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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廝殺”到“牽手”,音樂版權市場迎來好前景了麽?

今日(3月16日),阿里音樂宣布今後將與Merlin Network在音樂內容、版權運營等方面展開全方面的深入合作。成立於2007年的Merlin Network在全球範圍內覆蓋著20000多個獨立音樂廠牌和數字發行服務商,包括有Soundcloud、Youtube Red、Spotify、Pandora、Google Play等在內的全球數字音樂服務平台。因此,這次阿里與其達成的合作意味著阿里音樂將會有更廣泛的版權資源。

從“廝殺”到“牽手”,音樂版權市場迎來好前景了麽?

回看阿里音樂近幾年的版權晉升之路,從2014年國內音樂不斷重視版權開始,阿里音樂便已經陸續與多方數字發行商如MG(Bertelsmann Music Group)、SM(S.M. Entertainment)達成長期合作,其中在2016年收購了SM娛樂公司4%左右的股份。

除此之外,阿里音樂還表示將繼續秉承“協作共贏”的理念,遵守音樂行業的市場規則,跟隨互聯網目前的AI和區塊鏈趨勢,為音樂市場上更多的獨立音樂人及音樂作品和獨立音樂公司保護權益。

放眼望去,在音樂版權逐漸規範的今天,阿里音樂不是唯一一家出擊版權的音樂平台。除了阿里音樂外,Merlin數字版權機構宣布也將同時與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阿里集團)、QQ音樂、酷狗和酷我音樂(騰訊音樂)達成非獨家合作,希望能通過與中國的各大音樂平台達成戰略合作來更進一步打開中國市場,為日後音樂市場的開放透明趨勢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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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巨頭音樂平台達成共識,終於實現合作“牽手”

自從2017年9月12日、13日國家版權局就版權問題分別約談各大音樂平台和唱片公司,並明確要求音樂平台避免獨家採購版權,且唱片公司要避免授予網絡音樂服務商獨家版權。官方的發聲促使近幾年以網易雲、騰訊QQ音樂和阿里蝦米音樂為代表的音樂平台版權競爭暫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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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網易雲平台的動作開展快且明顯。2017年12月,網易雲分別與米漫傳媒、豐華唱片、KobaltMusic、天宇傳媒等達成合作共識,獲得後者的音樂版權;2018年3月1日,網易雲和台灣唱片公司華研國際達成戰略合作,前者拿到了後者全量音樂曲庫和影視作品等版權;此外,幾大唱片公司環球、華納、索尼、華誼音樂、燦星文化等也分別與網易雲平台達成合作共識。這意味著台灣眾多歌手如田馥甄、SHE、林宥嘉、炎亞綸等演唱歌曲在網易雲音樂界面不再是灰色。

相對來說,騰訊QQ音樂在音樂版權方面,一直處於三大音樂巨頭中最豐富的位置。尤其在2016年合並酷狗和酷我後,其平台音樂曲庫覆蓋廣,大而全。而國家版權局也於2018年2月9日宣布,網易雲與騰訊QQ平台就音樂版權合作達成一致,相互授權對方的音樂作品;同時雙方表示也會進行音樂版權相關的長期合作,並會向其他音樂平台開放各自的音樂作品版權。這意味著,當用戶再次打開網易雲音樂,將不會出現2017年8月因版權到期而顯示的大量歌曲灰色無法播放,熱門藝人如薑育恆、蘇打綠、吳克群等歌手演唱歌曲將在雙方平台都能夠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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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里蝦米音樂這方面,雖然台灣唱片公司華研國際和阿里巴巴合作三年的數字音樂授權合約已於今年2月份到期,但雙方為非獨家的授權協定,因此即使合約終止,但在蝦米音樂平台內相關音樂並不會下架。除此之外,在2018年3月6日,阿里音樂和網易雲音樂也達成了版權合作事宜,共同對外宣布雙方今後互相授權音樂版權。其中,阿里音樂將滾石、S.M.、BMG等版權授權給網易雲音樂;而網易雲也將天娛、豐華、華研國際等音樂版權授權給阿里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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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目前國內網絡音樂行業的三大巨頭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和阿里音樂在極大範圍內達成了版權共通,以前音樂獨家版權的時代將不複存在。

在《2017年中國音樂產業發展報告》中,2017年的網絡音樂平台用戶佔到了全互聯網用戶的68.8%,其用戶總量更達到了5.03億。雖然用戶基數龐大,但與去年同比隻增長了1%,這意味著目前互聯網音樂平台用戶數額增長暫時進入了平緩期,而音樂平台的下一步計劃將是從規劃用戶規模做起。

早在2016年,Taylor Swift就曾抨擊Apple Music未付費狀態下上架其專輯《1989》,隨後Apple Music一方致歉並付版權費給對方。這則新聞所關注的音樂版權問題也接著進入國內,在相當一段長時間內,Taylor Swift的演唱歌曲在各大音樂平台都需要用戶付費聽。因此,音樂版權付費概念開始逐漸在國內音樂市場埋下了發展的種子,如今全網的音樂付費用戶相比於2012年已經增漲了113%。

不置可否,在如今泛娛樂行業的電影、影片平台逐漸付費化後,數字音樂付費也漸漸成長為互聯網數字業務的中堅力量。據雷帝網報導,早在2016年,騰訊音樂在下半年已經實現全面盈利,目前QQ音樂的付費綠鑽用戶累計已達1.3億,2017年淨利潤超過16億,因此此前關於騰訊音樂即將IPO的報導也紛遝而來。

各大音樂平台就版權問題達成共識,因而大大降低了運營成本,提高了盈利的可能性,那麽音樂市場內的其他音樂平台如今怎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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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媒體音樂平台,版權透明化下何去何從?

相比較於前三大平台盈利的高歌猛進,甚至似乎上市都“指日可待”,其他一些流媒體平台的發展之路似乎並沒有那麽容易。多米和落網APP便是兩個例子。

1、多米音樂10年不再

作為曾經多年在主流音樂平台市場獨得用戶青睞的多米音樂平台,於2018年2月29日通過其智能音響製造商SONOS發送一封郵件向用戶告知,因“市場因素影響”,多米音樂將無限期停止音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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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多米一路來的發展,當然也曾經輝煌過:

早在2011年9月,多米就已獲得A8音樂1900萬元的A輪融資以及有500萬用戶和300萬曲庫的Songtaste;

2011-2016年間,完成5輪以上融資,獲得超3.3億元資本,並於2016年在新三板掛牌上市,成為當時國內音樂市場“上市第一股”;

2014年,多米音樂發展至頂峰,在不受版權限制的時代多米音樂的月活躍用戶超2000萬,日活用戶超470萬,累計全國用戶市場份額達6.5%。

然而,這一切隨著2015年“版權時代”的到來戛然而止,從2015年開始,多米音樂用戶數量全面下滑,其曲庫中的歌單也多數變為灰色,Songtaste也因涉及長期侵權而徹底下架;

至2016年,多米的用戶日活已經不足900萬。

當然,黯然離場的不只是多米一家平台,即使資本強大如百度音樂,也在版權廝殺的戰爭中一蹶不振,至此已經完全退出國內音樂流媒體平台的第一梯度。

2、落網之落

作為國內小眾獨立音樂的集結地,落網以獨特風格的歌單站穩了線上小眾音樂的一席之地,其UI設計風格簡約,也曾經獲得一群小眾文藝青年的追捧。但在2017年12月,落網團隊胡建國遣散了所有員工,薪水拖欠,且失蹤下落不明;同時,落網的收費訂閱項目也停止運營,App停止了維護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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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落網隕落之前,在長達14年的時間裡因其獨特性而深得用戶粉絲喜愛,下載量高達420萬,網站年訪問獨立IP量達到300萬。因此在線上得到認可的落網CEO胡建國從2016年開始考慮做線下發展,用粉絲眾籌的方式探索線下實體店的商業化運作,而參與眾籌落網的用戶粉絲也被稱為“共建人”,這些“共建人”投資金額從幾千元到幾萬元到十幾萬元數目不等,陸續在北京,廣州建立了落網的線下實體店:“落太空”。然而一切都從做線下實體店開始埋下了隱患。

由於落網長期的融資不暢,無法提供給線下實體店更多的資本支持,導致最終於2017年12月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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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國在給落網共建人的聲明中寫道:“這次我們嘗試線下太空導致失敗,核心原因是落網做了自己不擅長的事情,在自身線上未穩固的前提下,急於拓展線下業務。而線下業務非常注重資產控制和人員管理。以落網的經驗積累和結果來看,落網還沒有真正準備好如此重的線下模式,所以導致線下太空運營失敗。”

除此之外,如今隨著中小型音樂演出市場的發展,音樂太空(livehouse)逐漸成為線下音樂實體運營的方式,因此,首先線下太空並非落網的基因,且線下市場的競爭並不比線上溫和,多種因素摻雜,最終導致落網的隕落。

總結:如今的音樂市場版權逐漸規範化,網易雲音樂、騰訊音樂系列和阿里音樂三者並行於國內音樂流媒體行業中,而中小型音樂平台因無法解決版權帶來的巨大財力問題往往停滯不前甚至倒下。但就《2018年中國數字音樂消費研究報告》表示,全球音樂產業仍在持續增長,而國內的音樂產業仍具有較大發展太空。或許在音樂版權逐漸完善的今後,數字音樂市場的競爭也將回歸到音樂內容本身。彼時,獨立音樂人及作品、獨立音樂公司或許能迎來強勢發展的一股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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