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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原總經理蘇樹林一審被判16年 曾被稱為東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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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樹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萬元;以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文 | 《中國企業家》記者 嚴凱  

  7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共福建省委原副書記、福建省人民政府原省長蘇樹林受賄、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案。

  判決顯示,蘇樹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萬元;以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在任職福建之前,蘇樹林曾擔任中石化總經理、黨組書記。在蘇掌舵中石化的四年裡,恰是這家石油巨頭海外並購最頻繁的時期。

  蘇是2015年10月7日被帶走接受調查的,當時,外界紛紛猜測,他被調查的原因跟離任審計有關,或牽扯到海外項目。此次判決證實了上述傳言。

  判決顯示,2008年至2009年,蘇樹林擔任中石化黨組書記、總經理期間,在收購海外相關項目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這期間,蘇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622.1215萬元。

  禍起海外並購

  2007年6月,年僅45歲的蘇樹林從遼寧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任上調任中石化總經理、黨組書記。當時,很多中石化內部人士均認為,中石化僅是蘇樹林的一個跳板。

  在擔任中石化“一把手”期間,在對待中石化國內和國外業務上,蘇樹林呈現兩種截然相反的管理方式。

  在國內,蘇樹林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遠超前任。在一次中石化內部幹部大會上,蘇樹林曾問詢過一位下屬子公司長官關於涉及到安全的問題,對方未能對答上來,於是被蘇當著所有人的面罵了一頓。

  而在“走出去”方面,中石化的海外並購越來越頻繁,並購金額也越來越大,這也為蘇樹林及其親屬斂財打開了方便之門。

  中石化承擔海外業務的公司為中國石化集團國際石油勘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中石化國勘”),曾是中石化待遇最優厚的二級子公司,亦是中石化內部員工最期望調入的去向。

  中石化首筆海外資產收購是2001年收購葉門一個油田區塊。這一年,中石化國勘正式成立,中石化收購的海外上遊資產都納入該公司。

  對中石化來說,自1998年原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分立為中石油、中石化兩家之後,中石油分得絕大多數國內陸上油氣田,中海油則因其特殊使命,獲得了所有國內海上油田的特許經營權。

  相比之下,中石化儘管擁有多數煉廠以及加油站網絡,但上遊資源一直是其短板。對蘇樹林來說,彌補這塊短板最好的辦法就是海外並購。這便是中石化在2000年後不斷擴張海外資產收購的大背景。

  2003-2008年間,中石化國勘處於起步探索階段,以參股項目為主。例如,2004年收購哈薩克第一石油公司、參股安哥拉18區塊、2006年收購俄羅斯UDM項目股權以及敘利亞項目等。

  2009年,此時蘇樹林“掌舵”中石化兩年,度過了“磨合期”。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中石化還是大規模“抄底”海外油氣資產。

  此後四年,中石化海外並購還是迅猛,收購規模和標的體量不斷擴大。2009年,中石化以76億美元收購瑞士Addax石油公司——這是迄今為止中石化最大的一筆海外收購。

  2010年,中石化再次以47億美元收購加拿大Syncrude項目、42億美元收購巴西RSB項目;次年,以25億美元收購加拿大Daylight能源公司、26億美元收購阿根廷項目;2012年,以35億美元收購巴西PB項目,14億美元收購加拿大Talisman公司的北海項目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期間,國際油價在經歷了金融危機後的短暫低迷後迅速回升,並在2011-2012年達到歷史最高點,年平均布倫特原油價格超過111美元/桶。

  之後,國際油價急轉直下。2014年,國際油價被腰斬,最低的時候甚至比2014年平均油價打了“三折”。

  始於高油價的海外並購很快就成為了中石化國勘的“燙手山芋”,中石化海外項目頻繁爆出巨額虧損。僅2015年,中石化國勘淨虧損額達207億元人民幣。

  據財新報導,截至2015年年底,公司瀕臨資不抵債,負債率高達96%,面臨嚴峻的經營虧損和資產減值局面。

  2016年,中石化對國勘進行市場化改革,引入了中國誠通集團公司、中國國新控股有限公司兩家戰略投資者,形成4:3:3的股權結構,中石化僅佔30%。

  中石化國勘亦成為蘇樹林的“掘墓人”。2011年3月,蘇樹林調任福建,擔任省委副書記。但此時,他的離任審計正在進行當中。

  蘇樹林在中石化任職了四年,在福建亦任職了四年。當2015年10月蘇樹林被查的消息傳來時,很多業內人士的第一反應是其在中石化期間“東窗事發”。

  曾被稱為“東北虎”

  身為“60後”官員,蘇樹林曾創最年輕的中央候補委員、最年輕的省長等紀錄。其在石油系統工作20余年,35歲時就出任大慶石油管理局常務副局長,38歲走上副部級高位。

  在業內,由於起家於大慶油田,蘇樹林被稱為“東北虎”。與他齊名的是起家於塔裡木油田的“西北虎”廖永遠,二人均系1962年生,同樣在2015年被查。

  在離開中石化之後,2014年11月,中央第六巡視組巡視中石化。巡視期間,中央巡視組陸續收到大量關於蘇樹林的反映。

  中央巡視組在巡視中發現,蘇樹林把國有的石油企業當作隨意取用的私人銀行。下屬企業為他定製高級服裝,出資購物達數百萬元,他都安心接受,私人的各種花銷也都在中石化報銷。即便到福建任職後,依然如此。

  蘇樹林公款報銷個人花銷,在中石化幹部職工中早已不是秘密。在調職福建後繼續報銷時,曾有看不慣這種做法的人,在網上發帖議論。

  據說,蘇樹林在看到後,第一時間采取的行動不是停止報銷,而是想辦法刪帖。與此同時,把當時購物大額發票,替換成小額發票。之後,把原來具體的經辦人,調離原來的接待業位。

  就這樣,蘇樹林一邊想方設法把危險“抹平”,另一方面則繼續“違紀”,不收斂。

  2014年11月,中央第六巡視組巡視中石化期間,當時已經在福建任職的蘇樹林,密切關注著巡視中石化的情況。

  “我知道2014年底中央巡視組對中石化進行巡視,也有過擔心,就想打聽一些消息。”蘇樹林說。

  據報導,這期間巡視組要了什麽資料,看了什麽账目,找了什麽人,蘇樹林會密切關注,每天的情況都有人向蘇樹林報告。

  2017年9月7日,蘇樹林在中央紀委宣傳部、中央電視台聯合製作的電視專題片《巡視利劍》中首次露面。影片中的他頭髮花白、面容憔悴。

  在這個專題片中,蘇樹林回憶了他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深淵的。

  “開始實際上是我自己給民企的老闆辦事,然後收他們的好處。到後來在中石化工作了,後來官大了,我就想,自己再直接幫他們辦,影響大,風險也大了。後來我就讓我弟弟去幫民營企業辦事。我給他月台,幫他打招呼。然後讓他前面去跑。讓他代我收受好處。是我讓他去做的。”蘇樹林說。

  蘇樹林還回憶稱,1994年,當他當上廠長時,蘇樹林的母親曾跟他說,“你當官了,要乾乾淨淨,清清白白,掙多少就吃多少,隻吃槽子裡的,不吃槽子外的。”很顯然,蘇樹林並未聽進去,此後官運亨通一路晉升更是讓他有恃無恐。

  20年後,當中央巡視組巡視中石化時,蘇樹林的母親又跟兒子說起了當初的這段話,但為時已晚。

  “那時候因為中央在抓反腐敗,已經查出來很多人了嘛,她是要求我注意,正好20年,無言以對。”蘇樹林說。

責任編輯:劉萬裡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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