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買二手車懷疑被套路 首付後貸款竟高過總車價

“我明明要求貸款4.1萬,現在卻貸了5.5萬,比我車的總價還要高。”2月25日,四川成都市民陳先生在成都雙流白佳二手車市場上貸款購買一輛二手車,車輛總價5.28萬,首付1.18萬後需要貸款4.1萬,每月償還1689元。當還款第二個月時他才發現自己原本的4.1萬變成了5.5萬,陳先生感到十分不解。

陳先生前往融資租賃公司尋求說法

5月9日,為陳先生辦理融資的公司稱,除了車款,這筆費用還包括了盜搶責任險、GPS費用、账戶管理費等多種名目的費用。“業務員從來都沒有跟我說過有這些費用,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貸款了。”得知實情後,陳先生感覺被套路了,要求解除合約,目前雙方仍未協商一致。

買家不解:貸款4.1萬怎變成了5.5萬

2月25日,陳先生來到四川省成都市白佳二手車市場買車,在一家車行看上一輛別克轎車,車輛總價5.28萬,可以首付兩成,月供一千多元。陳先生覺得不錯,便與車行簽署了購車協議。在支付了1.18萬首付款後,車行找來業務員小吳稱其可以為陳先生辦理剩餘4.1萬車款的貸款。“業務員在手機上操作了一下,就說貸款已經申請好了,回辦公室把合約簽了就可以把車開走。”想著可以很快提車,陳先生跟著小吳到了公司簽署合約。

陳先生購車協議

不過,合約上顯示的購車金額為5.9萬,首付1.8萬,陳先生質疑怎麽與實際成交價格不一樣呢?“對方給我解釋說價格是虛報的,但實際貸款金額還是4.1萬,沒有問題。”陳先生算了算,確實也是,而且每月還款金額也是1689元,於是把合約簽署了。很快,對方通知他貸款已經放款,可以提車了。

陳先生每月還款

直到4月底,到了還款日期本應系統自動扣除,因銀行系統升級無法自動還款,必須手動。這時,小吳才把還款銀行的卡號和密碼發給陳先生,當登錄系統還款時,陳先生發現账戶貸款本金顯示為5.5萬元。“我明明只需要貸款4.1萬,怎麽變成了5.5萬。”感到不解的他立即聯繫了小吳,小吳告訴陳先生確實隻貸款了4.1萬,之後聯繫便再也沒有回應。

“現在連本帶息要還款6.1萬,比本來貸款金額多出了2萬,要是這樣我就不貸款,湊點錢直接全款付了。”

公司解釋:業務員個人行為現已離職

由於一直聯繫不上為其辦理貸款的業務員小吳,隨後紅星新聞記者以陳先生朋友的名義與其來到了該公司尋求說法。門口沒有公司招牌,僅從辦公室內的一些宣傳海報及工作牌上能夠看到,該機構名叫“淘車”。而從簽署的合約上看,名叫上海易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公司一名自稱為銷售主管的負責人前來接待,表示業務員小吳已經離職,對於陳先生的疑惑,他查詢了資料後進行了解釋。

1、貸款4.1萬,為何會變成5.5萬,費用怎麽構成?

該負責人解釋稱,融資金額為5.5萬元,其中包括了車輛費4.1萬,盜搶責任險1500元,GPS費用3000元,账戶管理費4100元共計49600元 ,剩餘部分則為銀行退給公司的擔保費。

“這筆擔保費會體現在合約上面,但是錢不是消費者來承擔。”該負責人表示,公司每年會向銀行繳納一筆擔保費,而這筆擔保費不是一次性退給公司,而是每貸款一輛車,從他們那邊退回來。也就是說,陳先生實際上是隻申請了49600元的貸款,每月還款1689元,如果是 5.5萬元本金來算的話,他每月應還款1800多元,因此擔保費只是账面上體現,陳先生並沒有出。

2、將這些上述收費加入到融資項目中是合理收費嗎?

“這些項目是允許加入到融資項目中,按照公司規定會明確告知消費者。”該負責人表示,若通過本公司進行融資,盜搶責任險、GPS費用是必須加入的。對於融資租賃公司來說,車輛是必須安裝GPS,收取的是成本,盜搶險是車主在使用,至於账戶管理費則不是必須。

至於當時辦理融資時,業務員有沒有將這些費用的明細告知給陳先生,因該業務員離職,公司目前也聯繫不上他,難以核實當時具體情 況。

3、账戶管理費是什麽?去哪裡了?

在聽完每項費用的明細後,陳先生理解了部分收費,但對4100元的账戶管理費產生了質疑。账戶管理費應該給嗎?該負責人表示在這一行多少都會有,有些商家低價賣車要做返傭,返傭就出在客戶身上;又或者別人找幫忙做業務 ,“不過我們公司不一般不做,要做的話會給消費者明確。”

账戶管理費最終去哪兒了呢?“不清楚,中間的利益鏈條太多,能肯定的是,這筆錢不是我們公司掙了。”

最後,對於陳先生提出解除貸款的要求,該負責人表示成都這邊只是一個業務點,不能夠做決策,唯一能提供的解決方案就是聯繫總部提前一次性還款。

成都市金融局:合約顯示為正常交易不能判定是否違法

同時, 陳先生將自己的遭遇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5月9日下午,成都市金融局監管處工作人員主動約見了陳先生了解情況。

陳先生提拱了與車行的二手車購車協議,以及與辦理貸款公司合約、銀行貸款合約等證據。了解情況後,工作人員告知陳先生,他與所謂的辦理貸款公司簽署是融資租賃合約。

“什麽是融資租賃?”陳先生一頭霧水,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稱,消費者有購買二手車的需求,但是資金不足,於是找到融資租賃公司將該車抵押給對方進行融資借款,再根據約定進行還款,當還款完成後才能拿到車輛所屬權。因此,從流程上看,消費者購車時簽署的購車協議和融資租賃合約是不矛盾,合法的。

陳先生簽署的融資租賃合約

那購車協議上的價格是5.28萬,但融資租賃金額5.5萬,高於車價是否合理呢?因雙方簽署的合約中在融資項目中注明了包含車款、盜搶責任險、账戶管理費、GPS費用,消費者簽字同意,“從合約上看是正常交易,不能判定該公司是否違法。”那麽收取這些費用有規定嗎?工作人員表示,第三方機構為消費者提供了貸款服務,目前來說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是合理的,但並不包括保險、GPS費用等,“這些是市場行為,物價部門目前沒有對收費標準有詳細規定。”

經過現場了解,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的遭遇不屬於套路貸款,從現有證據看是一個合法的融資租賃行為,可能是利用信息不對等(即消費者不熟悉相關業務)的情況下簽署了融資租賃合約,合約上的融資金額等都是清楚寫明,消費者也簽署的。工作人員表示,融資租賃公司的注冊地在上海,從行政管理方面本地金融部門無管轄權,接下來將聯繫律師對消費者的情況進行研究,看能否從法律方面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幫助。

在此,金融部門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消費時一定要看清楚合約內容,並將相關問題在合約中進行約定,不能口頭約定,如果對合約內容不清楚,切勿簽署,待了解清楚後再做決定。

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 攝影報導

編輯 龔銳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