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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打算治理黃河,為何卻遭到蘇軾、司馬光的反對

自唐末以來,藩鎮割據、五代紛爭,百餘年間無人過問治河築堤之事。北宋慶歷八年(1048年),黃河決堤改道,成為第三次大改道,形成了北流與東流並存的局面。北流經滏陽河與南運河之間,下遊合禦河(今南運河)、界河(今海河)至今天津入海;嘉祐五年(1060年),又分出一流經西漢大河故道、篤馬河(今馬頰河)入海,黃河下遊分為北流與東流兩股,史稱二股河。

宋神宗熙寧年間,不論東流還是北流,仍時常決溢,嚴重影響了黃河下遊廣大人民的生活與生產。

根據《宋史·神宗紀》記載:“神宗熙寧元年秋,秋七月壬午,以恩、冀州河決。甲申,京師地震。乙酉,又震,大雨。辛卯,以河朔地大震。京師地再震。”“八月壬寅,京師地震。甲辰,又震”。“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十一月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

京師汴州位於黃河岸邊,恩州、冀州黃河決堤,河朔、京師發生地震,大雨不止,致使百姓流離失所,社會治安動亂,神宗一邊派遣官員安撫地方(禦史中丞滕甫、知製誥吳充安撫河北),疏導洪水,一邊給囚犯免罪以維護治安,發糧賑災,撫恤流民。

同時,邊境還不安寧。據記載:“庚戌,賜夏國主秉常詔,許納塞門、安遠二砦歸其綏州”,宋神宗還要募兵購糧買馬充實邊防,治理黃河、安定流民、增加田畝這些事情,勢在必行。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趙頊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八月黃河改道東行。十一月頒布《農田水利法》。閏十一月疏浚禦河,陸續派遣官員提舉各路常平、廣惠倉,兼管勾農田水利差役事宜。開始治理黃河,組織力量開修疏浚二股河,把河水導向東流。

蘇軾、司馬光等人強烈反對這件事,深恐因“聚大眾、興大役”而引發民變,甚至有人認為“開河如放火、不開河如失火”,治理與不治理,結果都一樣。抓住他工作中個別的失誤,大肆上書攻擊,蘇軾說治理水患之舉“豈惟徒勞,必大煩擾”。禦史盛陶指責他“假朝廷威福,恐動州縣”。更有甚者,如文彥博之流,竟閉目瞎說,說疏浚漳河“隻移得東邊河,卻掘得西邊民田,空勞民,何所利?”

由於神宗的支持,王安石的堅持,終於“開浚二股河,堵塞北河道,使黃河歸入東流”。提出此建議的程昉以開浚功,遷宮苑副使。

漳河疏浚之後,根除了原武地方二、三十年來的水患,使數千頃的田地得到了豐收。此後程昉又馬不停蹄,在河北地區導引滹沱河水淤田,不久工作大見成效,“淤卻四千余頃好田”。他又率領他的治河大軍修整了滹沱河的河床和堤壩,“出卻好田一萬頃”,並引漳、洺河淤地凡二千四百餘頃,使沿河諸縣百姓得到沿河三四百裡的退灘沃田,百姓深受其惠。他們聯名上書向北宋政府致謝,頌揚程昉的政績。程昉還在滄州“增修西流河堤,引黃河水淤田種稻”,“添灌塘泊”,使滄州百姓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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