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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自有精神火車,不需要建造鐵路

1880年末,清廷召賦閑在家的前淮軍將領劉銘傳進京,商議應付日趨嚴重的邊疆危機。劉進京之後,呈遞了一份《籌造鐵路以求自強折》,呼籲朝廷大修鐵路,以鞏固國防。

奏折挑起了巨大的爭議。

早在1863年,朝廷已經否決過英美商人請造鐵路的要求,給出的理由是:

“外人在中國土地築造鐵路,乃奇技淫巧,殊不合我大清皇朝祖宗成法。”

自道光時代以來,近代制度文明與技術文明,同時對清帝國施以了巨大衝擊,鐵路不過是技術文明衝擊的一個部分。帝國士大夫們慣用的反擊路徑是:努力證明本國制度文明的優越性,進而以之為理論基礎,去否定近代技術文明。

鐵路的命運,可想而知。

中國第一條鐵路的夭折

在劉銘傳的奏折引發朝野爭議之前,1876年,清廷曾以民意為借口,拆毀了境內已修成的第一條鐵路。

1872年,外國洋行成立了一家叫做吳淞路線公司的機構,買下沿線土地。鑒於清廷已將鐵路歸為“道”所不齒的“奇技淫巧”,他們對外宣布要修築一條自上海至吳淞的普通馬路。洋商們有些樂觀:先把吳淞鐵路(又稱“淞滬鐵路”)修起來,讓清廷見識到它的便利,最後或許可以得到認可。

1874年,公司正式著手鐵路敷設。1876年1月,路基全部築好,開始鋪設鐵軌。至此,修築鐵路而非尋常馬路的意圖完全暴露。為避免地方官府干擾,鐵軌的鋪設非常迅速,不到一個月就完成了全程的四分之三。隨後,機車升火鳴笛,開始試運行,生米做成了熟飯。

清廷的反應非常強烈。通過上海道台馮焌光,朝廷要求駐上海英國領事Medhurst中止火車的通行。馮責備道:英商當日成立的吳淞路線公司獲準修築的只是一條尋常路線,如今造出來的卻是鐵路,這是很明顯的越權。兩江總督沈葆楨,也要求立即中止剩餘路段的鋪設。

其後的交涉過程繁複異常,不再贅言。結局是:1876年12月13日,中英兩國同意以28.5萬兩白銀的價格,由中方購買這一鐵路。兩江總督沈葆楨考慮過繼續自辦經營,但最終選擇了全部拆除。1877年10月20日,最後一期購路款項交付清楚,鐵路完全交給中方,隨之被拆,軌條被運往台灣,火車則被扔進了長江。

交涉過程中,“民意擔心鐵路破壞風水”這樣的說辭,普遍見於清廷官員的奏折文函之中,李鴻章、左宗棠、沈葆楨和地方州縣官員,都提到過這一點。

事實上,吳淞鐵路在建造及試運行的過程中,並沒有出現這種現象。

1942年出版的《上海史話》,記載了上海居民對吳淞鐵路的反應——他們不但不反對鐵路,相反,許多人滿懷好奇地觀看甚至追看鐵路的鋪設。當年的《申報》,也曾派記者去鐵路現場採訪,據其報導,除了上海居民,甚至有幾十裡外的居民乘坐馬車、人力車、二輪車等,前來觀看鐵路,圍觀者每天達千餘人,商人們乘機在鐵路沿線開設商場:

“遊鐵路成了當時老百姓津津樂道的一件大事。一些住在城內幾乎終年不出門的人也攜親帶友前來觀看,停車處本來冷冷清清,竟一躍而為熱鬧之區了。”

1876年5月間,《泰晤士報》發表了—封駐滬記者的通訊,如此描繪當地民眾與鐵路的關係:

“多少有些和預料相反,在這個區域裡,沒有出現中國人的反對。反而在工程進行中間,表現出了不斷增長的和友誼的興趣。……幾哩路已經完疊鋪好了石碴……整個鄉間洋溢著樂趣.鄰近村鎮每日有成千居民蜂擁而來觀看工程的進行,並議論各種事情,從小機車到鋪路的石碴。大家都十分高興,顯然他們都熱心的盼望著一個愉快的日子的來臨。老頭兒和小孩兒,老太婆和小姑娘,讀書人,工匠,農民——代表了社會上的各階層。”

這與《申報》對火車第一天正式通車所做的報導是一致的:

“予於初次升行之登車往遊。唯見鐵路兩監視者雲集,欲搭乘者繁雜不可計數,覺客車實不敷所用。火車為華人素所未見,不知其危險安妥,而婦女及小孩竟居其大半。先聞搖鈴之聲,蓋示眾人已必就位,不可再登車上。坐車者盡面帶喜色,旁觀亦皆喝彩,注目凝視,頃刻間車便疾駛,身覺遙遙如懸旌矣。”

顯然,這與朝廷所謂“民眾擔憂破壞風水反對修築鐵路”的說法大相徑庭。

民眾對鐵路的這種態度,讓朝廷頗為尷尬。畢竟,在拒絕修築鐵路這件事情上,“民眾利益”是朝廷行之多年的托辭。

1866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曾說過:“興作鐵路,必致擾民,有識者皆以為不可。”1867年10月到1868年1月間,朝廷召集18位中央高官和地方大員集體討論鐵路事宜,李瀚章的說法是,修築鐵路必將“鑿我山川,害我田廬,礙我風水,佔我商民生計,百姓必群起抗爭拆毀,官不能治其罪,亦不能責令賠償,致激民變”;曾國藩的說法則是,修築鐵路必然導致“車、驢、任輦、旅店、腳夫之生路窮矣”,會破壞這些人的生計,他們必將群起反對。

這次討論,確定了一條用以阻止洋人在中國境內修築鐵路的有效方法:

“(若列強說他們)自能勸導防守為辭,欲增約內;我則必以百姓抗爭拆毀,官不能治罪賠償,等語,載入約內。”

如果列強聲稱他們可以勸導百姓、保障鐵路安全,要求將修築鐵路一事寫入條約,則朝廷應該同時提出要求,將百姓若群起抗爭拆毀鐵路,列強不得要求治罪賠償這一條,也一並寫入條約。如此,“彼族……當必廢然思返”,定會知難而退。

此後,“民意”成了清廷反對修築鐵路的核心理由。

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民意”,吳淞路線公司在修築吳淞鐵路期間,采取了很多友好措施。比如,公司雇傭當地居民做工,工資鋼彈每人每天200文;收購土地時,不惜出高價以避免糾紛;對沿線居民祖墳細加勘查,力求避免觸及破壞……如此種種,有效地贏得了沿線居民的好感。朝廷預想中的反對鐵路的群體性事件,並未大量出現。

當然,也並不是完全沒有衝突,《申報》光緒二年九月初七曾報導過一次群體性事件:

“前日,吳淞至江灣之火車,正駛行時,中途陡遇男婦老稚八、九百人前來攔阻。詰其故,稱因前日機車中之火星飛入該處附近之草屋上,致兆焚如也。管車洋人即溫語慰之,並許以當令管事者前來查看,眾人方始讓路。乃開行甫數步,眾人中有謂何為輕縱?前行者因複蜂擁而來,冀圖拉住。後覺機器力大不能敵,遂各釋手。車遂啟行。”

這類零星的衝突裡,民眾的訴求止於自身利益的維護,而非是要拆毀鐵路。

真正的敵意,來自朝廷和士大夫。早在鐵路鋪設初期,上海的一些紳士即醞釀阻止,甚至打算采取臥軌自殺的方式,且一度付諸實施,因司機及時刹住火車,才未釀成事故。直接導致鐵路被拆的事件,則是一名中國士兵在鐵路上自殺。

當時有很多人懷疑,這場士兵自殺,是清廷的故意安排。

比如,《泰晤士報》曾如此報導:

“在(火車通行後)一月期內,一個人被火車軋死了。……人們很懷疑他是受地方官吏唆使的。不管怎樣,這個事件是被大大地利用了。這個道台……提出了‘以命償命’的要求——即以火車司機的命來抵償死者的命。這個想法當然是可笑的。……但是,英國領事想,舉行一個正式的審訊也許會使中國人滿意。在他的指示下,一個由副領事承審的誤殺案的審判舉行了。不用說,案件在初審法院,就結束了。這個司機立即無罪放免,但是官吏們的敵意卻沒有得到緩和。

“被壓死的人是一名中國士兵。調查結果是,死者既沒有財產,也沒有親友。另據現場目擊者稱,當事人明顯是主動赴死:‘該兵當時向火車而行,司機鳴放汽笛後即離開軌道,迨火車行近其身隻六碼時,忽又跨入鐵道內致慘死’——故而當時的媒體認為,這名中國士兵之死是有預謀的,而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中國政府,具體來說,即上海道台衙門。”

事情的真相已很難廓清。但這次事故給交涉帶來了直接轉機,清廷以之對外展示了中國的“民意所向”,吳淞鐵路最終能夠被拆除,這條人命“功不可沒”。

拆毀前夕,有145名上海、吳淞、江灣地區商民,聯名公稟兩江總督沈葆楨,請求保留鐵路繼續運營。沈葆楨也明白鐵路是好東西,“銅線(指電報線)、鐵路,如其有成,亦中國將來之利也”,但他絕不願意這種好東西出現在自己的轄區,妨害到自己的仕途,如《南亭筆記》所載:

“(沈葆楨)督兩江時,適外人創淞滬鐵路成。文肅(沈葆楨諡號文肅)仰承朝命,以巨金購得。或勸仍置原處,以便途人。文肅怫然曰:‘鐵路雖中國必興之業,然斷不可使後人借口曰:是沈某任兩江時所創也。’遂決意拆之去。”

有精神火車,無需實體火車

回到劉銘傳1880年末請求“籌造鐵路”的奏折。

這份奏折之所以震動朝野,引發大論戰,直接的原因有二:(1)唐廷樞正致力於興建唐胥鐵路,以滿足運輸開平煤炭之需,唐深知鐵路之事不能討論,故低調去做,但非議之聲仍然隨之而起;(2)本年中、俄關於伊犁問題的交涉趨於緊張,修築鐵路以鞏固國防成為一種當務之急。

劉銘傳進京上奏,是引發爭論的導火索。他是軍旅出身,言談所及,也局限在軍事國防範疇。

他在奏折裡說,俄國“自歐洲起造鐵路”,已進逼至中國邊境,“將由海參崴開路以達琿春”,等到俄人鐵路全部修成,“不出十年,禍且不測”,所以中國也要趕緊修築鐵路,才能“聲勢聯絡,血脈貫通”,“轉運槍炮,朝發夕至”,擁有迅速集結全國兵力與物資的能力,“十八省合為一氣,一兵可抵十數兵之用”,不但內部的地方割據勢力無法再存,外部來自俄國、日本的威脅也可以解除。

劉銘傳建議清廷建造南北鐵路乾線:南路二條,一由清江經山東,一由漢口經河南,均達北京;北路由北京東至沈陽,西通甘肅。

收到奏折的當天,清廷下達上諭:“著李鴻章、劉坤一北洋、南洋大臣悉心籌商,妥議具奏。”論戰遂起。

李鴻章是劉銘傳上奏的幕後操縱者。在此之前,為謀建鐵路,李已呼籲了20余年。朝廷諭旨下達後,李即寫了一封4000余字的長折,全力支持劉銘傳。

李的奏折,頗為講究策略。他很清楚,修建鐵路最大的阻力,來自意識形態層面的“道義”,所以奏折開篇,即努力“證明”修建鐵路與聖賢之道相通:“聖人既作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修鐵路,與聖人們“濟不通”、“利天下”本質相同。

緊接其後,李陳述了建造鐵路的九大好處,如:溝通南北物流,於國計民生大為有利;有利於軍隊輸送,可鞏固國防;四方軍隊可迅速向京師集結,可免鹹豐皇帝逃往熱河之恥;於救災物資運輸大有裨益,若有鐵路,丁戊奇荒斷不致餓死那麽多人;等等。

針對在朝廷高層極有市場的“造鐵路等於開門迎盜”,方便外國軍隊在中國土地上來去自如的觀點,李鴻章說:“各國之有鐵路,皆所以征兵禦敵,而未聞為敵用”,認為這種擔憂純屬庸人自擾,鐵路建造在本國土地之上,豈有本國政府無力控制而任由外敵借此鐵路馳騁之理。再者,若我不能自強,即便不造鐵路,外敵豈不同樣還是會在我國內逞強?

此前,翰林院侍讀學士張家驤曾上奏反對修築鐵路,其中一個重要理由是:鐵路一開,會導致“中國之車夫販豎將無以謀衣食,恐小民失其生計,必滋事端”,擔憂鐵路會奪了像馬車夫們這些人的生計,引發社會動蕩。

李鴻章覺得這是無稽之談。他舉例說:英國初造鐵路時,也有這種顧慮,結果鐵路造成,沿線以馬車為營生的人反而更多了,因為鐵路隻走大道,偏僻鄉鎮仍然需要馬車,鐵路帶動沿線城鎮發展,馬車的需求也自然上漲,造鐵路非但不會奪民生計,反而是為百姓謀利的好事。

對於朝野間極流行的不可造鐵路使洋人覬覦內地的觀點,李鴻章也深感荒謬——“若慮遠人之覬覦,而先遏斯民繁富之機,無論遠人未必就范,即使竟絕覬覦,揆之謀國庇民之道,古今無此辦法也。”——為預防外敵,而讓老百姓窮困潦倒,古往今來,從無這等治國之道。

末了,這位洋務老臣如此向朝廷吐露自己的心聲:

“鴻章老矣,報國之日短矣,即使事事順手,亦複何補涓埃!所願當路大君子務引君父以洞悉天下中外真情,勿徒務虛名而忘實際,狃常見而忽遠圖,天下幸甚!大局幸甚!”

李鴻章希望“當路大君子”洞悉天下中外實情,不要僅憑道聽途說、胡亂決策、誤國誤民,願望誠然是好的。但悲哀的是,對許多士大夫而言,實實在在的現實生活,並不是他們的信仰,脫離了生活的所謂“聖賢之道”才是。所以,即使他們告別道聽途說,對近代文明作一番切身的實地考察,所得出來的結論,也仍可能是荒謬的。

通政使參議劉錫鴻,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例子。

劉曾出使英、德兩國,對西方國家有切身了解。在此次論戰中,他總結了鐵路“不可行者八,無利者八,有害者九”,得到反對修築鐵路者如李鴻藻、翁同龢、額裕等人的激賞。其出使西方的經歷,大大增強了其反對意見的權重。

劉的反對意見,大致有六:

(1)反駁鐵路有利於鞏固國防。劉認為守國之道在於人和,並兼重地形之險,若造鐵路,則不惟不設險,而且自平其險。

(2)反駁修鐵路搞運輸可以充裕國庫。劉認為:“聖朝之生財自有大道,豈效商賈所為”。

(3)針對有人提出修建鐵路,便於朝廷訪查各地民情,有益於政治清明,劉認為:“察吏之昏明,在精神不在足跡”。

(4)反駁鐵路利於民生的觀點。劉認為鐵路確實利於人民出遊,可使商賈得利,但貨物流通便捷的同時,還會導致“人心必增奢侈,財產日以虛糜”。

(5)劉認為修築鐵路將使“山川之神不安,即旱潦之災易召”。

(6)劉認為修鐵路將引發民亂,“蓋百姓此時憤心未平,一旦創造鐵路,複毀其田廬墳墓,則眾怒益甚。而伏莽之賊,遂得借共殺英人為名,因眾心以作亂。”

以上意見,是有理論淵源的。出使西方期間,劉寫有日記《英軺私記》,其中記載了一則軼事,有助於理解他在此次論爭中的立場:

駐英時,一位“波斯藩王”曾問劉錫鴻,中國何以不製造火輪車。劉以一種充滿了哲理智慧的幽默作為回答:“目前,我們大清政府正計劃在朝廷上製造大火車,這種大火車不用煤,不用鐵軌,卻能一日行使數萬裡。”“波斯藩王”迷惑不解,劉錫鴻帶著自信的微笑告訴他:“(根據我們中國聖人四書五經的教導)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此行之最速,一日而數萬裡,無待於煤火輪鐵者也。”

在劉看來,四書五經所規範的意識形態,是勝過任何實體火車的“精神火車”。實實體火車會擾亂帝國秩序,給維穩造成麻煩,惟有這列“精神火車”能給清帝國帶來和諧。

劉錫鴻自己,也被自己的這番妙論所折服,他在日記中得意地寫道:

“(波斯藩王)聞之亦大笑。余自到倫敦,凡出拜客,必正使(郭嵩燾)與偕,未嘗向人稍伸辯論。此次每一答駁,波斯藩王必點頭不已。語畢辭去,王曰:今日領教殊快,無怪是中國有名人。”

與劉錫鴻的自鳴得意大略同時,《泰晤士報》刊文尖銳諷刺了清廷對近代文明的拒絕:

“中國阻止進益之黨,不作他事,隻以禁止改變為務。毀棄鐵路主議者何人?不得而知,聞共有七人,史冊內載,歷來開創有七個聖人,似此可編為‘七愚’姓名,傳之後世。年來論及吳淞鐵路,嬉笑怒罵,兼而有之……不料與郭(嵩燾)同來之柏林公使(劉錫鴻),同觀、同想而不同心,謂電報、鐵路雖於不慊於心之夷鬼有用,於漢人全不相宜……從前中國有個皇帝,恐民智之日滋,因而焚書坑儒,至今傳以為笑。阻止鐵路之人,亦必貽笑後代無疑也。”

最終,劉錫鴻的“精神火車”戰勝了李鴻章們的實體火車。朝廷下旨,劉銘傳的奏折“毋庸再議”。

數年之後,明治二十年,也就是1887,日本參謀本部第二局長小川又次,向日本當局提交了《征討清國策案》。《策案》中稱,清廷共計有軍隊“一百一十七萬人”,其中戰鬥力最強者,是“練軍約十萬人”加上“勇兵大約三十萬人”,但這些部隊不足為懼,原因之一正是:

“以此四十萬之兵員,布於我十倍之土地面積,特別是路線粗糙惡劣,交通甚為不便,故而假令一方有事,也難以直接調遣鄰省之兵。”

參考資料:《晚清改革與社會變遷》,社科文獻出版社;宓汝成《中國近代鐵路史資料》,中華書局;小川又次:《征討清國策案》,米慶余/譯,收錄於《日藏甲午戰爭秘錄》,(澳門)中華出版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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