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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大牌百元賣”:“外貿村”不是假貨橫行之地|新京報快評

嚴厲打假,是責任所在,也是地方發展的一種自我救贖。

▲常熟“外貿村”假貨調查:為躲檢查晚上營業,萬元大牌百元兜售。新京報社會新聞部產品

文 | 重舟

每天傍晚5點到7點,聚集在常熟市莫城街道的兩千多家服裝檔口,成千上萬件“大牌”服裝被塞進黑色包裝袋,交給等在門外的微商、網店老闆和實體店主。隨後,這些三標齊全,價格不到正品價十分之一的假貨,被發往全國各地。

這是新京報11月30日刊發的調查報導《常熟“外貿村”假貨調查》中的一幕。外貿村”火紅的假貨生意,令人“歎為觀止”。

報導中,有貨主稱,“能仿到什麽級別,就仿到什麽級別。不拿真品比較,看不出來是假的。”聽到這裡,可能每個人都會心頭一緊——自己買的某個“大牌”是否就是來自“外貿村”?

是的,“外貿村”假貨越逼真,對於正規品牌和消費者權益的傷害就越大。

對此當地並未拿“家醜思維”待之,而是開展嚴厲打擊。當地通報的數據顯示,今年年初,常熟市警察局經偵大隊立案偵辦侵犯知識產權案件56起,涉案總金額高達1.8億元,搗毀假冒窩點70多個,抓獲犯罪嫌疑人57名,繳獲侵權假冒物品23萬餘件。

▲外貿村服裝檔口的“假大牌”。新京報記者趙敏 攝

事實上,從全國來看,不管是假冒大牌服裝,還是假鞋,都曾在一些外貿發達地區形成專門的產業鏈。這些假貨產業鏈,或許曾一度成為一些地方的特色經濟,在就業、地方經濟發展方面都作出了貢獻。

但在消費升級、知識產權保護法律越來越完善的今天,這些在製假上有特色的“外貿村”、“假鞋之都”,都走到了必須轉型的關口——“萬元大牌百元拿貨”的現象該禁止了。而依法對之進行有效治理,是助推其轉型必不可少的外部保障。

從法律的角度講,大牌假貨的製售涉及侵犯品牌的知識產權和商標權,製假售假方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地方監管層面加強打擊也不能含糊。

而從地方產業的長遠發展來說,縱容遊離在法律之外的假貨產業鏈應聲壯大,不僅有損地方形象,也將拖累產業轉型步伐。就此看,地方政府也理應對假貨產業鏈“零容忍”。早日淨化假貨風氣,別再讓“外貿村”成為假貨的代名詞,才能倒逼地方產業早日轉型。

事實上,這些年當地也明顯加大了對假貨的打擊力度——“外貿村”的假貨交易更加隱蔽化,“明目張膽在店鋪內銷售假冒名牌服裝的現象已基本杜絕”,就是直觀體現。

而就目前看,相關監管仍需強化。有些貨主將交易放在晚上進行,不惜把假貨生意做到附近的正規服裝城,以此“洗白”成為正品商……都提示著監管觸角敏感度需要繼續提升。

需要警惕的是,當假貨能夠通過正規服裝城“洗白”,其危害性將更加大。因此,執法和治理端,面對更加隱蔽的假貨交易,還得繼續精準出擊,及時斬斷假貨“洗白”之路。

“外貿村”的假貨生意,不僅僅隻體現在銷售這一個環節,而是形成了包括生產、倉儲、銷售等整個環節在內的產業鏈,甚至連品牌標識也有了專業化經營。假貨流向的也不僅僅是網絡電商,還包括不少線下實體店。

這警示執法和監管部門打假應有一盤棋思維——既要著眼於每個環節的把關,也要打通線上線下的治理阻礙,實現監管的全鏈條化、常態化。

現實中,假貨產業越是“橫行一方”,越是盤根錯節,越要警惕這類景象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綁架”效應和由此帶來的風險,並及早下決心予以“根治”。建立在假貨產業基礎上的地方經濟注定行之難遠,嚴厲打假,是責任所在,也是地方發展的一種自我救贖。

□重舟(媒體人)

編輯:馬小龍 實習生:祁倩倩 校對: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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