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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競爭事務專員:萬不得已才會推動分拆Facebook

騰訊科技訊 全世界最大的社交網絡臉書公司(Facebook)應該分拆嗎?最近幾周,美國的一些政界人士,甚至臉書的一位聯合創始人,都表達了強烈的觀點,認為這個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絡已經變得太強大了,應該把它分成幾個獨立的公司,減少所擁有的的個人隱私數據。

據國外媒體報導,監管矽谷科技公司方面,歐盟通常比美國更嚴厲,但歐盟對於分拆臉書公司的態度卻不同。

“對我們來說,這將是萬不得已的補救辦法,”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Vestager)周五在巴黎舉行的Viva科技大會上表示。“這會讓我們在法庭上忙上十年。”

一些人可能會感到意外的是,鑒於歐盟對監管美國科技公司的偏好,歐盟在臉書分拆的問題上采取的觀點不如美國的參與者那麽強硬。

一直以來,維斯塔格尤其以嚴厲手段打擊美國科技巨頭而聞名,這要歸功於她向亞馬遜和谷歌等公司開出的創紀錄的罰款。在擔任競爭事務專員期間,她始終認為,控制大型科技公司的力量是讓創新蓬勃發展和確保消費者選擇權的最佳方式。

在周五的大會上,她說:“對於一個巨人來說,創新的發生並不一定是件好事,它們是巨大的,它們的日子是舒適的。這就是為什麽我們看到,大型科技公司甚至採用非法行為來扼殺創新。”

作為一個例子,維斯塔格提到了去年對谷歌的罰款(這是歐盟委員會有史以來對企業開出的最大一筆罰款),因為谷歌濫用了安卓系統的主導地位,在系統中捆綁了自己的軟體和互聯網服務,損害了競爭對手的利益。

2017年,歐盟競爭委員會曾經對臉書處以1.22億美元罰款,原因是該社交網絡在2014年收購WhatsApp後提供了誤導信息。但收購本身並沒有違反歐盟的競爭規則。

維斯塔格似乎不認為臉書的壟斷是創新的障礙,但該公司對數據的控制是另一回事。

她說,與其試圖分拆臉書公司,不如“更直接、更有力地說,我們需要訪問數據。”她補充說,對規模較小、誕生時間較小的科技公司來說,獲得社交網絡數據的訪問權能夠在市場上取得成功。“我們要尋找的是幫助科技創新發生的方法。”

不過,在英國劍橋分析公司醜聞發生之後,臉書已經收緊了第三方開發者和公司對於用戶社交數據的訪問權限,這些舉動對消費者有利,但是對於開發者後續的創新不利。臉書擔心不遵守規則的開發者會洩露用戶隱私。

在過去六個月裡,在一系列隱私問題發生後,臉書表現出了更大的意願,表示願意接受美國國內的監管。本月早些時候,該公司首席運營官謝麗爾·桑德伯格(SherylSandberg)在華盛頓會見了官員,討論了潛在的個人隱私監督問題。但在周五接受CNBC採訪時,桑德伯格說,她認為分拆臉書並不是一個良好的解決辦法。

她說,分拆公司的呼籲並不完全不公平,但這樣的行動並不能解決人們關心的根本問題。

歷史上,臉書收購了移動聊天公司WhatsApp以及圖片社交工具Instagram,如今這兩個服務的用戶規模都超過了十億人,幫助臉書在社交領域成為一個巨無霸企業,但是由於該公司在保護個人隱私方面表現糟糕,引發了外界要求分拆公司的呼聲。

之前,臉書發言人以及掌門人祖克柏都表示了反對分拆的說法。也有一些法律專家表示,美國政府要實現對臉書的分拆計劃,難度極大,也需要首先贏得相關的法律訴訟才能進行分拆。(騰訊科技審校/承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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