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袁仁國:一個市場“能人”的倒下 透露監管國企高管難題

特約作者:周俊生

茅台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逮捕後,5月24日晚間最新消息,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聶永已被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

袁仁國倒下了,他在茅台創下的業績不可能成為他的“護身符”。其在茅台近20年的“一把手”的經歷中,公司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企業利潤大幅上升,成為對貴州當地GDP貢獻有舉足輕重地位的重要企業。公司成為A股市場的第一高價股,深受價值投資者喜愛。袁仁國事件,透露出在國企高管監管中的難題。

他把上市公司當作了私器

袁仁國的問題,同近幾年來很多“老虎”“蒼蠅”一樣,基本是利用權力從事權權、權錢交易等謀私活動。但在紀律監察部門公布的材料中,袁仁國還有一條“與眾不同”的嚴重問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

在袁仁國於20年前初掌茅台時,茅台經營正陷入困境。袁仁國抓住行銷這個“牛鼻子”,大力擴大在全國特別是大城市的行銷版圖,效果理想。此前,茅台雖已是中國的名酒,但消費者對其並未有特殊的感受,是袁仁國的行銷策略在消費者中迅速提高了茅台的品牌美譽度。

但在袁仁國為茅台構建的行銷策略中,把茅台酒與曾經彌漫的公款吃喝捆綁在一起,這款深受消費者喜愛的美酒背負了腐敗的惡名,成為擾亂酒業市場的一個淵藪。而袁仁國個人則把茅台酒作為在公權部門拉攏關係,實現利益交換的工具。袁仁國手握的茅台經營權更為他通向以權謀私打開了方便之門。在這個過程中,茅台已經成為他牟取各種非法利益的私器。

無庸諱言,公款吃喝的泛濫曾經促使茅台的利潤猛增,也推動了茅台的股價猛漲,並成功地坐上了“A股第一股”的交椅。如今,公款吃喝已經受到了很大的遏製,但茅台仍然牢牢地佔據著“第一股”的位置,這與茅台優秀的基本面不無關係。但茅台的這種瘋狂上升,背後反映的卻是中國經濟結構的嚴重失衡,整個A股市場由一個高價的白酒股來當領頭羊,科技創新、製造業等股票默默無聞,這無疑是A股市場的一個重大缺陷,股市對宏觀經濟的支持作用也無從體現。

對董事長應該怎樣監管

客觀地說,袁仁國在早年執掌茅台之時,曾經是一個有想法、有作為的企業家,他的一些經營策略也被證明為至少對茅台這個企業來說是行之有效的。而他卻在企業獲得成功之時走上了嚴重的違紀違法道路,最終從輝煌的頂峰跌落下來,究其原因,還是在於對國有上市公司的監管基本陷於空白。

貴州茅台是一家上市公司,從理論上說,它屬於包括中小股東在內的全體股東。但是事實上,對於中小股東來說,是不可能對公司事務有決策權的,這種權利都是由控股大股東獨攬,而控股大股東又往往是由董事長一人說了算,在失去監管的條件下更是如此。股份制度在法律上為上市公司設計了看似美好的制度,這種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制度還被作為股份制度的優長之處而得到了充分肯定。但是,當一個上市公司的各種權力集於董事長一人之身時,如果沒有必要的監管,董事長就很容易將公司視為私人企業,特別是像茅台酒這樣的優質產品,董事長更可以將其視為私人或家族的私物,通過它大肆牟取非法利益。

貴州茅台還是一家國有性質的上市公司,在我國的國資國企改革中,袁仁國事件的出現,也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殷鑒。在袁仁國逐步蛻變的過程中,很明顯的事實是茅台所創造的豐厚利潤使國資部門放鬆了對他的監督,反而認為他是一個企業經營的“能人”,放任他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對於國資類上市公司來說,董事長等管理人員是政府國資部門派往企業行使國資部門意志的一個代表,但是如果僅停留於此,又不可能發揮這些作為“國資代表”的企業管理者或經營者的主觀能動性,達不到國資國企改革的效果。這是多年來我國國資國企改革的一個重大難點,至今仍未找到理想的答案。

無論是上市公司的機制,還是國有企業的機制,都缺乏對大股東、對董事長的有效監管,像袁仁國把國有企業當作私器,並且最終損害到市場的整體利益。袁仁國倒下了,但是他留給我們的這個教訓卻是意味深長。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