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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頂替案頻現,如何安慰“被顛覆的人生”

然玉 時評作者

1998年,陝西省鹹陽市三原縣女子荊高峰參加高職師范考試,卻沒有成績,學校稱學籍檔案也不慎丟失。讓她沒想到的是,與她同年級的李敏頂著“荊高峰”這一名字上了高職,學成歸來當上了老師,並很快成為當地教育局的一名幹部。4月15日,記者聯繫三原縣教育局獲悉,荊高峰本人已提出辭去公職申請,經局委會研究決定,同意荊高峰辭職。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教育局將根據調查結果再做進一步處理。

這一幕似曾相識,從羅彩霞到王娜娜,再到如今的荊高峰,隨著一件件陳年舊事浮出水面,公眾被帶入這些混沌晦暗的過往,又不得不直面事件發展至今異常複雜的現狀。因為各自遭遇的惡意算計,這幾起悲劇主人公的命運都陰差陽錯地滑入了另一種軌跡。當真相揭曉,親歷者五味雜陳,圍觀者也同樣憤怒。對於“獲準辭職”的結果,眾多網友追問:難道這就算了嗎?當時經手此事的人不用付出代價嗎?荊高峰這些年的經歷和得知偷梁換柱後的痛苦,都需要一個完整的真相。更重要的是,“被顛覆的人生”再也不會有重來的機會了。

顯然,冒名者主動辭職,只是東窗事發後迫於壓力的必然選擇。這一舉動,並不能替代公共調查和正式追責。可以預見的是,針對此事的“調查”,必然是一次牽涉甚廣的全面調查,既包括當初的高職師范招生活動,也包括當地教育局相關人事的使用過程。同時據了解,李敏是三年前從幼稚園園長崗位調赴三原縣教育局機構工作的。按理來說,事業部門進人理應在身份查核、資格審查環節有著更為嚴格的把關機制。既然如此,冒名者何以能一路無阻?其間或許還有更多值得深思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有別於羅彩霞案、王娜娜案中冒名者都是在異地就業,在本案中冒名者李敏自始至終都是在當地就業。如此毫不避諱、無所顧忌的做派,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對受害者的公然挑釁。同處小小一縣,荊高峰卻直到去年才發現有人正在冒充自己,並且這人還是當初的初中同學。冒名者實在過於高調,看起來並沒有一絲一毫的愧疚和畏懼。這一點,本身就夠奇怪了。

到底是什麽力量庇佑著李敏,使她能輕而易地盜取學籍、冒用身份,能夠堂而皇之優哉遊哉並一路高升。儘管每一起冒名頂替案件,都可以歸結為歷史遺留問題,畢竟過去的紙質學籍檔案、不曾聯網的招錄模式等漏洞百出,極易給人以操作太空。但與此同時,幾乎每一起冒名頂替案,最終都會牽出一串的同謀者——“他”可能是中學班主任,是學校的管理者,是教育系統的公務員,是招生院校的某個經手人……這些,絕不是客觀原因所致。

揭開一段遺憾的往事,就是直面一段不堪的歷史。姓名權、受教育權慘遭侵犯的荊高峰,被殘忍地排除在了本屬於自己的人生機會之外。這種損失,巨大卻無法量化,必須有人為此事負責。最終,需要進行系統性的反思和查漏補缺,至少杜絕當下繼續出現所謂的“歷史遺留問題”,讓悲劇在未來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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