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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例“網絡水軍”刪帖案涉案金額高達800餘萬元

作者 法制日報記者 張馳 通訊員 樊曉慧

記者26日從天津市警察局了解到,天津首個利用網站實施“網絡水軍”非法刪帖炒作的案件於近期被偵破,1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電腦、手機、移動存儲設備及銀行卡等一大批涉案物品被扣押。此案涉案金額高達800餘萬元。

網咖內揭開“冰山一角”

去年11月,天津市警察局寶坻警察分局海濱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某網咖進行檢查時,發現坐在角落裡的一名男子神情緊張。民警隨即依法對該男子進行盤查,發現他並不是網上通緝的逃犯。就在民警對其反常舉動感到疑惑時,該男子試圖將電腦螢幕上的網頁關閉,後被民警控制。

經查,該男子登錄的是一個網站的後台操作平台。他交代,他是受人雇傭,幫助公司或當事人刪除對其不利帖文。隨後,民警在該男子租住的房屋,將其同夥抓獲。

寶坻警察分局打擊犯罪偵查支隊民警深入偵查,發現這是一個以網站為核心平台的“網絡水軍”團夥,該團夥業務遍布各大網絡論壇,他們通過社交軟體與“上級”聯繫,在快速刪帖後,會得到一定的酬勞。該團夥服務範圍覆蓋整個互聯網,具有“地域範圍廣、人員數量多、違法業務多”等特點。他們所擁有的網站主要業務包括:利用手中的網絡資源大肆群發廣告,炒作網絡事件及論壇“灌水”,“收錢”為客戶聯繫網絡資源刪除特定網站資訊等。

抽絲剝繭主犯“浮出水面”

經過調查走訪、串並案情,專案組發現這個犯罪團夥成員分布在全國各地。今年3月初,專案組在湖南長沙市抓獲了該團夥的成員張某。張某交代,他主要工作是保證網站首版是正常的內容,清潔首頁。

隨著調查的深入,案件偵辦也越來越難,如相當一部分曾經找該團夥刪帖的公司或當事人都不願作證,這給案件的偵辦帶來不小的難題。6月2日,專案組獲取了一條重要線索:該犯罪團夥的骨乾成員沈某正在河北省雄縣活動。

專案組立即驅車前往雄縣展開抓捕。

6月7日,專案組將沈某以及兩名同夥抓獲,並在三人租住地查獲三台電腦、四部手機。

利益鏈條涉及九省市

在半年多的時間裡,專案組輾轉北京、河北、上海等九省市調查取證,行程五千多公里,摸清了以沈某為骨乾的犯罪團夥全部犯罪事實。今年36歲的沈某是北京某名牌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原本在一家網絡公司上班,拿著較高的薪水。工作中,他發現很多公司或當事人都有刪帖的需求,於是建立了專門的網站,網站通過搭建網民與“網絡水軍”之間的橋梁,以抽取任務傭金的方式運營,即網民在網站注冊成“雇主”,“網絡水軍”注冊成“推廣服務商”,“雇主”通過網站發布任務,內容多為社交圈轉發、廣告軟文、投票活動等,其中不乏淫穢、詐騙、賭博及謠言等資訊;“推廣服務商”認領任務,並通過平台反饋任務完成情況,“雇主”負責審核任務完成度並結算傭金。在很短時間裡,沈某一人就非法獲利220餘萬元。

對於取得的“成就”,沈某認為自己正是看準了“網絡水軍”常充當“捧人推手”和“網絡打手”這個特性,將時下的熱點和網民情緒結合起來,通過“借勢”和“造勢”達到行銷目的。“網絡水軍”們往往沒有底線,只要給錢,客戶提供的任何內容都敢發,高利潤讓他們不惜以身試法。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天津警方提示,“網絡水軍”通過互聯網刪帖、炒作等手段非法牟利。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早在2013年就作出了司法解釋: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資訊網絡有償提供刪除資訊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資訊,通過資訊網絡有償提供發布資訊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二)部門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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