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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敏之後,中國核武器怎麽走?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施洋】

本周,曾經在中國氫彈核武器開發過程中起到關鍵性作用的和物理學家於敏逝世,在舉國哀悼的同時,有關中國核武器的發展進程、現狀以及核戰略的許多話題又引發了不少的討論與思考。

於敏身後,核突破要靠我們自己

作為曾經獲得過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著名核武器專家,於敏的事跡曾經被國內外媒體廣為報導,而在之前的幾十年裡,於敏又被作為中國核武器技術的“最高機密”長期保密,不僅無法出國進行學術活動,甚至連國內知道他的人,一度也是屈指可數。

當然今天我們都知道,如果沒有上世紀60年代於敏在氫彈理論領域的巨大突破,也許中國會長期被卡在掌握氫彈的國家行列之外。在上世紀60年代初,如果說中國研製原子彈是一項“工程技術突破”的話,中國研製氫彈在很大程度上反而更像是“科技探索”。

在當時,由於美國對外公開了不少資料,原子彈的基本原理和大致結構已經不像二戰時那樣的神秘,特別是1957年以後蘇聯向中國提供了部分製造原子彈所需的技術和設備,讓中國在技術原理和具體實現方式兩個領域都有了方向。也正因如此,中國在啟動“596”工程之後實際上並沒有在原子彈技術原理領域糾結太久,在相關技術產品以及高濃度的核材料相繼到位之後,中國很快就展開了原子彈的製造,並且在1964年試驗成功。

但在氫彈領域,雖然有關聚變反應的基礎原理並不複雜,但關於氫彈的構型,各國至今都對其有著極為嚴格的保密措施,以至於除了五常以外的任何一個國家至今想要掌握氫彈原理依然是困難重重。美國在當年研製的過程中,使用大量昂貴的核材料對不同的原理猜想進行試驗,而當時的中國顯然沒有這樣的條件,用類似試錯法的方式,耗費巨資將所有的疑問再來一遍。

儘管共產黨人從來強調廣大人民群眾才是歷史的創造者,但在這個時候,改變中國氫彈研製歷史的,毫無疑問就是於敏和他那旁人無法企及的天賦與才能。正是於敏利用傑出的理論解決了氫彈原理中的一系列可行性問題,才讓中國在短時間內找到了對於大多數國家而言封閉的氫彈之路。而在1967年中國的氫彈爆炸成功之後,中國依然成為與美蘇英等量齊觀的核大國。

經常能聽到所謂氫彈的“於敏構型”與美國的“T-U”構型孰優孰劣或者是否相似甚至相同的爭論,但實際上在各核大國嚴格保密氫彈構型的情況下,外界連這兩個構型分別是什麽樣都不知道,更遑論比較異同甚至優劣。

不過對於核大國而言,大家隻關心你有幾顆什麽樣級別的核彈頭,至於他的構型,多數時候並不重要。

自聯合國五常相繼擁有了核武器之後,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又相繼擁有了核武器,包括以色列、南非、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鮮,但他們的核武器多數隻達到了“威脅地區和平”的水準,而根本沒有辦法與五大國“維護世界穩定”的核武器相提並論。這其中的關鍵,就是是否擁有氫彈這種“高級”的核武器。這些國家中,儘管印度一直宣稱本國在1998年的核試驗中成功爆炸了氫彈,朝鮮也反覆試圖向美國證明其已經擁有熱核武器,但無奈都是“自我宣布”,也沒有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與承認。

於敏對於中國核武器工業所作出的貢獻,其實遠不止他對氫彈的研製所做的貢獻,他在80年代中國核武器發展上的貢獻,某種程度上甚至與他攻克氫彈原理有著同樣重要的意義。

在中國戰略核力量的發展上,筆者覺得核武器部分的發展有三個極為重要的里程碑,彈道飛彈武器系統的發展也有三個相對應的階段:其一自然是上世紀60年代的兩彈試驗,原子彈、氫彈試驗及其後續的試驗,讓中國在上世紀70年擁有了實戰型的原子彈和氫彈,並且初步實現了氫彈的小型化。

這一系列突破伴隨著中國彈道飛彈武器的“第一階段”,也就是當初錢學森提出的“八年四彈”構想中的東風二號甲中近程飛彈、東風三號中程飛彈、東風四號中遠程飛彈和東風五號洲際飛彈的全面研製成功。

第二個里程碑,則是上世紀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初期,於敏和鄧稼先對世界核武器科學技術發展趨勢作了深刻分析,向中央提出了加速核試驗的建議。得益於這一波發力,中國在90年代全面停止核試驗之前掌握了世界先進核武器技術的絕大多數“得分點”,並且成功研製了第二代實用的小型化核彈頭。

這種小型化的核彈頭不僅是類似東風5B這樣的飛彈能實現多彈頭分導能力的前提,也是中國新一代的戰略核飛彈可以採用機動式快速發射的關鍵。伴隨這一系列核彈頭的,是以東風21系列和東風31系列(包括海基巨浪-2潛射彈道飛彈)為代表的中國的第二代核彈道飛彈武器的發展。

由於中國經濟能力的限制和20世紀80年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總目標要求,當時的中國還有數個設計指標同樣不俗的飛彈最終宣告下馬,這其中就有液體洲際彈道飛彈東風22和固體中遠程彈道飛彈東風23這樣已經取得部分技術成果的項目。

第三個階段,就是進入新世紀以後的中國戰略核武器發展。由於在核武器領域的高度保密,外界對這一階段中國核武器的狀況仍然無從了解,只能從相應的新一代戰略彈道飛彈一探究竟。包括外界熱傳的東風-26遠程彈道飛彈、東風-41洲際彈道飛彈、新一代的大型液體洲際彈道飛彈、空射彈道飛彈以及其他一些我們目前尚不知曉的戰略飛彈武器。毫無疑問,這一系列武器將成為未來幾十年裡中國戰略核武器的中堅力量。

不難看出,前兩階段中國的核武器研發中,前兩代核武器和彈道飛彈系統的研製中,都是核武器部分基本準時按計劃完成,而彈道飛彈系統,特別是洲際彈道飛彈的研製卻嚴重滯後,客觀上影響了中國戰略核威懾能力的形成。

1965年制定的“八年四彈”計劃儘管啟動時間在1965年,但因為其主要產品的完成時間都處於“文化大革命”時期,經常被誤認為是這一時期的成就而加以宣揚,但實際上因為“文革”的干擾,這一項目大幅拖延了至少10年,使得中國實際在技術上構成對美戰略核威懾(沒有發射井的東風-5飛彈在核大戰中的生存能力極低)也要到80年代中後期,東風-5號完成地井發射試驗,飛彈和核彈頭詳盡設計定型之後,才開始形成。

80年代以後,由於國民經濟發展重心的轉移,整個戰略核武器研製發展的戰略也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一方面國家堅持投入,保證了80年代後期開始的一系列核試驗和核武器技術驗證的順利進行;另一方面在戰略核武器的研發上,則采取全面“縮短戰線”的形式,將主要的資源投入到代表未來技術發展方向的固體洲際彈道飛彈東風-31上來。

在這一考慮之下,一方面當時技術相對比較成熟,理論上也更容易實現的東風-22液體洲際彈道飛彈計劃下馬(該飛彈的“精神續作”就是朝鮮現在對美威懾所使用的火星14和火星15彈道飛彈),而性能尚未完全達標的東風-5則在少量部署的同時,通過長2C運載火箭發射檢驗對東風-5的改進技術,以實現對東風-5彈道飛彈的增程改進。

這一發展策略保證了中國在整個90年代一方面始終保有一定數量的洲際飛彈能夠對美威懾(也就是西方的報告中“永遠的20枚”能威脅美國本土的核飛彈),一方面能夠以較小的投入,順利實現東風-5彈道飛彈增程型(東風-5A)和多彈頭型(東風-5B)的研制定型和列裝,同時保證了進入21世紀以後,以東風31為核心的新一代洲際彈道飛彈能夠順利成為新一代戰略核威懾的重要支柱,避免了核威懾出現時間過長的“斷層”。

到了東風-41、東風-26等新一代戰略彈道飛彈扛大梁的新時代以後,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綜合國力的提升,中國的國家戰略和國家發展目標也有了巨大的變化,中國的核戰略也要在傳統的“最低限度核威懾”的基礎上做出相應的修正和調整,而無論是核彈頭技術的發展更新,還是洲際彈道飛彈的技術推進,如今都仰賴於新一代的科技工作者們。對我們而言,這樣的時刻,緬懷那些曾經為中國核武器事業奠定關鍵基礎的先輩們,對我們走好未來的核威懾發展之路,毫無疑問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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