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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轟動全國的“施劍翹刺殺案”,俠女為父報仇手刃軍閥

中國從古代開始就流行一些俠義故事,正所謂是快意恩仇,不過這種快意恩仇的事情是不是僅僅出現在小說故事中呢?還真不是,這種事情有時候現實中也會出現,而且甚至比小說中更精彩,比如民國時期震動全國的施劍翹復仇案?

施劍翹是找誰復仇呢?大軍閥孫傳芳!1935年11月13日,他在天津居士林擊斃了殺父仇人孫傳芳,此案隨即是轟動全國!

她和孫傳芳是怎麽結下梁子的呢?其實那是軍閥混戰時候的事情,1925年,他父親奉系第二軍軍長、前敵總指揮的施從濱兵敗被俘,然後被孫傳芳以鐵絲捆綁送到蚌埠車站當眾割下頭顱懸首暴屍。

此時的施劍翹的名字是施谷蘭,只有二十歲,當時她心中就有了復仇的意願。還寫了一首明志詩“被俘犧牲無公理,暴屍懸首滅人情。痛親誰識兒心苦,誓報父仇不顧身。”,但她畢竟是個裹腳的女流之輩,加中又有年幼的弟妹要照顧,所以她沒想親自動手,而是把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誠,但施中誠並不支持她,這導致他們兄妹斷絕關係。

施劍翹決定親自動手,1928年,在其父三周年的忌日上,她認識了父親的同鄉施靖公,施靖公表示願意幫她,於是她下嫁施靖公,並改名施劍翹,以示復仇決心。

1935年,施劍翹為了復仇方便,放足(放棄裹小腳),練習槍法,此時她得知了孫傳芳兵敗寓居天津的消息,1935年6月,施劍翹從太原前往天津投靠親戚,並跟蹤查訪孫傳芳的門牌號、車號。後來她得知了孫傳芳已經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在清修。

她打聽清楚了孫傳芳的活動規律,11月13日,她混入孫氏清修所在地“誦經”,並以事先暗藏之勃朗寧手槍將孫傳芳當場槍殺;然後還把提前準備好的《告國人書》和身穿軍服的施從濱照片拋向人群,大肆宣揚自己的身份和復仇目的,然後撥通警察局的電話自首。

施劍翹的行為震動了全國,這種“為父報仇”的故事本身就具有轟動性,更何況孫傳芳還是個公眾人物,天津,上海,北平等地報紙均在第二天大肆報導此事,全國是一片嘩然。而民間對此女的“義舉”反而很欽佩,要求政府從輕處理。

但她畢竟是個殺人犯,不可能無罪啊,所以如何裁決她是非常棘手的一個問題,天津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她有期徒刑10年;1936年8月13日,施劍翹被河北高等法院判處7年監禁,已經屬於輕判,但民間輿論仍然不滿,要求特赦,迫於壓力,1936年10月14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簽署命令予以特赦。

1979年,施劍翹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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