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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啟動 市民可上網申請飛行

11月19日,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啟動暨綜合監管平台上線試運行發布會在深圳召開,宣告以綜合監管平台高效連通用戶與管理部門,堅持空地聯合、管放結合、多部門協同管理無人機的試點工作正式啟動。據悉,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工作由南部戰區空軍參謀部、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等部門共同組織,旨在規範深圳地區民用無人機飛行活動,引導無人機用戶合法飛行,維護飛行秩序,確保空防安全、軍民航飛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A創新打通三方監管 全國首例

試點制定《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方案》並頒布了《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實施辦法(暫行)》,日前已通過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試點針對無人機多元化資訊化的技術特徵,依托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實現連接用戶、資訊共享、責權明晰、聯合監管的管理要求,驗證由國家空管委辦公室組織起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擬為全國的無人機管理提供樣本依據和模式參考。

此次在深圳試點發布會上線的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是極具創新性的監管平台,也是我國首例把軍航、民航、地方政府三方的管理系統打通,並實地部署在各管理部門的無人機管理系統。

據了解,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主要由空域管理部分、民航管理和飛行資訊管理服務部分、公共安全管理部分和用戶服務部分組成,以飛行管理為核心,包括空域管理、民航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等核心要素,滿足飛行快捷審批、航跡實時可見、管控快速查證、綜合資訊發布等需要。

B飛行計劃申請批複 流程簡化

為更好地保障空域運行安全,精細化運用空域資源,本次試點基於網格化的空域管理技術,劃設了微型和輕型無人機的管控空域及適飛空域,既有效避開敏感地區、確保多方安全,又盡可能滿足了無人機用戶的飛行需求和行業發展需求。

《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將部分運行場景的飛行計劃申請與批複流程作出適當簡化:微型無人機在禁止飛行空域外飛行,無需申請飛行計劃;輕型、植保無人機在相應適飛空域內飛行,也無須申請飛行計劃,但需實時報送動態資訊;國家無人機在飛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戰戰備、反恐維穩、搶險救災等飛行任務,可適當簡化飛行計劃審批流程。同時,將緊急任務飛行申請時限由現行“1小時前”調整為“30分鐘前”,為用戶提供方便。

此外,針對小、中、大型無人機的飛行活動,考慮到其對安全的影響程度,試點採用相比輕微型無人機更為嚴格的方式進行管理。如開展飛行活動,必須先於飛行前5個工作日進行空域申請,並在獲得空域使用許可後的飛行前1天15時前,提出飛行計劃申請,軍航飛行管制部門將在擬飛行前1天21時前給予答覆。試點摒棄了紙質化申請方式,改為開放統一的電子化服務平台,無論是空域申請還是飛行計劃申請都可通過平台便捷地進行。

據悉,深圳地區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用戶服務端網址為:www.utmiss.com。即日起,無人機用戶可直接登錄網址進行平台注冊及飛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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