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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外圍、打假賽,電競涉賭為何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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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4月份《英雄聯盟》L MS賽區D G戰隊因打假賽被永久除名之後,6月份又傳出L G D俱樂部選手買外圍被禁賽的消息。伴隨著電競賽事的逐步興盛,涉賭案件不時出現,引發玩家熱議。與此同時,一方面,遊走在灰色地帶的電競博彩,不斷跟監管部門“打遊擊”;另一方面,國內競猜平台通過虛擬物品等規避法律風險,不斷收割用戶貪念帶來的巨額收益。

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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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外圍難禁止

在電影《反貪風暴2》裡,由古天樂主演廉政公署首席調查主任陸志廉曾吐槽稱:“外圍球、假球全世界都有,香港人每年光在外圍球上就已經輸了120億”。如今,不只是足球等傳統體育項目存在外圍、“假賽”,電競比賽中也不斷出現賭博問題。

6月中旬,LG D戰隊選手向人傑(ID:C ondi)因買博彩外圍,被操盤手要挾,不得不“自爆”醜聞。隨後,俱樂部和英雄聯盟賽事官方介入調查,查明C ondi存在參與、提供信息和協助他人實行影響公平競技的不當行為等違規行為。此外,查明LG D戰隊LO L分部經理宋子洋在2019年期間,存在參與影響公平競技的不當行為,以及曾嘗試利用自身的職位影響遊戲或者比賽結果。

最後,向人傑遭俱樂部解約,並被全球禁賽18個月,宋子洋則被俱樂部開除,且被終生禁賽且不得參與英雄聯盟職業聯賽和英雄聯盟發展聯賽的一切事務。此外,本次事件中,L G D戰隊中還有其他選手、教練、主持人等,被處以開除、禁賽等處罰。

實際上,不少注冊地在境外的博彩公司,早已把手伸進了電競賽事。早在2018年8月的D O T A 2國際邀請賽期間,南都記者便調查發現,參加比賽的18支隊伍中,有9支隊伍在賽前接受了涉及博彩業務的讚助,並在戰隊的名字中冠名了博彩網站的讚助商名字。另外,還有3支隊伍接受了博彩網站讚助而未冠名。

此前曾有媒體報導,亞洲大量的網絡賭博公司和伺服器都設在菲律賓,菲律賓政府也曾發出不少網絡博彩的合法運營牌照。據了解,這類博彩網站主頁上,不僅有足球、籃球、乒乓球等傳統體育賽事,而且有《D O A T 2》、《英雄聯盟》、《C S:G O》等國內外熱門電子競技項目。

南都記者此前曾暗訪發現,此類賭博集團往往通過廣告彈窗、微博、Q Q群等將國內用戶導流到博彩網站進行賭博投注。境外注冊的博彩網站雖經常會受到舉報,受到有關部門封禁,但由於賭博網站的伺服器設在菲律賓、馬來西亞等賭博合法化的國家和地區,而賭客完全處於匿名狀態,有著極強的隱蔽性,我國警察機關往往很難申請國際協助,打擊難度大,成本高。

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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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物品競猜盛行

根據警察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規範網絡遊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絡遊戲賭博的通知》規定,企業不得按照遊戲輸贏收取不定金額的傭金,也不得提供將遊戲虛擬貨幣兌換成法定貨幣的服務。因此,“抽傭金”和“雙向兌換”,被視為判定網絡遊戲是否涉賭的依據。

針對上述規定,國內的一些競猜平台往往利用“虛擬幣”或者“虛擬物品”下注,來規避法律的風險。南都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預測環節”中,用戶一般可以使用兩種方式進行下注,一種是《C S:G O》、《D O T A 2》中的遊戲裡可以交易的虛擬飾品或者遊戲皮膚,另一種是平台自創的“虛擬幣”,比如V PG A ME的“P豆”,火貓直播的“貓豆”等。

在電競的競猜環節中,用戶選擇不同類型的“競猜”,常見的有“猜輸贏”、“讓分局”、“十殺”、“一血”等競猜項目。其中,杭州威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平台V P G A ME還設置了“專家推單”環節,用戶可以花一定的P豆觀看“專家”對該局比賽走向與結果的分析,讓用戶對競猜結果更有把握。

據了解,由於不少飾品或者皮膚有著相對穩定的市價,價格則依據功能、屬性、等級、發售量的差異而定,價格區間梯度較大,下至個位數,上至六位數。南都記者發現,《E s l On eC olog ne 2019》賽事某場比賽“預測”中,V P G A ME平台中便有玩家以1 4個《D O T A 2》中的遊戲飾品“龍爪彎鉤”下注,而“龍爪彎鉤”在第三方交易網站的交易價格為3174元/個。

據了解,賺取的“虛擬幣”或者遊戲飾品,不能直接在平台上兌換真實貨幣,V P G A ME、火貓直播等網站上也都有類似的免責聲明,表示所獲飾品和虛擬貨幣均不能兌換人民幣,用戶只能兌換相應價值的商品或者遊戲飾品。

不過,現實中有灰色地帶和渠道完成“雙向兌換”中的“遊戲虛擬貨幣兌換成法定貨幣”環節。有著豐富競猜經驗的高錚(化名)向南都記者透露,一般在競猜平台獲得遊戲飾品或者皮膚,會通過如C 5G A ME、IG X E等第三方交易平台或者網絡銀商進行變現。此外,完成變現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實際上也構成了“抽傭金”。

此外,火貓平台虛擬貨幣“貓豆”在其神秘商城中,雖然不能直播兌換遊戲飾品或者現金,卻可以兌換10 0元- 500元的話費充值卡、購物卡或者Q幣、蘋果充值卡等物品。

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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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與戰隊比賽放水

根據人社部今年初發布的《電子競技員就業景氣現狀分析報告》顯示,我國正在運營的電子競技戰隊(含俱樂部)多達5000余家,電子競技職業選手約10萬人。

不過,易觀分析師廖旭華稱,電競本質是新興商業,雖然其商業模式比傳統體育更有發展空間,但目前電競的讚助價值開發、利益分配等環節還比較初級。

“電競行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僧多粥少’的情形。”有分析師向南都記者表示,無論是獎金收入、讚助商資助以及衍生品收入等都基本是由國內頭部俱樂部把持著。受此影響,二三線的俱樂部和選手收入並不高,一些戰隊和選手不得不鋌而走險打假賽、買外圍。

今年4月,英雄聯盟職業聯賽爆假賽醜聞。LMS賽區的D G戰隊因被舉報打假賽而被永久除名。其中,依據職業聯賽相關規定,對D G戰隊經營者胡偉傑處以永久不得經營全球英雄聯盟職業、業餘賽事戰隊,同時D G戰隊立刻從LMS賽區除名,對涉事的選手和教練給予1 8個月禁賽處罰。

阿里體育WE SG賽事負責人曾向記者透露,目前電競比賽確實存在選手打假賽押注自己博彩的行為。“很多二三線電競戰隊不靠獎金,不靠工資,就指望著盤口盈利”,該負責人說“這種行為很難鑒定,無法第一時間判罰”。

律師觀點

“幫助用戶轉讓競猜所得物品,平台或涉嫌開設賭場”

據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研究員趙佔領律師介紹,我國司法解釋對於網上開設賭博專門規定了一些行為類型,包括: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等。

趙佔領表示,對於直播平台或者網絡遊戲中的遊戲虛擬物品競猜是否涉嫌構成賭博,需要從三個方面進行判斷。一是參與競猜的資格如何獲得,構成賭博的前提之一是使用法定貨幣直接購買,或者購買虛擬貨幣後再購買競猜資格,如果競猜資格是免費獲得,則不構成賭博,“有的網絡服務商通過在用戶付費購買某種商品時贈送競猜資格的方式進行規避”。

“其次是競猜獲得的物品本身能否變現”,趙佔領稱如果競猜獲得物品不能變現,只能繼續在遊戲中使用,則不構成賭博。

最後是看網絡服務商對於競猜所得物品是否提供了變現的渠道。“如果直接接受用戶回兌成法定貨幣,或者為用戶之間轉讓競猜所得物品提供交易平台,則均涉嫌構成開設賭場。”趙佔領表示如果完全是用戶私下進行交易,網絡服務商並不知情,沒有為其交易提供幫助,則網絡服務商並不涉嫌構成開設賭場。趙佔領表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此服務商的監督和管理。

針對使用虛擬道具進行的競猜和變現來規避法律風險的行為,趙佔領表示:“相關法律也有基本規定,但並不細致。針對性沒有那麽強,如果行業主管部門能出專門的規定就更好了。”

采寫:見習記者陳培均 南都記者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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