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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8000元訂機票退票僅返500元 央視:誰定的規矩?

  飛機退票費竟成代理商牟利工具!誰定的規矩?

  有消費者在攜程網上訂了4張10月份從南京到劄幌的機票,當時4張機票往返費用是8000元,後來因為部門有事,8月份向攜程提出退票,協商了一個多月,總共才退了500元。

  另外一位消費者,從攜程網買了4張海南航空公司,南京到福州的機票,總共花了1112元,後來提前2天申請退票退款,至今一分錢也沒有退還。

  據統計,近三年,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每年受理的機票退改簽投訴就超過2000件。

  江蘇省消保委,通過對省內民航機場出發前往國內其他城市的班機經濟艙成人機票調查發現,多家航空公司和互聯網機票銷售平台,存在飛機票退、改簽費用較高問題。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 居上表示,在飛豬旅行網上,由南京飛香港的票價是925元,起飛前24小時前退票費是3000元,起飛前24小時後退票費為3800元。這一例退票費就是原票價的3倍以上。

  調查還發現,儘管行程、票價相同,但不同的航空公司退票費卻相差一倍。比如在同一平台上預定同一天由南京飛煙台,票價均為360元的班機為例。起飛前2小時退票,深圳航空退票費為180元/人,而東方航空退票費是360元/人。

  機票高昂退票費 誰定的規矩?

  通過消保委的調查,境內航空公司普遍執行的20%到30%的退票手續費,接近甚至超過票價幾倍的退票手續費從何而來呢?多位業內人士都不約而同地指向了機票銷售代理,他們的銷售手段和盈利模式,可能成為這些亂象的一個重要原因。

  據業內人士介紹,有的機票銷售代理商,直接靠退票手續費盈利,他們通過大數據計算出旅客的退票概率,選擇退票概率高的航線以超低價格銷售機票,來吸引消費者,同時制定高昂的退票手續費。當消費者購買了這些機票,行程發生變化後,機票銷售代理商就可以賺取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的差價。

  假設機票代理商從航空公司拿到一張機票,以1000元的價格賣給消費者,但同時制定500元的退票手續費。如果產生退票,航空公司以機票80%的價格退款給代理商,但因為收取了消費者相當於當初機票價格一半的手續費,代理商不僅不虧還會從中獲利。

  除了直接賺取退票費,有的機票銷售代理商采取團票散賣的方式盈利。由於團體票價格非常低,航空公司規定不能退改簽。一些機票銷售代理商在購買團體票後,以散票的形式加價賣給消費者。如果消費者需要退票,代理商的利益就會受損,因此他們就會制定高昂的退票費,保護自己的利益。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法律顧問 童天武表示, 機票服務商既是消費者購票的代理人,又是航空公司機票銷售的代理人,他們在實際服務中,常常超越代理人權限,屏蔽航空公司退改簽規則,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影響了消費者的選擇。

  江蘇消保委將約談15家涉事企業

  針對機票退改簽的高昂費用,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向涉事的8家航空公司和7家互聯網銷售平台郵寄約談函,逐一約談。

  航空公司的約談主要涉及:飛機票退改簽詳細規則及依據等方面。

  7家涉事的網絡平台約談內容主要包括:公司平台自營產品飛機票退改簽規則和依據、公司對平台內入駐飛機票代理商監督管控機制、以及公司自營平台機票、酒店等相關產品捆綁銷售現狀及整改對策等。

  民航局回應“機票退改簽問題”:已責令進行調查

  民航局表示,已責令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協同江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進行調查,對確有違反民航法律、法規等行為的銷售代理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退改簽 飛機票應學學火車票

  天價退票費,折射出的是行業的亂象、商家的霸王心態和監管的缺失。遙想幾年前,火車票退改簽標準沒頒布的時候,同樣也受到消費者詬病。

  白紙黑字的退改簽標準注明公示後,大家都心平氣和了不少。既然有成功的先例在前,為何不先直接效仿呢?

  在高度競爭的交通出行市場,任何欺詐消費者的舉動,都屬於自欺欺人,也注定不可能長久。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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