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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還沒結束,新任務又來,1號文件已明確,關乎農民住房問題

2020年一號文件已經正式發布,這也是21世紀以來第17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那麽關於這次的中央1號文件,大家有哪些新的期待呢?

從總體結構來看,本次1號文件共包含有5個部分:

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補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

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加強農村基層治理;

強化農村補短板保障措施。

全文目前已經公布,大家想了解相信情況的可以從網上搜搜看,筆者今天就其中一個非常小的點,但對於農民來說,卻非常重要的一個點進行詳細的探討。

大體來看,提到宅基地的共有以上這3點,一是嚴格農村宅基地管理,加強對鄉鎮審批宅基地監管,防止土地佔用失控。二是扎實推進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三是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為重點,進一步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第一點很好理解,主要針對的是農村宅基地管理問題,關乎農民的住房,主要是為了解決農村宅基地管理混亂、監管不嚴等問題,在過去,建房無手續、違規佔用土地建房等現象多有發生,毫無疑問,越往後,宅基地管理審批也會越來越嚴格。

第二點即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很多人知道前兩年有一個確權頒證,然而那是土地確權,本次是宅基地確權,兩者並非一個概念。

關於宅基地確權的事情其實早在2019年的1號文件中就有所提及。

比如,其中提到“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權益登記頒證工作,力爭2020年基本完成”,而今年的提法是“扎實推進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可以說是2019年定下目標,2020年扎實推進,如若不出意外的話,這項工作將於今年年底完成。

為什麽說宅基地確權和土地確權同等重要呢?因為宅基地確權關於農民住房問題,關於宅基地權益問題,對於農民來說兩大固定財產,一是土地、二是宅基地,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宅基地確權工作也要高度配合。

第三點即農民常提到的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主要為了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筆者認為,前兩者是基礎,關鍵在於“放活”上,如果真正盤活了農村的存量宅基地資源,那麽對於農民來說,宅基地升值將會有望實現。

我是農民,我為農民發聲。您的關注和轉發就是對我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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