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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天鶴:央行利潤如何上繳財政?

  意見領袖丨看懂經濟

  文 \ 季天鶴

  央行利潤上繳財政的背後,蘊含了央行理論和運行機制中深層次的問題。

  央行利潤如何上繳財政?這方面的重要資料是央行和財政部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制度》,當中提到,財政部對人民銀行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人民銀行預算中各項收支相抵後,淨額納入國家預算。人民銀行遵循收付實現製會計核算原則。另外,人民銀行也公布了一些關於自己會計科目的說明。

  和一般人們考慮財務制度先考慮資產的思路不同,《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制度》在總則之後的第二章,討論的是所有者權益和負債。所有者權益包括國家資本、固定基金、總準備金、未分配利潤等。國家資本是國家撥付本行和本行補充的資本。固定基金核算購建、調撥、接受捐贈、盤盈、置換固定資產時形成的基金。

  總準備金核算央行從實現利潤中按規定比例提取的總準備金。全行利潤按財政部批準的比例提取總準備金後,淨利潤由總行全部上繳中央財政。淨虧損首先由歷年提取的總準備金彌補,不足彌補的部分由中央財政撥補。而利潤項目則包括本年利潤和虧損、未分配利潤、待上繳利潤、待彌補虧損等。

  從央行的描述來看,央行利潤上繳財政的過程應該如下。例如,2015年當中,央行首先實現本年利潤。2016年1月1日,央行在2015年的利潤就變成了未分配利潤,等待預算決算的批準。批準之後,一部分未分配利潤變成了總準備金,一部分未分配利潤成為了待上繳利潤。上繳利潤時,待上繳利潤減少,相關科目增加。那麽這裡的相關科目是什麽呢?

  我們看一眼財政部的情況。在2016年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中國人民銀行上繳收入是103060101。這裡面103表示非稅收入,06表示當中的國有資本經營收入,而第一個01表示利潤收入,第二個01表示中國人民銀行上繳收入。除了01利潤收入外,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還有02股利股息收入、03產權轉讓收入、04清算收入等項目。

  從上面的科目來看,人民銀行上繳的利潤,應該在財政部非稅收入下面的“國有資本經營收入”裡,反映在一般預算收入當中。考慮到中央級一般預算收入放在央行負債側,因此前面提到的“上繳利潤時,待上繳利潤減少,相關科目增加”應該就是央行負債側的“中央預算收入”之類的存款账戶。

  如果考慮央行的利潤來源,我們就需要關注央行的收入和支出,這個表述散發著濃濃的收付實現製的味道。《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制度》提到了三方面的財務收入,即利息收入、業務收入和其他收入。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制度》還提到了六方面的財務支出,即利息支出、業務支出、管理費支出、事業費支出、固定資產構建支出、其他支出。

  業務收入包括外匯儲備經營收益、金銀業務收入、手續費收入、證券買賣收益、預算外專項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其中,外匯儲備經營收益是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取得的淨收益。金銀業務收入是金銀收售過程中發生的升色、升秤等收益(實際純度和重量比標注的高),金銀業務支出是金銀收售過程中發生的降色、降秤損失及有關開支。

  金銀業務收入和支出很有特色。前面提到,央行的固定資產盤盈直接進入權益當中的固定基金,但是升色升秤降色降秤則直接進入了收入和支出。這充分體現了貴金屬相對於固定資產來說有更具有貨幣意義,和外匯儲備是等價的。直接進入收入和支出,意味著可以通過待分配利潤的上繳而直接“貨幣化”,這是貴金屬的“盤盈盤虧”與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的區別。

  在外匯儲備收益方面,我在《外匯佔款消失後我們看什麽?》當中傾向於認為,外匯儲備美元計價的變動本身,不會影響央行資產負債表的人民幣值,只有央行決定將損益“變現”的時候,才會同時影響央行的資產(外匯佔款)和所有者權益(待分配利潤),而待分配利潤上繳增加財政存款。如果央行不斷將損益變現,那麽看上去就是外匯儲備美元計價不斷影響央行資產負債表的待分配利潤。

  除了外匯儲備經營收益之外,央行提到,證券買賣收益是人民銀行實施貨幣政策在公開市場業務吞吐國債和其他特定債券產生的淨收益,證券買賣損失是人民銀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政府債券及其他特定債券產生的淨損失。需要注意的是:升秤升色和外匯儲備經營收益都是資產自身升值貶值,這本身雖也意味著金銀和外匯資產的人民幣計價規模變化,但在這一過程中沒有人民幣的吞吐。買賣金銀、買賣外匯、買賣證券三者是對等的,不但有人民幣的吞吐,還有人民幣計價規模的變化。

  但是從央行的財務制度來看,我們沒有看到買賣金銀和買賣外匯會導致央行的收支變化。這意味著,央行可能在調整金銀和外匯的數量的同時,等量調整佔款和人民幣。在這個操作中,由於資產和負債總是等量變動的,即使金銀外匯和各自的佔款變動比價不同,但只要佔款和人民幣負債等量變動,就不涉及所有者權益。

  舉例來說,央行買入1兆美元同時創造7兆人民幣,隨後賣出0.5兆美元收回3兆人民幣,按理說它應該面臨了5000億元人民幣的損失,但在會計上,央行買入1兆美元表現為同時增加7兆佔款和7兆準備金存款,賣出0.5兆美元表現為同時減少3兆人民幣和3兆準備金存款,和待分配利潤沒有關係,也沒有損益。

  為什麽金銀升色升秤和外匯儲備經營收益可以計入利潤,證券買賣收益和損失可以計入利潤,但金銀買賣和外匯買賣的人民幣損益不能計入利潤?直接來看,這恐怕和“佔款”這種機制有關。央行買入證券當然也要創造流動性,也可以考慮計成“證券佔款”,但現實當中,央行對於證券使用的是證券本身的成本計價,而非“佔款”。

  成本和佔款的區別也可以用上面的例子表示。我們會看到,央行賣出0.5兆美元之後,雖然沒有產生損益,但是剩餘的0.5兆美元對應的,乃是4兆人民幣,相當於一比八。如果使用成本法,那麽0.5兆美元維持一比七的匯率,應該對應3.5兆人民幣。也就是說,佔款的處理無視損益,但風險反映在了“準備金率”裡面。

  這可能是由於,金銀和外匯過去是作為“準備”而出現的,而且很多時候和負債側的貨幣是固定的兌換比率,因此在計量的時候考慮“佔款”,在不同的價格上吞吐人民幣不反映為損益,而反映為準備金率的變化,即使現在兌換比率變化了還是如此。但對於證券的吞吐,央行考慮損益,但不考慮“準備金率”。

  小結上面的內容,我們發現:央行作為銀行,有把所有者權益中待分配利潤直接變成負債的能力,而由於央行負債就是流動性本身,因此央行利潤上繳財政是創造流動性的過程,這和企業上繳利潤是流動性轉移不同。涉及國際收支的金銀外匯的人民幣公允價值變動,由於成本法計價而不影響央行損益。因金銀的人民幣價格或外匯的人民幣匯率變動,導致的金銀與外匯相關的人民幣交易(金銀買賣、結售匯)損益,因資產和負債的同增同減而不影響央行損益,也不影響央行權益。金銀和外匯自身的價值變動,可以通過央行同時調整佔款和權益“變現”影響央行損益

  了解了人民銀行利潤如何上繳財政,我們就看到央行和財政之間的關係是非常緊密的。我們可以考慮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外匯儲備是央行的,央行是國家的,利潤是上繳財政的,為什麽外匯儲備不能被國家財政無償劃撥。之前我在一系列文章當中討論過這個問題,和本文相關的,就是《劃撥外匯儲備能否崩壞央行資產負債表?》一文。

  在該文中,我提到“股價下跌或無償劃撥,後者非但不會崩壞央行的資產負債表,反而對央行資產負債表不產生任何影響。”現在更深入地來看,無償劃撥處於一個模棱兩可的狀態。從一個角度看,無償劃撥可以看作用“零”人民幣兌換數千億美元,在這個角度下無償劃撥不會影響央行資產負債表,但會導致央行的“準備金率”下降。另一方面,無償劃撥可以看作外匯儲備減值,這除了降低“準備金率”之外,還在減少外匯佔款的同時,減少央行的權益中的總準備金,甚至導致待彌補虧損的增加,財政相當於白得了外匯,但虧了在央行的權益,兩廂加總也只是左手倒右手,不賺不虧。

  另一個問題是:財政部下屬的中投每年要支付特別國債利息給央行,而央行的這筆國債利息收入最終會成為央行利潤上繳給財政,相當於本來就是財政部的錢,先找央行過手,然後又回到了財政部。那麽這筆交易,和中投直接把用來支付特別國債利息的收益上繳給財政部,有什麽區別?

  可能的回答是,儘管在現金流向方面,最終的結果是一樣的,但市場化產生的價格導致了市場化的結果,這裡面的關鍵就是國債利率水準。如果中投直接上繳收益給財政部,那麽它就沒有付息義務導致的經營壓力,不會有樓總07年在採訪中所稱的每天睜開眼就要付3個億利息的焦慮。如果國債利率水準不是市場化的,它面對的激勵就不是市場化的,就會產生扭曲。

  在微觀上,市場化的安排和市場化的現金流向,本身也規範了微觀主體的行為。儘管央行的利潤最終都歸財政,向財政繳稅、交費、繳利潤、發股息都不過是付款科目的區別,但恰恰是這些不同的科目和操作,確保了財政和央行的操作和行為,都合乎規範和市場要求,每個主體都可以盡自己最大的理性行事。貨幣的價值在流動中體現,流動的路徑比歸宿更有意義。

  (本文作者介紹:讓連接發生,提供金融知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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