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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店開店模式遭疑 野蠻擴張風險暗生

隨著“社交電商”的興起,如何快速擴張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近日,《財經》新媒體記者獨家調查發現,花費398元購買指定商品就可以成為貝店店主,然後即可通過發展下線的方式獲利。為了促使店主不斷發展新店主,貝店不僅有獎勵措施,還有完整的晉升制度。在某店主群內已形成多級關係,涉及人數多達300餘人。

“沒有學歷缺乏知識的人從負債累累到月入過萬元;無業生育女性從沒有收入到實現獨立……”在某貝店店主所成立的店主群裡這樣的故事不斷上演,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進入。值得注意的是,每發展一名新店主,上線便可獲得100-200貝幣的收益,而這些收益或是來自下線入會費(開店費)。事實上,貝店指定的“入門會費”商品多屬小眾品牌,價格虛高,由於官方難以比價、同品牌不同系列材質不同等原因,操作手段極為隱蔽。

業內人士認為,儘管該模式手段極其隱蔽,但同樣具備傳銷的特徵。當作為“入門費”的商品價格遠高於真實價值時,即可定義為傳銷行為。但是,由於當前監管欠缺、認知落後等原因導致上述現象屢禁不止,與此同時,消費者急功近利的行為也為傳銷的發展提供了溫床。

398元開店殺熟 野蠻模式擴張

高速發展的互聯網已成人們掘金的場所,網絡店主也已成為一種職業。然而,與其他店鋪不同的是,想成為貝店店主不僅需要有“上線”提供邀請碼,還需要以398元-498元購買商品才可獲得開店資格。

近日,《財經》新媒體記者調查了解到,消費者如想成為貝店店主,需經過原貝店店主邀約,並以最少398元購買指定頁面內的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貝店打著“自用省錢、分享賺錢”的口號,但與傳統店鋪不同的是,在貝店平台中,顧客無法直接搜到某一店主的具體店鋪。換而言之,如果想賣貨,只能通過分享鏈接依靠熟人圈賺錢。此外,所賣商品的真實利潤與控制權並非由店主控制,其幕後發貨方及控制方則全部來自貝店平台。

以一款售價為16.9元的橙子為例,記者調查發現,通過分享鏈接下單後,App顯示僅能掙到0.01元的傭金,即便購買一款2499元的手機,獲得傭金不過124.95元。在多重因素影響下,僅通過向熟人定向分享商品賺取傭金方式獲取高收益似乎遙不可及,已成為店主的用戶不得不將獲益來源轉向發展新店主。

那麽,發展新店主到底收益如何?《財經》新媒體記者聯繫貝店客服,其以“導師懂得比較多”為由回應稱,需要詢問“導師”(即邀請自己開店的人)。

根據“導師”介紹,普通店主每邀請新人開一家店可以獲得100貝幣,金額達到500貝幣時可以通過優秀店主提現,或自己成為優秀店主後自行提現。但成為優秀店主的前提條件是,個人銷售業績需要累計達到1萬元。簡單來說,邀約20個選擇以398元購買商品成為店主的人或者17個選擇以498元購買商品成為店主的人便可晉級金牌店主。

在成為金牌店主後,除可以獲得提現權利外,邀約獎勵也將提高。據導師介紹,金牌店主直接邀約便可獎勵200貝幣,旗下店主在成為金牌店主前,各層級每邀請一個新人成為店主都可獲得100貝幣。舉例來講,A作為金牌店主邀約B,B成為店主後邀約C、C再邀約D,而A店主在B、C、D成為店主時均獲得收益。此外,A店主還可獲得團隊所有店主銷售利潤的20%傭金。

一旦消費者成為店主後,“導師”便將新店主拉入三個微信群,分別是其自己發展的下線群、其上一級“導師”發展的下線群以及新店主培訓群。記者調查發現,在某“導師”上線的微信群中人數已經達到三百餘名。根據微信群內各用戶備注資訊顯示,在此微信群內,已形成多級關係,同時不斷有新人加入。

事實上,如果把貝店邀請新店主的模式拆分來看,其與傳統線下傳銷模式類似,只是由線下轉為線上。貝店發展新店主模式雖不限制人身自由,但同樣以產品為媒介,利用“上課”、“分享”等方式“洗腦”、吸引新成員加入。對此,邁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川律師認為,該模式已經屬於傳銷。

記者通過查詢發現,根據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明確指出,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屬於傳銷行為。

商品價格虛高 所售產品或存隱患

在調查中,《財經》新媒體記者發現,貝店採用了十分隱蔽的方式隱瞞了部分商品的真實價格,其商品售價遠高於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

一方面,同一品牌產品,貝店所售系列與其他平台不同,其所售產品材質遠次於該品牌在其他平台所售系列;另一方面,貝店利用部分小眾品牌知名度弱的特點,讓消費者難以從市場上比價,獲得該商品真實價值資訊。

以開店指定商品頁面中一套售價為398元的“德世朗科隆刀具7件套”產品為例,在某主流電商平台德世朗官方旗艦店中未發現此系列產品,但店內售賣的其他成組刀具產品售價在400元左右甚至更高價格。

然而記者注意到,雖然為同一品牌產品,但產品材質卻相差甚遠。貝店所售的刀具材質為3CR13,而某電商平台旗艦店中刀具的原材料則是鉬釩鋼。在某電商平台,鉬釩鋼材質的一把刀具價格在100元左右,而3CR13材質的一把刀具售價僅為十幾元或二十幾元。以每把刀15元計算,一套398元的刀具產品,核算價值不過105元。

無獨有偶,售價398元的亞摩斯加濕器同樣在主流電商平台亞摩斯自營店中沒有售賣,而其他品牌同類型產品售價僅為70元左右。另有一款寶仕奇烤箱,貝店售賣款價格為439元,但在其他電商平台中,該品牌其他烤箱價格幾乎不過百元。此外,售價為439元的小眾品牌港德無線電動刮痧拔罐儀,在京東平台港德電器旗艦店中僅為169元。諸如此類的溢價現象在貝店中並不少見。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教授、副院長武長海表示,從加入該平台時購買的產品是否物有所值即可判斷其是否為傳銷。當一件商品的價值遠低於入會費用時,那麽則可以將其斷定為傳銷行為。但即便消費者發現被騙,由於群體性案件立案需要一定人數,所以很難維權。

不過,令人疑惑的是,作為”入會門檻“的產品差價究竟用在何處?有分析人士認為,該部分費用或已成為獎勵上線”拉人頭“的資金來源。

在調查過程中,《財經》新媒體記者注意到,更為嚴重的是貝店日常所售產品或也存在隱患。與主流電商平台一樣,貝店平台也在售賣產地直采進口商品。然而記者發現,在Swisse產品介紹頁面稱,貝店平台所售產品均為澳大利亞直采,但在商品介紹頁面卻沒有授權書資訊。當記者詢問客服此產品是是否為Swisse公司直采且有授權產品,客服均表示肯定。

與之截然相反的是,記者致電Swisse官方,Swisse客服人員表示Swisse公司未授權給貝店平台。而記者從貝店獲悉,其產品來源是從澳洲Swisse一級代理商處進貨。

話術誘導 監管有待完善

《財經》新媒體記者調查發現,在貝店店主微信群內,每天都有指定人員向微信群新近成員分享“洗腦”故事,而這類故事的主要特點便是通過渲染焦慮,誇大事實等方式不斷對潛在目標進行誘導。

分享者常用的”洗腦“故事模式有:沒有學歷缺乏知識的人從負債累累到月入過萬元;無業生育女性從沒有收入到實現獨立;加入之初將信將疑,備受家人朋友質疑,但最終獲得巨大收益等。令人不解的是,分享者從未出示過所謂掙到幾十萬的證據。

與此同時,為了促使新進店主快速發展下一層級,在新人培訓群內,在為期六天的培訓中,“導師們”不停向新店主“傳授”開店的話術及方法。通過分享賣貨等“賺錢”的故事,對可能開店的閱聽人采取不停騷擾等手段,最終達到發展“下線”獲得收益的目的。

然而,依托類似傳銷模式野蠻發展的貝店不僅沒有受到監管管制,反而吸引了大批用戶。國內移動互聯網數據機構QuestMobile發布《中國移動互聯網2018年度大報告》指出:2018年電商類APP增速TOP10中,社交電商佔比超過一半。其中,社交電商貝店的月度活躍用戶(MAU)超過1500萬,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837.3% ,位居全國移動電商增速榜首。

事實上,傳銷自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傳入中國以來,雖然經過近20年打擊,依然難以根治。同時演化出不同類型的新型傳銷、微傳銷等,此類傳銷隱蔽性極強,難以辨別。近日,權健等事件爆發一時之間將傳銷、直銷再次推至風口浪尖。

在武長海看來,在我國,目前傳銷呈現出向農村滲透的趨勢,約有3至5億人涉及其中,各類新型傳銷紛繁複雜。有的打著“電子商務”的旗號實施網絡傳銷活動、有些則以創業、投資為由頭實施網絡傳銷活動;還有打著“微信行銷”、“微商”等旗號,以微信、微商為平台進行傳銷;或者利用虛擬貨幣、“金融互助”傳銷;以及,以“慈善救助”為幌子,欺騙群眾上當受騙,或以“旅遊直銷”、“免費旅遊”等噱頭,通過加手機微信好友的形式發展下線,拉群眾入會交費,從事網絡傳銷等。

對此亂象,武長海指出,由於現有法規對新型傳銷概念界定模糊,導致一線執法人員難以準確辨別網絡傳銷行為。對於傳銷行為的認定,不應僅是形式立法,而應該從現象實質認定,除應盡快完善防治微傳銷行為的工作制度、程式和機制外,還應積極利用大數據和雲計算等高科技手段實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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