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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高考3年模擬注冊商標被駁,知識產權局成被告

新京報訊(記者 劉名洋)提起高考,許多人會回想起曾陪伴自己走過那段時光的《5年高考3年模擬》。但近日,負責該書編輯出版的北京曲一線圖書策劃有限公司(簡稱曲一線公司)因申請注冊“5年高考3年模擬”、“5年中考3年模擬”商標被駁回,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告上法庭。

對於駁回原因,國家知識產權局方面認為,曲一線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已通過實際使用獲得了具有識別意義的顯著性,並且商標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內容等特點。因此,對上述商標申請注冊予以駁回。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仍在對該案進一步審理中。

曲一線公司方面的代理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平面的“5年高考3年模擬”早在2007年就通過商標注冊,並一直使用,此次申請的兩個商標均為立體商標。“商標文字是一樣的,只是為字體加了個陰影,顯得立體一些。”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兩次申請的商標漢字基本一樣,申請類別為16大類,但下面的小類不同,所以沒有通過審核。

曲一線公司申請注冊的“5年高考3年模擬”商標,一個通過審核,一個未通過審核。受訪者供圖

10年後再次申請類似商標被駁回

2004年,曲一線公司開始申請注冊“5年高考3年模擬”商標,並於2007年12月申請成功,目前仍在續費使用。新京報記者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查詢到,該商標為平面版商標,由單獨的漢字和阿拉伯數字構成,其商標在國際分類的16大類中,核定使用在“連環漫畫書、書籍、印刷出版物、報紙等商品上。

新京報記者從曲一線公司了解到,當時《5年高考3年模擬》這本書推出時間並不是很久,為了保護其知識產權,便申請了平面版的“5年高考3年模擬”,而事實上當時也在使用字體帶有陰影的“5年高考3年模擬”標誌。

“帶有陰影的字體看上去就不是平面了,效果顯得很立體。”曲一線公司方面的代理律師介紹,因為公司方面平時注意到市場上流入一些盜版的《5年高考3年模擬》書籍,還有一些零食大禮包等商品也打著書籍名稱銷售,但因公司隻注冊了平面版商標,沒有注冊立體版商標,進而維權過程中存在一定阻力,便想到將立體版商標注冊下來。

於是,曲一線公司於2017年申請注冊字體帶有陰影的“5年高考3年模擬”立體版商標,國際分類仍為16大類,但使用範圍有所變動,擴展為“期刊、報紙、書寫工具、家具材料除外的辦公必需品、教學材料(儀器除外)、印刷出版物、紙或紙板製廣告牌、書籍、紙、小冊子”。

但這一次商標的注冊申請被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駁回。

國家知識產權局被告上法庭

因不服從駁回決定,曲一線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複審。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訴爭商標由漢字和阿拉伯數字“5年高考3年模擬”、“5年中考3年模擬”構成,易使消費者理解為與“高考考試和模擬試卷”、“中考考試和模擬試卷”相關,整體使用在第16類書籍等指定商品上僅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內容等特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誌,因此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已通過實際使用獲得了具有識別意義的顯著性。因此,被告駁回了訴爭商標指定使用在第16類的“書籍”等商品上的申請注冊。

最終,曲一線公司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告上法庭。審理中,曲一線公司主張在先注冊商標及訴爭商標已經連續使用近13年,獲得了一定的知名度,與公司形成了唯一對應關係;訴爭商標為原告在先注冊商標的延續注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在先基礎注冊商標的商業信譽可以在訴爭商標上延續。

曲一線公司方面的代理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5年高考3年模擬》系列圖書自2003年開始策劃研發,2015至2017年“5年高考3年模擬”、“5年中考3年模擬”年銷售量達3000萬冊左右,其閱聽人幾乎覆蓋所有省市。

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仍在對該案進一步審理中。

知產局:大小類相同可能會通過

新京報記者在拚多多、京東等電商平台以“53高考零食”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多家店鋪打著“5年高考三年模擬零食大禮包”等名義在售賣零食,其中有店鋪月銷量將近500件。

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查詢,也有與曲一線公司無關的人士於2015年申請“五年高考三年模擬”商標,截至目前尚未被批準注冊。

上述案件代理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新申請商標擴大了原有商標使用範圍,其本意還是為了保護自身品牌,並不是一定要生產辦公家具商品。“上訴一些商戶私用曲一線公司圖標從事其他交易,在商標法方面就不是很好監管。”

知識產權律師斯偉江告訴新京報記者,隨著時間變化,商標審核標準也會有一定變化。之前能夠成功申請注冊的商標,在多年後再次申請近似商標時被駁回的情況並不少見。“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說法,商標容易讓人理解為考試和模擬試卷,存在直接表示商品的內容等特點。最終還要看法院判決。”

今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工商局了解到,雖然曲一線公司兩次申請的商標漢字基本一樣,申請類別同為16大類。但針對2007年能通過審核,2017年未通過審核一事,其原因是2017年申請的大類下面的小類與2007年申請的大類下面的小類有所不同。“如果漢字一樣,大類和小類相同,可能會通過審核。”

新京報記者 劉名洋

編輯 李劼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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