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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評論員:這些附庸風雅的潑墨者何以如此之黑

【閱讀提示】被控受賄2486餘萬 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副主席趙長青受審

光明網評論員:最新一期《中國新聞周刊》報導了山東省德州市中級法院於8月12日一審開庭審理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分黨組書記、原副主席趙長青受賄一案,以及通過趙長青案暴露出的書法界亂象。庭審過程披露的證據顯示,現年67歲的趙長青在2006年至2019年期間,先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批中書協會員、當選中書協理事、協調工程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12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86萬餘元。

書法,是漢字圈獨特的審美藝術形式。古往今來,漢語所謂“文人騷客”,其通過各種方式已然固化在人們心中的潛在前提,就是書法上乘。在只有算盤、沒有鍵盤的時代,一個人的字寫得如何,有沒有“兩把刷子”,那是家教、修養、品性和秉賦的標誌。即使在鋼筆、原子筆取代了毛筆,甚至在無紙化辦公已成為現實的當下,看看那些依然熱絡的書法班、一直熱賣的硬筆字貼,就知道“字如其人”的觀念在人們心中是多麽的執著。

然而,書法既為藝術,其在現實世界所產生的主觀審美效應,就不僅僅是審美旨趣相同或不同的結果,更是主流審美活動及其價值與其他影響主觀判斷的各種因素合力作用的結果。如果這種主流審美價值為權力、甚或為某個官員所左右,複再為市場所加力,那麽,扭曲的藝術及其對作用其上因素的反作用,其結果就如人們現在所看到的書法界亂象。

靠書法斂財,較早的報導可溯及時任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這個因貪腐錢財共計544萬元而在2000年被執行死刑的副省長,一大愛好的就是到處揮毫潑墨收取“潤筆費”。不過,現在看來,胡長清的案子,並沒有震嚇住後來以字斂財者,反倒像是為這些握有權力者開了竅、指了道。更加不堪的,就是後來的這些以字謀財者,甚至連“兩把刷子”的“富家”本事也沒有,赤裸裸地顛倒美醜、以權論字、字以權貴。

2016年,中國書法家協會曾開除了6名會員,暫停了12人的會籍,這18人中有16人為各級官員、國企負責人或其他有官方背景的人士,其中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河南省委原常委王有傑等6人因違法犯罪被判刑,12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被調查。不過,作出如此“嚴肅處理”決定之時,中國書法家協會的實際“當家人”,卻正是趙長青。

從胡長清到趙長青,中國書法界何以浸墨至此,何以“墨跡”難乾?如果權力可以決定藝術審美及其評價標準,那麽,權力就可以決定藝術價值,進而可以決定藝術品的市場價值。這就是一些藝術家何以要通過歪門邪道進入與藝術審美及其價值無關的這會那會,從而成為權力索取對象的原因。

(轉載請注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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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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