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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及時傳遞中央銀行政策意圖 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中國央行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通知要求,強化政策發布解讀和資訊主動公開,及時傳遞中央銀行政策意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密切關注與中央銀行履職相關的國內外輿情,強化輿情反饋機制,完善不良輿情處置手段,努力提升輿情發現、研判及分析能力,針對誤讀、曲解、不實等情況,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防止風險預期自我實現。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檔案

  銀辦發〔2018〕95 號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印發

  2018 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司局,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機構服務中心、集中採購中心、反洗錢中心、金融資訊中心:

  2018 年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領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人民銀行工作會議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不斷提升人民銀行的公信力與透明度。

  一、強化政策發布解讀工作

  圍繞推動高品質發展的根本要求和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重大決策部署,以健全貨幣政策和巨集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保持貨幣政策穩健中性、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等為重點,按照總行統一部署,強化政策發布解讀和資訊主動公開,及時傳遞中央銀行政策意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對人民群眾較為關注的金融統計數據、紀念幣發行、互聯網金融、支付體系建設、金融消費者保護等領域的相關問題,及時發布權威資訊,提示風險,爭取贏得理解和支持。各部門要落實資訊發布的主體責任,誰發布,誰解讀,通過積極參加新聞發布會、媒體吹風會、接受採訪等方式,及時準確對外發聲。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牽頭起草部門要注重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通俗形式進行準確解讀,避免誤解誤讀。

  二、做好輿情監測回應工作

  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密切關注與中央銀行履職相關的國內外輿情,強化輿情反饋機制,完善不良輿情處置手段,努力提升輿情發現、研判及分析能力,針對誤讀、曲解、不實等情況,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防止風險預期自我實現。健全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最遲 5 小時內發布權威資訊、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的時限要求。加強與主流媒體及影響力較大新媒體的溝通聯繫,提升輿論引導水準,加大線上線下的正面引導力度,有效管控不實資訊,為中央銀行履職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加大資訊主動公開力度

  凡是涉及人民銀行對外履職、與社會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規章及規範性檔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都應當按規定程式在印發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主動公開。檔案主辦部門應定期對已經公開的規章及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及時通知網站管理部門刪除或對已公開的廢止、失效檔案進行標注,使政策執行更加陽光透明。進一步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對社會廣泛關注、關係國計民生的建議和提案,原則上要公開答覆全文。繼續依法及時做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資訊公開工作。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及時公開綜合監管和檢查執法資訊,提高監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強監管威懾力和公信力。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主動公開人民銀行系統預決算資訊,充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接受社會監督。

  四、做好主動公開目錄編制工作

  結合貫徹落實即將修訂頒布的新《條例》,各分支機構應於2018 年底前完成主動公開目錄編制工作並及時對外發布,同時要指導轄內各級行做好相關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據《條例》、“三定”方案、權責清單及實際承擔的工作職責全面梳理公開內容,未公開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應包括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督管道等要素,力求事項明確、內容具體、操作性強。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應體現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以及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等有關要求。將重點領域資訊公開納入主動公開目錄,並持續加以推進。將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與互聯網站公開的相關資訊進行關聯,方便公眾查詢,避免出現“兩張皮”現象。

  五、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實效

  按照優化政務服務的要求,加強各部門實體政務(服務、營業)大廳服務能力建設,強化部門協調,優化軟硬體設定配備,力爭線下辦理事項“隻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各分支機構應指導轄內各級行根據工作職責,梳理制定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並及時對外發布。對照《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 版)》修訂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指南,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等內容,做到具體詳實、準確易懂,辦理時不得增添指南之外的其他要求。辦事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式後 1 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後的相關資訊和具體實施時間,及時刪除已取消政務服務事項的相關內容,確保線上線下辦事服務資訊內容準確一致,切實發揮政務服務事項指南便民作用。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平台功能,逐步推動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

  六、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平台建設

  認真落實《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國辦發〔2017〕47 號文印發),量化考核標準,做好常態化檢查通報,確保人民銀行互聯網站內容豐富詳實,更新及時。進一步完善人民銀行互聯網站功能,從改進用戶體驗入手,優化欄目設定,改善資訊發布形式,提升網站搜索功能。完善人民銀行互聯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和資訊保護制度,做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確保資訊安全。加強對政務微博、微信的管理,在做好資訊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的同時,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嚴禁發布違背法律法規、國家方針政策、損害中央銀行形象和公信力的資訊,資訊發布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可關停整合。各分支機構要充分利用分支機構子網站推動基層行政務公開工作,為基層行發布資訊提供便利。

  七、深入推進政務公開隊伍建設和體制機制建設

  加大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圍繞新《條例》修訂頒布等重要時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活動。各分支機構應按照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網絡資訊工作考核的相關要求,做好資訊報送、內容發布、輿情監測等工作。及時總結政務公開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以動態資訊的形式報送總行,每季度不少1 篇。嚴格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審查制度,公開前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查,特別要做好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機、公開方式的研判,避免資訊發布失信、影響金融市場穩定、不實輿論炒作等問題。對涉及金融機構、企業、個人隱私的資訊,除懲戒性公示公告、強製性資訊披露外,須謹慎判斷是否公開,並在去標識化處理後選擇恰當的方式和範圍進行公開。按照總行關於做好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接收、登記、辦理、答覆等流程,強化依申請公開辦理部門與法律、保密、辦公室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強橫向和縱向溝通交流,確保依法依規進行答覆,辦理結束後及時以案例形式向總行進行報備。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本工作要點部署的各項任務,結合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具體措施,加強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設施、經費保障,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優化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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