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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輿情:公眾對網約車或存偏見

| 本文轉載自人民網—輿情頻道 作者:趙勁 高崇

輿情要點

3月下旬,交通出行領域發生了兩起惡性刑事案件。一則源於3月21日滴滴平台的“辟謠”:有網民稱廣州一法院女書記員被滴滴司機殺害,後經警方證實案犯為計程車司機。另一則是3月24日常德市一名滴滴網約車司機遇害,嫌疑人系19歲學生,因悲觀厭世殺害司機。

無論是計程車還是網約車,只是運行方式不同,便利公眾出行是基本任務,保障公眾出行安全是應有的底線。相關事件中,公眾擔憂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引發輿論爭議。人們在討論兩起刑事案件及出行安全的同時,捕捉到一個現象,即關涉計程車和網約車的刑事案件在輿論場中的傳播卻出現了“冷熱不均”的現象。從輿情的傳播熱度、傳播話題多樣性上看,兩起事件也存在較大的差距,引發了部分媒體、自媒體的分析。

據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統計,截至3月27日12時,“3·21廣州女乘客乘計程車遇害”事件,各渠道傳播總量1777篇。“3·24常德網約車司機遇害”事件,各渠道傳播總量18138篇。

在微博渠道上,截至3月27日12時,“3·21廣州女乘客乘計程車遇害”事件的微博話題熱度最高的為@時間視頻發起的#法院女書記員深夜計程車遇害#,閱讀量約213.4萬次,討論1117條,而“3·24常德網約車司機遇害”事件的微博話題熱度最高的為@新浪新聞發起的#滴滴司機遇害案涉事學生自首#,閱讀量約1.5億次,討論9312條。

表:兩起交通出行領域刑事案件新聞媒體報導話題

“3·21廣州女乘客乘計程車遇害”事件,媒體報導話題集中於“辟謠”,報導內容較為單一,且主要是《新快報》、《新京報》、《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網等地方媒體報導關注。在21日至24日,主要為客觀轉載滴滴平台及警方發布的案情信息,以及匯總部分網民觀點,24日後輿情熱度處於低位。

“3·24常德網約車司機遇害”事件,因受害人為網約車司機,且警方通報中犯案人員“19歲學生”的身份,“悲觀厭世,無故殺人”的動機,具有極高敏感性,事件迅速引發輿論熱議,人民網、中國經濟網、環球網等國家級媒體,千龍網、《每日經濟新聞》等地方及行業媒體均迅速跟進。相比於過往乘客人身安全事件中,媒體、網民對網約車平台責任的聲討,此次司機人身安全成為熱點話題的同時,較少有聲討、追究網約車平台責任的聲音出現。

輿論觀點

兩起交通出行領域刑事案件的報導中,媒體、專家觀點主要聚焦四個方面:

一是認為網約車作為“互聯網+”的新產物,公眾或存在“偏見”,且出現問題後容易產生心理落差。如澎湃新聞網認為,網約車是“互聯網+”的產物,在技術上更安全,滴滴強調的“破案率100%+當天破案”,卻形成“破案越快、案情越透明,負面傳播就更廣泛,公眾就覺得更不安全”的悖論,是源於公眾對新興業態有著遠高於傳統業態的期待,遇到網約車安全問題便會產生更大的“心理落差”。《南方日報》評論認為,這與人們對網約車的選擇性偏見有關。網約車作為一種新生事物,人們曾經給予高度期望,甚至一度寄望以此改革傳統計程車行業。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彼時對計程車詬病多多,對網約車期待多多。如今卻是調轉過來,特別是伴隨著去年多起網約車司機傷害乘客案,以及多地公布網約車司機中的有過犯罪記錄人的佔比,人們逐漸對網約車的安全問題存疑,會更加關注乘客搭乘網約車遇害事件。

二是相比於有地域分別的計程車,網約車是“全國性的品牌”,距離當下的網絡主流人群也更“近”。如騰訊網專欄作家劉遠舉稱,一個全國性品牌與平台,每一個市民都覺得涉及品牌的危險,發生在自己身邊,但對其他城市的計程車案件,其他城市的計程車公司,卻覺得離自己很遠。媒體評論員曹林也認為,網約車與當下網絡主流人群靠得更近,一起命案更能激起網民的焦慮和痛感。

三是輿論不能在計程車問題上失語,而監管對網約車、計程車等新舊業態應公平發力,保障公眾出行安全。《中國青年報》評論稱,要輿論關注此事暴露的計程車安全問題,並不是跟計程車過不去,也不是在給網約車“洗白”,只是呼籲同等對待,一方面,輿論不能在計程車命案上缺位,現在失語就是在縱容犯罪;另一方面,整頓、駐場檢查和長效監管計程車行業,一樣也不能少。光明網評論則聚焦監管層面,認為面對目前新舊業態在安全問題上所呈現出的反差,監管層面的注意力不能再被輿論帶偏,保障新舊業態監管的平等、公平發力,是維護社會出行安全不可回避的一點。

四是網約車有助於解決公眾出行難題,應求取網約車安全與公眾計程車便利之間的最大公約數。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在兩會期間曾表示,網約車對經濟發展、增加就業、科技創新、改善服務都有很重要的意義,交通運輸部對它發展的態度是積極支持,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要趨利避害、包容審慎、守住底線。近期的兩起事件中,《杭州日報》評論認為,以“問題導向”審視網約車安全,一要直面問題、盡最大可能保證網約車營運安全;二要客觀看待問題,理性分析問題,求取網約車安全與公眾計程車便利之間的最大公約數。防止“計程車難”“黑車”及計程車拒載等問題死灰複燃。

網民觀點選摘

兩起交通出行領域刑事案件中,網民除關注女性乘車安全、心疼遇害司機、呼籲嚴懲凶手等話題外,觀點主要集中在討論計程車和網約車發生惡性刑事案件之後的不同輿論處境,反思網約車遭受區別對待的主要原因,也有部分觀點分別支持網約車、計程車均有服務態度好的司機。

@_橙皮兒:昨天看人民日報公眾號,據調查計程車出事率要遠遠高於網約車,其實做任何交通工具都可能出現危險,這一次是滴滴司機遇害,為什麽評論裡還有人說諸如“又是滴滴”之類的話?

@來去之間:網約車“破案率100%+當天破案”也就意味著所有案件都是“熱案”,滴滴的問題在於,把所有以前公眾不能感知的問題都公開了,讓大眾產生劇烈的不適感;如果計程車案件透明,政府給計程車公司的補貼透明,估計噴得更厲害。

@ybbswc:這種安全問題,其實網約車和計程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性。而網約車在同等安全條件下,要比計程車提供了更多的便捷和更好的服務。

@沒有雪的冬天刮大風:感覺滴滴司機服務好,不亂收錢,計程車麽,經常被拒載。

@就是那樣:計程車司機也有很多認真負責的呀。每次在北京計程車,只要你願意侃,司機都能表演一段單口相聲出來,足夠樂一路了。而且每個地方的計程車司機都有地方特色,是了解當地的不二法門。

@JCEY_:滴滴只是個平台,確實為生活帶來諸多便利。這次滴滴司機被害,說明什麽?不是一個平台能決定什麽,就是人本身自己的問題,真心疼滴滴司機。

輿情觀察

公眾對“偏見”警惕性上升,觀點呈現多元化。兩起發生時間相近的交通出行領域刑事案件,引發了公眾對互聯網背景下的新生事物存在“偏見”的反思。首先,該兩起刑事案件,在作為輿情事件傳播時,均涉及到了網約車平台,但相較2018年順風車命案中,輿論呈現“一邊倒”的批評與質疑之聲,近期事件中的輿論觀點有明顯緩和態勢,理解、支持網約車平台,為平台“鳴不平”的觀點有所增加。其次,部分輿論認為“計程車司機傷人”一事,是部分媒體為了傳播便利“碰瓷”網約車、搭車傳播;“網約車司機被害”一事,被視為弱勢方的乘客反而成為犯罪嫌疑人;以及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數據顯示網約車案發率低於計程車等客觀數據信息的披露;延邊大學學生叫網約車遭計程車司機尾隨辱罵恐嚇等多重影響之下,公眾對網約車及其經營平台的負面“刻板印象”有所改變,理性看待網約車平台及當前交通出行領域存在的問題的觀點獲得了更多的關注。

高關注是對新業態的高要求,安全是不容挑戰的底線。從微博渠道以及網媒報導評論中,網民警惕網約車計程車業務可能發生風險的觀點依然可見。一方面,網約車有更多技術手段保障司乘安全,另一方面因為網約車以雲平台覆蓋全國出行市場,具有更大的體量,因此公眾和政府對網約車的安全管控有更大的期待和更嚴格的要求。今年兩會期間,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表示,安全是政府和企業必須共同遵守的底線,無論是交通運輸的新業態還是傳統業態,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多樣化出行平台的公眾訴求客觀存在,滴滴等行業領軍企業應做好表率。2019年春節期間,計程車難、計程車貴問題再度浮出水面,困擾公眾出行。受此影響,多家媒體呼籲新舊業態共同發力,共同保障百姓交通出行便利。

換言之,只要現行出行平台無法有效滿足公眾需求,公眾就會仍然保有對多樣化出行平台的訴求。如何規範、促進網約車等新業態發展,滿足百姓出行的多樣化選擇,以助力百姓美好生活,逐漸成為輿論共識。今年兩會期間,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堅持包容審慎監管,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促進平台經濟、共享經濟健康成長”;有代表、委員也指出,網約車等新業態監管,應該用“謹慎包容的心態,避免一刀切”。

2019年以來,媒體關於“網約車平台整改”的報導總量已超過2.7萬篇次,地方政府也在積極創新網約車監管方式,督促網約車平台規範經營。後續,滴滴等網約車平台,如何在出行安全、“網約工”等“三新”群體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互聯網數據隱私等可能涉及平台經營的行業發展新問題中,妥善應對,做好行業領軍者的表率,在維護企業聲譽形象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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