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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繳納生育金實際是對不生二孩家庭的變相罰款

  設生育基金:不生二孩,就得變相“被罰款”?| 新京報快評

  40歲之前要繳納生育基金,不生二孩不能領取,這其實就是要為其他人生二孩交社會撫養費,問題是——別人生孩子關自己什麽事?

  文 | 熊丙奇

  指出“在未來二三年內,隨著我國第三次人口高峰期的育齡婦女逐漸退出育齡期,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導致的生育堆積效應釋放結束,我國的人口出生率必然面臨斷崖式下跌。‘少子化’的後果是十分嚴重的,提高生育率應成為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面臨的新任務”;建議“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盡量實現二孩生育補貼的自我運轉。可規定40歲以下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並進入個人账戶。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時,可申請取出生育基金並領取生育補貼,用於補償婦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斷勞動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損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戶資金則待退休時再行取出”……

  這兩天,一篇關注生育的文章引發廣泛關注,吸睛的點不僅在於“立刻全面放開生育”的呼籲,更在於“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的建議。

  以前生二孩,要交社會撫養費,這筆費用用到哪裡並不清楚,長期被質疑為“收得爽快,用得糊塗”,但好歹可以說是二孩家庭自己承擔自己的社會撫養費。

  現在該專家建議,40歲之前要繳納生育基金,不生二孩,不能領取,這其實就是要為其他人生二孩交社會撫養費,問題是——別人生孩子關自己什麽事?

  要鼓勵生育,不要指望想著法子由民眾自己承擔生育成本,甚至巧立名目的增加生育成本,而必須由國家承擔生育成本。

  換句話說,與其考慮設生育基金制度,不如在國家層面要考慮建立國家兒童監護制度,由國家承擔未成年孩子出生後到成年的部分教育、醫療費用,甚至基本的生活費用。

  在放開二孩政策後,我國出生人口並沒有如有關專家預測的那樣井噴。中國人口學會會長翟振武教授與其學生合寫的一篇發表於2014年的論文《立即全面放開二胎政策的人口學後果分析》,預測全面放開二胎後,我國年度出生人口峰值會達到4995萬。可2017年,我國新出生人口1723萬人,比2016年的出生人口1786萬減少了63萬人,與4995萬相差太多。

  有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國社會的傳統生育觀“多子多福”、“養兒防老”,已經變了。包括以前寧願罰款也要超生、多生的農村,也隨著年輕人進城務工而改變了生育觀。

▲圖/新京報網▲圖/新京報網

  而生育觀的轉變,與生育成本有直接關係,現在無論是城市家庭還是農村家庭,都感受到巨大的生育成本壓力——生孩子不是隻把孩子生出來,還必須養育,讓孩子吃飽穿暖,送孩子讀書,給孩子營造健康的成長環境。媒體曾調查一個城市的育兒成本,北京的育兒成本平均高達276萬元。與這麽高的育兒成本相比,生育獎勵、補貼都是毛毛雨。

  我國一些專家提出的提高適齡夫妻生育意願的建議,是非獎即罰,繳納生育金,實際是對不生二孩的家庭的變相“罰款”。

  要鼓勵適齡夫妻生育孩子,我國需要考慮減輕家庭的生育成本,而由國家承擔生育成本。在發達國家,具體的制度就是國家兒童監護制度,在加拿大,孩子一出生,就會領取政府每月300加幣的牛奶金,孩子成年之前的所有教育費用、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國家兒童監護制度不但減輕家庭生育成本,而且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權利。如父母作為監護人沒有履行監護職責,將剝奪監護人資格,由於兒童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均由國家承擔,所以剝奪不合格父母的監護人資格、委託其他人監護不存在什麽障礙。我國針對未成年人被父母體罰、虐待傷害問題,也提出要撤銷不合格父母的監護人資格,但具體落實特別困難,因為這需要父母提供生活費用,才能委託其他人(機構)監護。

  從我國現實國情出發,要一步到位實施國家兒童監護制度,困難的確不小。但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減輕所有家庭的教育支出和醫療費用支出負擔,並對農村地區的孩子率先實行生活補貼。尤其是教育方面,要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投入,考慮將一年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緩解擇校熱;要在全國探索免費高中教育制度(這方面已有地方邁出了步子)。

  要而言之,國家和社會多考慮為家庭生育分憂,承擔責任,才是提高人口出生率的正道。

  □熊丙奇(教育學者)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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