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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間,支付寶上這兩千萬人,涼涼了?

來源丨新華社、力哥說理財、指南針家庭保障規劃

千萬人追捧的支付寶「相互保」,42天便夭折了!

原「相互保」是一款一年期團體重疾保險(標榜為中國第一款“互助”保險),由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承保,受中國銀保監會監督,參與者的利益能夠切實得到保障。

現「相互寶」則是一款普普通通的互聯網互助計劃,由螞蟻金服負責組織,與市面上常見的輕鬆籌、水滴籌並無區別。

2000多萬人跟隨,馬爸爸應該也覺得直接下架產品不好收場,於是對產品進行了更新,重新登場。

這次更新主要是三個方面:

1、原本每理賠一個人,參保人就得多分攤一分錢,分攤金額沒有上限。現在說好了,2019年整整一年總分攤金額不超過188元,多出來的部分由馬雲爸爸掏。同時,以後每年的年末都會公布下一年封頂金額的情況。

2、原來相互保進行理賠的話需要收取10%的管理費,用作案件調查、審核、訴訟之類的,更新後把管理費下調到了8%,成本低了。

3、原本相互保說如果加入人數低於330萬人的話就解散,現在不會解散了,哪怕人數不夠也給提供一年的大病保障。而且只要是今年加入的,2019年1月31號之前的所有分攤費用都由馬雲爸爸承擔,用戶無需出錢。

白送2個多月的保障、保費有底了、管理費也便宜了、還不用擔心中途解散的問題,光看這幾條更新的話確實比原來更好了。

但問題就在於這次的“更新”,把相互保從保險公司產品的正規軍隊伍裡面踢了出來。更新後的相互寶變成了跟輕鬆籌和水滴籌一樣的網絡互助計劃,不再是保險公司發行的產品了。

以後這個產品靠不靠譜,可沒人給你看著,萬一咱發生事故理賠不到錢也不能找保監會投訴。

相互寶未來能走到哪一步,完全靠馬雲爸爸的實力和良心。

同時,由於相互寶被信美人壽甩了,就沒了保險公司的專業核賠人員判斷申請理賠的案件該不該賠償。

相互寶的理賠轉由第三方公估機構處理,未來理賠的鬆緊程度能不能拿捏得好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這個咱就看2個月等待期後的理賠情況了。

走到今天這一步,小寶也是很痛心的,好好的創新之舉被被監管部門從往後腦杓悶了一棍子。

相互寶的初心還是好的,但生錯了地方。以行內人的角度來看,這一下就讓它沒了大半條命……

為何會這樣?小寶猜測可能是相互保動了一些人的蛋糕。

這種先加入後攤錢的模式顛覆了傳統保險公司的路子,然後又是馬雲爸爸牽頭,新模式+大流量,簡直如虎添翼。

如果傳統保險公司任由它繼續這麽發展下去,可能再過不久就被革了老命。

合規這道坎暫時是跨不過去了,馬雲爸爸為了不讓已經加入的人寒心,讓他親兒子螞蟻金服在前面給挺著,能這麽曲線救國真是難為他了。

現在相互寶有了188元/年的分攤上限,我們可以暫且把它當成一個188元的一年期重疾險。

既然有了具體的定價就能找競品對比,小寶看了一下,微信裡面的微醫保重疾險就跟它挺像的,同樣是1年期的,隻保100種重大疾病,對比下來發現:

同樣30萬保額,0-25周歲,微醫保重疾險價格低於168元/年,相互寶要188元/年,微醫保重疾險勝出;

如果是25歲以上,微醫保重疾險的價格就被相互寶吊打了,微醫保重疾險都是200元起步的,相互寶最高不超過188元,還是相互寶實惠。

所以整體來看,小寶認為相互寶依舊是窮人的福音,特別適合30~39歲的低收入人群購買。

一年只需要不到188塊錢就可以有一個30萬的重疾保障,雪中送炭。

然後想做慈善和公益的人也可以參與一下,有馬雲爸爸做背書,通過這個相互寶來幫助有需要的人,相信會比輕鬆籌之類的平台靠譜一些。

同時,未來萬一自己要理賠的話,還能在原有的保障基礎上多拿到一筆理賠款,錦上添花。

但對於更大的一部分人來說,小寶建議原本該買的保險還是得正常買,別把長期的重疾保障壓在相互寶上。

它沒有監管的保護,未來理賠不確定性高,不能作為一個可靠的保險產品來對待,隻適合解決當下的燃眉之急,不適合作為長期保障。

新華社點評:保險創新需依法合規

上線一個多月,就吸引了超過2000萬消費者投保,這相當於好幾家中小型壽險公司一年的用戶量之和。儘管在監管部門的要求下,“相互保”因為涉嫌違規而轉型為網絡互助計劃,但這一事件也給保險行業提了個醒。

專家表示,“相互保”具有簡單採用賠款分攤、基本沒有針對會員的風險細分和差別化費率、保險公司不承擔最終風險賠付責任等特徵,不符合保險原理。而根據《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相互保險組織與股份製保險公司的本質區別在於治理方式不同,在日常經營和業務規則等方面沒有明顯差別,產品開發同樣要符合保險原理,要經過嚴格的保險精算進行風險定價和費率厘定。

郭振華表示,此前“相互保”之所以成為“網紅”產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門檻低。當前老百姓對醫療健康越來越重視,希望有更高的醫療保障服務,但市場上的重疾險等產品普遍價格較高,性價比卻不高,“相互保”的受青睞正是切中了這個痛點。

朱俊生認為,保險機構應該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創新,充分利用互聯網新技術提高保險服務的便捷性、普惠性,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保險保障。

採訪中,也有不少專家表示,業態“創新”往往會在一定程度上超過現有的監管規則,需要監管機構及時與行業進行溝通,加強相關制度建設,補齊監管短板,最大程度上實現完善規則與鼓勵創新之間的平衡。

寫在最後:

有的保險公司的產品貴得驚人,依然能夠熱賣。為什麽?因為資訊不對稱,投保人沒有了解到更多的投保管道。不同選擇,保費節省的不是一點點。南公子就曾經用2萬元做了一家四口的家庭保費預算,每個人的保障都很充足。而男主人如果購買某保險公司的某福產品,2萬元的保費一人全用光,還沒有添加足夠的壽險和意外險責任。

買保險不上當,首先是能夠選擇到合適的銷售人員:有職業道德,了解市場上各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提供幾套方案可以選擇。其次自己能學習一點保險的知識就更好了。

來源 | 力哥說理財、新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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