納森後來回憶起賈伯斯向他指出這一點時, 自己尷尬得滿臉通紅。

蘋果只好放棄 Extrudo。 這意味著只剩下“三明治” 一個選擇。

和 Extrudo相比,“三明治” 設計的確有諸多優勢, 至少它圓滑的邊緣不會弄傷設計師的耳朵。 但問題是製作的原型機又大又笨重, 因此喬納森的團隊要努力為它瘦身。 設計師們試圖在“三明治” 裡塞進大量的技術, 因為他們設想的手機很複雜, 可大部分技術還無法大幅縮小設備, 這又不符合大家希望設備既小巧又精密的要求。

喬納森手機

到了 2006 年 2 月, 重新設計的多部樣機也都被拋棄, 喬納森對這樣的進展很是不滿。 因此, 在一次頭腦風暴討論會上, 他讓設計師希恩·尼斯波利借鑒索尼的風格製造一款手機, 用這個帶有索尼式風格的版本探路。 後來,喬納森辯解說自己絕不是要專門抄襲索尼, 而是為改進設計的過程注入一些新鮮“有趣” 的觀點。

來蘋果工作之前, 著名的年輕設計師尼斯波利就已名揚日本多年。 2001年以來, 在尼斯波利為蘋果設計的產品中就一直能發現索尼等日本風格的蛛絲馬跡。 他的日本極簡抽象派美學風格常常得到賈伯斯、 喬納森和其他蘋果設計師的欣賞和讚美。

2006 年 2 月和 3 月, 尼斯波利設計和製作的幾款手機都借鑒了當時索尼產品的元素, 包括緩動輪。 緩動輪是一種控制輪與開關結合的裝置, 它也用在索尼 CLIÉ系列 PDA上。 尼斯波利甚至把索尼的商標貼到了自己設計的蘋果產品的背面——有一次是例外, 那次他惡作劇似地在一部設備上貼了喬納森的標簽。

多年以後, 在蘋果與三星的“世紀審判” 中, 三星拿出一部尼斯波利仿製索尼的手機, 用這個證據證明喬納森的設計團隊並非如他們自己所說的獨立開發 iPhone, 而是複製了其他公司的設計。 但是, 蘋果已經成功地論證,設備是他們早已設計好的, 出現索尼式的喬納森設計只是因為後來給設備選用了索尼的裝飾風格。 蘋果的律師指出了差異: 尼斯波利的設計作品是不對稱的, 而且蘋果發布的 iPhone沒有採用任何索尼風格的按鈕和開關。

2006 年 3 月初, 理查德·豪沃斯對 P2 的研發狀況流露出了他的失望情緒。 他對比了 P2 和尼斯波利設計的索尼風格手機, 然後抱怨 P2 身軀龐大,又羨慕尼斯波利能讓機身保持苗條。“看看希恩那些索尼風格的小東西。 他能讓產品看起來小得多, 外形也美得多。 放在耳邊或是放入口袋都很適合。”豪沃斯在給喬納森的郵件裡這樣寫道。

豪沃斯還在郵件中說:“我也擔心, 如果我們去掉側面的音量調節鍵,就等於讓擠壓成型的設計理念打了折扣, 產品的外形也不再符合這項工作的要求。 在它形成特定的風格或形象之前, 我們只能增加這麽多, 否則它只會變成最有效的構建方法, 而這不是我們想要的。”

喬納森的團隊曾試圖採用曲線型的設計, 從某個方面來說, 這個設計方向看起來似乎很有希望。 因為增加了曲線之後, 就可能在曲線中間的空隙塞進更多的技術元素。 這個巧妙的設計被蘋果運用到很多新產品中, 從 iPad到iMac都可看到。

薩茨格回憶, 團隊開始的時候對一個設計方案“情有獨鍾”, 那個設計使用了兩片有特定形狀的玻璃。 他們做的那些原型機中就有一個分裂式螢幕,螢幕在上方, 下方則是軟體驅動的觸控板。 觸控板視功能不同而變化, 有時可以是鍵盤, 有時又是撥號盤。 但事實證明, 將玻璃做成凸面太難了。

在後期的開發過程中, 豪沃斯依然用 Extrudo設計作比照對象。 但工程學測試結果確切表明, 三明治風格的設計方向才是大勢所趨。 而三明治設計的原型機卻沒有收到樂觀的匯報, 報告說它們外形肥大。 設計師們意識到,不可能把所有的技術都擠在一起, 同時還能保持產品外形美觀, 因此他們決定把三明治計劃也斃掉。

“對於天線和聲學, 我們都還不太了解, 也不太了解如何把所有需要的技術放置在一起。” 一位前蘋果主管說,“它倒能正常運作, 就是外觀不夠吸引人。”

設計走入了死胡同, 喬納森的隊伍只好調轉方向。 他們找出開發初期製作的一個舊模型, 當初是因為更青睞三明治和 Extrudo而拋棄了它。 這個被遺棄的模型與蘋果未來真正出貨上市的版本已經非常相似。 它的螢幕對接嚴絲合縫, 只有中間插入了一個主頁按鈕。 它後蓋的曲線柔和, 與前面的顯示屏咬合得天衣無縫, 就像最初的 iPod。 最重要的是, 它符合喬納森關於“無邊際泳池” 的想法。 關機後, 手機變成了一個完整的漆黑面板。 一啟動開關,螢幕又會神奇地從面板裡顯現出來。

這是個“靈光一現” 的時刻。“我們從當初忽視的東西裡面淘到了寶。”斯特林格說,“當時我們給它增加了一些細節, 確實在它身上花了些功夫,然後就斷定這絕對是那時候最適合我們的選擇。” 斯特林格回想起在最終為iPhone選定了沒有任何裝飾的設計之後, 他心裡的一塊石頭才落了地。“這是我們最漂亮的設計。” 他評價說。 可那款手機正面既沒有公司的商標, 也沒有產品的名稱。 斯特林格解釋說:“我們也從製作 iPod中獲得了一些經驗。那就是, 如果你的設計是原創, 而且漂亮得驚人, 那你就不需要貼上多餘的東西。 這種設計已然成為一個文化符號, 設計本身就能代表自己。”

在時機成熟之時, 喬納森又重新啟用三明治設計, 製作了 iPhone 4。 這是又一個實例, 設計團隊也是重新評估了早期的設計, 探尋之前忽略的產品特質。 iPhone 4 的主要結構元素——兩塊玻璃板之間的鋼架也將增加一根,用作手機的天線。 遺憾的是, 這也帶來了問題, 因為如果用戶的手通過縫隙接觸了天線, 會直接導致兩根天線短路, 電話就會自動掛斷。 有報導稱, 如果給天線穿上透明外套, 可能就很容易避免這個問題, 但喬納森不想破壞金屬的完整性。

除了外形之外, 設計團隊還關注多點觸控的功能。 當時的大多數觸屏設備都採用電阻式觸摸屏。 這類觸摸屏基本依靠兩塊導電材料製成的薄片製作,薄片之間用空氣隔開一條縫隙。 按壓螢幕的時候, 兩塊薄片會接觸, 記錄下觸摸的動作。 電阻式螢幕通常由塑料製成, Palm Pilots掌上電腦和蘋果的牛頓掌上電腦等筆觸設備常用這種螢幕。

喬納森的設計團隊試圖為 iPhone安裝電阻式觸摸屏, 但結果並不理想。點擊螢幕會使圖片變形, 而且點擊時必須花很大力氣, 從而導致手指酸痛。雖然叫“觸屏設備”, 但它算是名不副實。 設計師們覺得觸屏這一名稱會讓用戶產生錯覺, 以為自己當真能摸到螢幕上的內容。放棄了電阻式螢幕, 硬體團隊轉而製作基於電容式觸控的螢幕, 記錄穿過其表面的電荷或電容的變化。 人類的皮膚可以導電, 電容式觸摸屏利用了這一特點, 連最輕微的觸摸都能檢測出來。 蘋果已經多年採用電容式觸摸技術, iPod的觸控輪、 筆電電腦的跟蹤板還有個人電腦 Power Mac Cube都有一個電容開關鍵。 不過, 這種技術還沒有應用在透明的顯示屏上。

此時團隊又遇到了一個問題: 電容性螢幕沒有供應鏈。 當時這種產品還沒有形成規模化生產, 而蘋果找到了台灣一家叫“宸鴻”(TPK) 的小廠商。這家公司採用創新的技術, 但只能小批量生產, 而且定點銷售。 賈伯斯與這家公司很快達成協議, 蘋果承諾會買下該公司生產的所有電容性觸摸屏。 為滿足協議要求, TPK特投資 1 億美元以提高產能。 TPK最終為首批 iPhone提供了大約 80%的使用螢幕。 到 2013 年, 該公司這項營業收入迅速增加到 30億美元。

從塑料到玻璃

蘋果的運營團隊在考慮如何生產 iPhone時, 喬納森的設計團隊卻對自己最初為螢幕選擇的原材料產生了懷疑。他們開始計劃使用的是塑料, 最主要的原因是塑料不會摔碎。 iPhone原型機的所有螢幕也都是塑料做的。 但設計師們卻怎麽都高興不起來。

“原始的塑料面本身太靈活, 很難辦,” 薩茨格說,“塑料螢幕成品是啞光面, 因為如果塑料屏做成光面, 就會看出波浪形的紋路, 那看起來真的很糟糕。” 喬納森指示團隊嘗試使用帶有紋理的塑料, 但依然行不通。 接著他們鋌而走險, 決定試用玻璃。 不過, 玻璃容易破碎。 而且, 消費類電子設備中從未用過如此大塊的玻璃。

螢幕原材料如何由塑料轉換成玻璃的這段回憶出現了羅生門現象: 儘管喬納森的團隊已經在研究如何將玻璃用在手機上, 但有人依然認為賈伯斯是提議使用玻璃的第一人。 他們說, 賈伯斯之前一直在使用一部 iPhone的原型機, 他習慣把手機和鑰匙一起放在兜裡。 據說他發現手機螢幕上留下了鑰匙的劃痕之後感到非常惱火。

“我出售的產品絕不能這麽輕易就被劃破,” 賈伯斯後來說,“我希望換成玻璃屏, 而且希望你們在 6 周內完善它。”

另一個版本的說法是, 在發布以前, 開發玻璃螢幕花了 6 個多月, 而不是 6 周。 蘋果的運營團隊承擔著尋找最堅固玻璃的任務。 他們經過一番搜索, 找到了一家總部位於紐約州北部的玻璃製造商: 康寧公司(Corning Incorporated)。

1960 年, 康寧公司創造了一種幾乎堅不可摧的加固型玻璃, 他們稱之為“金剛玻璃” 或者 Chemcor玻璃。 製造這種玻璃的關鍵是一種創新的化學工藝, 即將玻璃浸入含有鉀鹽的熱水中。 比較小的鈉原子離開了玻璃後, 原來的位置被鉀鹽中較大的鉀原子取代。 玻璃冷卻後, 會被鉀離子擠得更緊, 這使玻璃抵禦打擊破壞的能力格外強。 這種玻璃每平方英寸能承受 10 萬磅的壓力(普通玻璃只能承受大約 7 000 磅)。 Chemcor的市場前景看起來似乎一片光明, 但是它的銷量卻從未有過起色。 除了用在一些飛機上和美國汽車公司(American Motors) 的 Javelin汽車上之外, 這種材料銷路不暢, 康寧公司於 1971 年將其停產。

2006 年, 蘋果的運營團隊聯繫康寧公司時發現, 這家公司幾年前就已打算重新生產強化玻璃這種老產品。 康寧公司發現, 摩托羅拉公司在 ZARA V3手機上使用玻璃之後就開始探索讓 Chemcor更薄的方法, 以使玻璃的厚度適合手機使用。

喬納森的工業設計團隊對產品規格提出了要求: 要符合 iPhone的設計,玻璃的厚度必須是 1.3 毫米。 賈伯斯給了康寧公司的 CEO溫德爾·威克斯(Wendell Weeks) 6 周的時間, 讓他們在這期間內盡可能大量製造這種玻璃。威克斯回應道, 他們的能力達不到要求, 而且事實上, Chemcor從未以這種方式製造過數量這麽多的玻璃。 他告訴賈伯斯:“現在我們的工廠都不再生產這種玻璃。” 但賈伯斯給這位 CEO送上一番甜言蜜語。“開動腦筋, 好好想想,” 他說,“你能做到的。”

幾乎在一夜之間, 康寧公司的生產工藝煥然一新。 這家公司的生產基地設在肯塔基州, 旗下幾個生產液晶顯示屏的工廠改造成了強化玻璃的加工廠。當時, 強化玻璃已更名為哥斯拉玻璃(Gorilla Glass) ——2007 年 5 月, 康寧公司生產了數千碼長的哥斯拉玻璃。

有了康寧生產的玻璃, 再結合鋁製後殼, 喬納森的設計語言又迎來了一次新的轉變。 這種結合體非常搶眼, 幾乎可以稱得上視覺衝擊, 是硬金屬和玻璃創造的極簡主義作品的代表。

為了把玻璃螢幕放在恰當的位置, 喬納森的團隊提出要製造一種閃亮的不鏽鋼邊框, 而且同時給一部機做兩個, 讓它們共同成為手機的結構部件。雙重邊框固然能讓 iPhone更穩固, 但它也需要外形上的美觀。

喬納森的團隊擔心, 如果手機掉落在地上, 玻璃就會摔碎。 薩茨格說:“我們把玻璃放在離硬化鋼最近的位置。” 他同時指出:“如果(你的手機)掉了, 你不必擔心落地會碰壞玻璃, 你倒是得擔心, 環繞玻璃的鋼條會不會撞到玻璃。”

解決的方法是, 在玻璃螢幕和不鏽鋼邊框之間墊一層薄薄的橡膠墊。 可橡膠墊產生了縫隙, 一些設計師出於私人原因在最初很討厭這種橡膠墊。“因為我們大多數工業設計團隊的成員都很少刮鬍子, 所以留有胡茬。 如果我們把手機貼到臉旁, 那種縫隙就會夾住臉上的鬍子,” 薩茨格笑著這樣說。 設計團隊又在縫隙的大小上下了一番功夫, 直到把它弄得合適為止。

“我們設計了多種填充物, 要把它塞在金屬和玻璃之間的縫隙中, 最後終於挑出一種填進去, 以後我們的鬍子再也沒被夾過。”

Macworld大會倒計時

2006 年秋天的一個早上, 賈伯斯在蘋果的董事會議室召集了 iPhone的領導者開會, 討論 iPhone的開發。《連線》 雜誌的編輯弗雷德·沃格爾斯坦(Fred Vogelstein) 描述了當時的場面, 稱其為一場為壞消息準備的恐怖演出。

“很顯然, 原型機依舊很糟糕。 問題很嚴重, 可不只是出幾個漏洞修修補補那麽簡單, 而是根本就無法運行。 電話通話時經常自動掛斷, 電池還沒充滿電就不能繼續充了, 數據和應用常常崩潰, 無法使用。 問題沒完沒了。 演示結束的時候, 賈伯斯平靜地盯著屋裡的十幾個人說,‘我們還沒造出產品。’”

賈伯斯看起來很鎮定, 沒像平時那樣火冒三丈。 這把屋裡的其他人都嚇壞了。 沃格爾斯坦說起, 有位高管描述當時那一刻產生的“冷徹骨髓的感覺”在他為蘋果工作期間隻出現過很少幾次。”

幾周之後, 發布 iPhone將是 Macworld大會的主題活動, 所以無論哪種拖延都會產生毀滅性的後果。“對那些製造 iPhone的人來說, 接下來的三個月將會是他們工作生涯中壓力最大的一段時間。” 沃格爾斯坦寫道,“走廊裡經常響起此起彼伏的尖叫聲。 工程師們通宵召開編碼會議, 疲憊至極, 終於撐不住了才放鬆幾天, 但只是為了補充睡眠, 然後繼續回來工作。 一位產品經理在關辦公室的門時候用力過大, 導致門把手彎曲, 把自己鎖在了裡面。 同事們花了一個多小時, 用一個鋁球棒在門上適當的位置一陣重擊之後才把她解救出來。”

問題是每樣東西都是新生事物, 而且沒有一樣能正常運行。 觸摸屏是新的, 加速器也是新的。 近距離傳感器的作用是, 用戶將手機拿到臉旁時, 螢幕就會自動關掉, 但在最新的樣機中, 這個傳感器還出現了一個問題: 大多數人使用的時候, 它都是正常的; 但是如果用戶的頭髮又黑又長, 傳感器就辨別不清, 因而無法運行。

“我們幾乎要將這款手機束之高閣了, 因為我們覺得, 它連這些基本問題都解決不了。” 喬納森在倫敦的一次商務會議上透露,“這種手機必須能察覺各種耳朵和下巴的形狀、 皮膚的顏色和髮型……我們真正考慮到的現實問題還有很多, 這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或許這種設計真的行不通。”

但就在距離 Macworld大會開幕只剩下幾周的時候, 喬納森的設計團隊造出了一個運行良好的原型機, 並可以向無線運行商 AT&T展示。 2006 年 12月, 賈伯斯趕到拉斯維加斯, 向 AT&T的 CEO斯坦·西格曼(Stan Sigman)展示那款原型機。 西格曼對這款 iPhone給予了“異乎尋常的讚美”, 聲稱“我從沒見過這麽好的設備”。

iPhone成功在 Macworld大會登場, 蘋果終於邁上了又一座巔峰。 這要歸功於兩年半左右的時間裡蘋果努力克服一個又一個困難、 不斷學習, 同時秉持將 iPhone推向市場的信念。 一位蘋果的高管總結道:“我們每走一步都在掙扎, 每一步都是如此。 在過去的兩年半時間裡, 我們無時無刻不在掙扎中度過。”

2007 年仲夏, 在 iPhone發布日當天, 喬納森和整個設計團隊齊聚加州舊金山市的蘋果旗艦店。“我們很興奮,” 斯特林格說,“我們創造了一件新東西, 火爆得令人難以置信……外面一大群人。 我們想看著他們, 感受他們的熱情, 想看到他們拿到這些新產品時眼睛裡放射出的光芒, 我們還想看看哪些人先得到這些產品。 店門打開的時候, 真是一場大混亂, 熱鬧的場景就像狂歡節一樣。”

斯特林格情緒激動, 不能自已。“我們真的非常非常驕傲。 我們曾經那麽辛苦地工作, 有太多的人為 iPhone無私奉獻。 今天, 這些付出終於得到了回報, 確定無疑的回報。 真是美好的一天。”

很多業內專家此前認為, iPod的成功只不過是蘋果公司運氣好, 蘋果注定只是曇花一現。 因此, 當蘋果進軍競爭慘烈的手機市場時, 人們紛紛預言:iPhone免不了會一敗塗地。 微軟公司的史蒂夫·鮑爾默(Steve Ballmer) 曾公開宣稱, iPhone絕對佔據不到任何市場份額。 而出乎意料的是, iPhone一亮相便風靡世界, 而且蘋果這次沿用了老戰術, 迅速為 iPhone添加了多種功能與型號。

第一款 iPhone於 2007 年年中上市。 截至該年年底, 在短短的半年時間內, iPhone銷量達到 370 萬部。 到 2008 年第一季度, iPhone的銷量就已經超過了蘋果旗下整個 Mac系列的總和, 而到那年年底, iPhone一個季度的銷量就是 Mac的 3 倍。 同時, 這也帶動了蘋果公司的收入和利潤飛漲。

2007 年 1 月, 賈伯斯在 Macworld大會上揭開了 iPhone的神秘面紗。 發布會上, 他還邀請了老朋友艾倫·凱(Alan Kay) 到場。 凱在施樂下屬研發公司 Xerox PARC(施樂帕洛阿爾托研究中心) 結識了賈伯斯, 之後被聘為蘋果的特別研究員。 某種程度上說, 他是蘋果的元老級功臣。 20 世紀 90 年代,凱在蘋果高科技研究組工作了 10 年。 他因 1968 年提出平板電腦“Dynabook”的概念而聞名於世。 凱當時預言, Dynabook將是一扇匯聚全球知識的窗口。

在 iPhone發布會上, 賈伯斯不經意間問凱:“艾倫, 你對 iPhone的感覺如何? 它值得讓你評判一下嗎? ” 賈伯斯的這個問題是在影射凱大約 25 年前發表的一番評論, 當時凱將最早那款蘋果Macintosh電腦視為“第一台值得讓人評判的電腦”。 對賈伯斯提出的這個問題, 凱考慮了片刻, 然後拿起他的軟皮筆電說:“讓電腦螢幕尺寸不超過 5 乘 8 英寸, 你就可以統治世界了。”

其實, 不必等多久, iPad就會出現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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