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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被指用瀕危野生動物入藥 從何管道獲取的?

  公然用瀕危野生動物入藥,鴻茅藥酒底氣何在?

  來源:公眾號“春雨健康科普”(ID:chunyuyuedu)

  狗年春節前,春雨醫生已經質疑了鴻茅藥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並於昨日發文回應了鴻茅藥酒廣告違法的問題。

  實際上,鴻茅藥酒的問題遠不止於此,可能存在更惡劣的問題。在鴻茅藥酒的說明書上,我們可以看到其大複方中含有“豹骨”。         

  豹骨有多珍貴?

  據中國藥典記載,豹骨為貓科動物豹的骨骼。豹包括印度豹、豹虎、金錢豹、文豹。

  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豹骨》一文記載,豹骨的來源不只是豹屬的金錢豹,還包括其他貓科動物雪豹屬和雲豹屬(兩者的名稱中雖然都有豹字,但是從動物學的角度來說,雲豹和雪豹是另外一個屬,而非豹屬)。

  雲豹、雪豹、金錢豹無一例外都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雲豹、金錢豹屬於瀕危動物,雪豹屬於極危物種,也就是說有滅絕危險,保護不慎極有可能永遠從地球上消失。

  據國家林業局中國重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局顯示我國豹的數量僅存3310隻,雲豹僅存2600隻,雪豹的總量為2000-3000隻左右。

  這些數字意味著什麽呢?我們就拿國寶大熊貓做個對比。

  2015年2月28日,國家林業局公布全國第四次大熊貓調查結果。

  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野生大熊貓種群數量達1864隻,圈養大熊貓種群數量達到375隻。

  顯而易見,豹、雲豹、雪豹的數量並不比大熊貓多多少。

  這3個物種不僅在我國罕見,在全世界範圍內數量及生存情況也不容樂觀。

  春雨君沒有查到豹的準確數據,雲豹在世界範圍內少於10000隻, 雪豹僅有4510-7350隻,且數量仍呈現下降趨勢。 

  瀕危動物骨骼入藥, 鴻茅此舉合法嗎?

  人類活動是威脅它們生存的重要因素,以雪豹為例,在威脅雪豹生存的因素中,“為出售豹皮或豹骨而偷獵”佔到33.3%,和“食物數量稀少”並列第一。

  在這樣的情況下,鴻茅藥酒使用豹骨入藥,合法嗎?

  鴻茅方自稱合規合法

  顯然,鴻茅藥酒不只一次面對這樣的質疑。

  鴻茅藥酒曾專門就這個問題發文解釋,稱受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使用豹骨都是經過嚴格審批的,完全合規合法。

  仔細看鴻茅藥酒的文章,大組方受到了怎樣的保護,才可以使用瀕危動物?半年的量是多少?嚴格的審批具體是什麽?這些細節統統都沒說。

  食藥監禁用豹骨?仍有操作太空

  所以,鴻茅藥酒使用豹骨真的合規合法嗎?春雨君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相關資訊(以下簡稱CFDA)。

  2006年,CFDA發文限制及規範豹骨在藥品中的使用。    

  從上文可以看出CFDA明確禁止了非內服中成藥使用豹骨。

  但是對於內服中成藥要求按藥品補充申請注冊事項“替代或減去國家藥品標準處方中的毒性藥材或處於瀕危狀態的藥材”有關要求操作。

  但無論是在這篇通知還是其他相關檔案中,CFDA對於需申報藥品的種類、適應症並未作出要求,對於“哪類藥需替代”、”哪類藥需減少或去掉”沒有任何說明,對豹骨的限量也隻字未提,這給含豹骨的內服中成藥留下了很大的操作太空。

  按照此條規定,鴻茅藥酒等內服中成藥使用豹骨貌似沒有違規。

  鴻茅藥酒沒有相關標識,不違法嗎?

  雖然內服藥使用豹骨的規定不清不楚,但可以確定的是,自2006年開始,含豹骨中成藥就應該使用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

  《國家林業局公告豹骨標記》規定: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凡生產、銷售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藥及規格包裝的豹骨粉全部實行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制度(以下簡稱“專用標識制度”),標記範圍如下:
(一)有關企業利用豹骨生產並已獲國家藥品標準的中成藥。
(二)2006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其他生產、銷售部門現有庫存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藥及規格包裝的豹骨粉。

  也就是說,在鴻茅藥酒的外包裝上應該有如下標識中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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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春雨君把鴻茅藥酒從外到內仔仔細細看了個遍,並未發現新/|舊標|識,這是否可以說明,自2006年起鴻茅藥酒就在豹骨標識上違規操作?

  按規則使用標識的產品如下:

  至2017年,有關野生動物標識的規定被上升到了法律層面,根據我國最新版(2017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

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因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文物保護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準,並按照規定取得和使用專用標識,保證可追溯,但國務院對批準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實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專用標識的範圍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使用專用標識已經被列入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但鴻茅藥酒的包裝上仍然沒有相關標識,對法律法規視而不見。

  鴻茅藥酒通過什麽管道獲取豹骨?

  即便合法,鴻茅藥酒的豹骨是從何種管道獲取的呢?

  1992年,鴻茅藥酒被批準為國藥準字號OTC藥品,作為藥物使用豹骨至今已經有26載。

  且近些年來,鴻茅藥酒因其廣告的作用,銷量可觀,僅在阿里健康不同規格的鴻茅藥酒月成交量就可達2萬多筆。

  鴻茅藥酒賣出這麽多,到底用了多少豹骨,我們無法計算,但是初步推測應該不小,那麽鴻茅藥酒的豹骨從哪來?

  除了鴻茅藥酒,我國還有其他含豹骨的中成藥,據統計,我國含豹骨的中成藥有45種,這麽多年,這些藥品企業的豹骨又從哪裡來?

  1. 人工飼養?不存在的!

  馴養繁殖是保護瀕危藥用動物資源的一個途徑,但是目前我國僅有鹿、哈士蟆、全蠍、娛蛤、 龜鱉、庸和熊等人工馴養繁殖場,豹骨的來源依舊為野生貓科豹。

  2. 進口?

  早在1970年,《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下簡稱CITES)就將豹、雪豹、雲豹列在附錄一上,禁止跨國貿易。合法進口豹骨顯然是不可行的:

瀕臨滅絕的老虎及其他亞洲貓科動物, 是CITES附錄一上的物種,這表示其活體、肢體及其製品的跨國貿易是被 CITES明令禁止的。老虎、豹、雪豹、 雲豹與亞洲獅早於1970年代就被列入 CITES的附錄一中。 

  3. “國產豹”自然淘汰?

  而豹、雲豹、雪豹早在1987年起就被列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名錄》Ⅰ級保護物種,也就是說禁止獵殺,只能使用自然淘汰(自然死亡)的豹骨。通過自然淘汰的豹骨能撐得起鴻茅藥酒十幾年來每月數萬瓶的銷售量嗎?

  4. 非法獵殺?

  自然淘汰也許不夠用,或者有關藥企也不操心自然淘汰的夠不夠用,不夠還可以獵殺!

  2000年-2006年,僅6年間執法部門繳獲了至少5400余頭亞洲大型貓科動物的身體部位,其中包括1031頭虎、4189頭豹、152頭雪豹、26頭雲豹。國際刑警組織的經驗表示,繳獲的贓物數據一般僅呈現實際交易量的10%,也就是說僅6年時間實際遇害的貓科動物數量為上述10倍,而這些遇害的生靈被用來幹什麽呢?皮可製皮草,骨可入藥。

  本文並非要對鴻茅藥酒使用豹骨的合法性做出明確結論,只是提出一個疑問。

  我們也希望鴻茅藥酒方能對豹骨的標識、來源、用量、功效等問題給出明確的說法並拿出切實證據。

  此外,有一個問題值得大家深思。

  多年來,國家林業局等部門都有意保護野生動物,但尷尬的是,非法獵殺仍然屢禁不止,野生動植物的數量仍然銳減,很多甚至瀕臨滅絕,比如穿山甲和虎。

  我們也常在電視上看到明星們呼籲:“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但諷刺的是,鴻茅藥酒的廣告在電視上頻繁出現,配方上赫然寫著“豹骨”二字,默許豹骨的價值。

  這是為什麽呢?

  文:大王

  (新浪財經注:文章略有刪節)

責任編輯:馬龍 SF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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