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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渠縣女子被起訴改齡騙保 警方正查辦證民警是否違紀違法

開始領取養老金那一年,唐鳳玲35歲。

此前她交給當地“竄竄”(注:指“有門道”、通過關係替人辦事的中間人)7萬餘元,將戶籍年齡改大十歲,並憑借此前在鹽廠工作的經歷,補繳社保後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

2016年案發時,唐鳳玲已領取6年的養老金,共計約13.99萬元。10月22日,四川省達州市渠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唐鳳玲涉嫌利用虛假身份資訊騙取國家社保資金一案正在審理中。

記者調查發現,“竄竄”為唐鳳玲辦理新戶籍的同時,還讓其擁有一張年齡改大十歲的臨時身份證。一份蓋有渠縣警察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顯示,唐鳳玲“在參加各種社會活動中,均以更正後的身份證為準,各有關部門核查身份證也應以此為準”。

渠縣警察局政治處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證實了上述臨時身份證和《證明》的真實性,並表示該局已就民警是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展開自查。

6年後事情敗露

唐鳳玲出生於1975年7月18日。

她的母親雷海瓊說,她有兩個女兒,唐鳳玲是大女兒,初中文化。1992年開始在渠縣鹽廠上班。2004年鹽廠倒閉後,唐鳳玲在縣城開了一家通訊門市,售賣手機和配件。

雷海瓊回憶,大約在2009年底時,有“竄竄”稱可以幫助唐鳳玲“運作”,讓其提前領到退休金。不過,雷海瓊和丈夫並不清楚這名“竄竄”的具體身份。

“(女兒)前後交了有7萬多塊錢,說改年齡、辦退休需要打點關係,(7萬多元)裡面還包括補繳的社保(費用),有兩三萬塊錢。”雷海瓊說。

所有的手續辦好後,2010年10月,唐鳳玲開始領取養老金。雷海瓊說:“一開始每個月1300多塊錢,後來慢慢漲到每月2000多塊錢。”

2016年10月,唐鳳玲涉嫌改年齡騙保一事被他人舉報告發。同年11月9日,唐鳳玲因涉嫌詐騙罪被渠縣警察局取保候審。

雷海瓊提供的兩份由渠縣警察局出具的《扣押清單》顯示,唐鳳玲分別於2016年11月9日和10日繳納7萬元和3萬元,備注資訊為“唐鳳玲辦理社保的退帳款”。

2018年6月27日,渠縣警察局向渠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其間,該案退回警察機構補充偵查一次。

渠縣人民檢察院於8月27日作出的起訴書(渠檢公刑訴【2018】115號)顯示,2010年4月,被告人唐鳳玲經人介紹認識一辦理社保的“竄竄”,為提前退休領取社保養老金,唐鳳玲花錢讓該“竄竄”幫她重新辦理了一新戶籍,將其出生日期由1975年7月18日更改為1965年3月28日,並以更改後的假戶籍在渠縣社保局辦理了社保,同時以特殊工種的名義辦理提前退休,其間唐鳳玲向社保機構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共計21482. 82元。

起訴書載明,之後唐風玲退休並從2010年10月開始領取養老金,至2016年10月案發累計領取社保養老金139908. 72元。

渠縣人民檢察院認為,唐鳳玲利用虛假身份資訊,騙取國家社保資金,共計118425.9元,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派出所為其修改戶籍資訊

辦理新戶籍的同時,唐鳳玲擁有了一張“新身份證”。

雷海瓊提供給澎湃新聞的一張唐鳳玲的臨時身份證顯示,其出生日期已修改為1965年3月28日。該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2010.01.29-2010.04.29”,簽發機構為渠縣警察局。

雷海瓊還向澎湃新聞提供了一份蓋有渠縣警察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

《證明》顯示:“公民身份證(號碼)是國家為每個公民從出生之日起編寫的唯一的、終身(終生)不變的身份代碼。但是由於各種原因客觀上造成了一部分重號、錯號。”

《證明》列出了唐鳳玲的兩張身份證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其中,除姓名和性別未發生變化外,唐鳳玲的其他資訊均有改變。

《證明》載明:“以上兩個身份證上的兩個名字、兩個地址、兩個身份證號碼系同一個人,屬實。在參加各種社會活動中,均以更正後的身份證為準,各有關部門核查身份證也應以此為準。特此證明。”

渠縣警察局政治處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證實了上述臨時身份證和《證明》的真實性。

達州警察資訊網“戶政業務辦理指南”資料顯示,警察機構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公民實際出生日期確實不一致的,可以更正出生日期,並提交本人或者監護人書面申請及警察機構認定能夠證明出生日期錯誤的原始資料等證明材料,民警調查核實寫出調查報告,經警察派出所所長審核後,報縣(市、區)、市(州)警察機構審批同意後申報變更。

渠縣警察局政治處相關負責人稱,為唐鳳玲修改戶籍資訊的基層派出所為三匯派出所。2011年,渠縣發生過一次水災,三匯鎮受災嚴重,“派出所都被淹完了,很多原始的戶籍資料都被損毀了。目前無法調取原始資料查證。”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該局將開展自查,以查明是否有民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有調查結論後,將及時告知。

退休證顯示當事人“15歲參加工作”

辦理提前退休手續,還涉及當地人社部門。

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渠縣人社局”)政策法規股工作人員10月18日告訴澎湃新聞,一般情況下,女性職工年齡達到50歲、參保年限要達到15年,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如果從事的是特殊工種,年齡可提前至45歲退休。

唐鳳玲的前夫塗先生稱,他與唐鳳玲認識是在1999年,那時唐鳳玲是鹽廠的一線工人,長期跟化工原料打交道。他認為,唐鳳玲符合提前退休的相關規定。

記者注意到,唐鳳玲的《職工退休證》並非渠縣人社局核發,而是由原達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發(以下簡稱“達州社保局”)。後者於2010年12月與原達州市人事局合並組建成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這本蓋有達州社保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發證日期為2010年3月31日的《職工退休證》顯示,唐鳳玲的出生日期為1965年3月28日,參加工作時間為1980年3月1日,原工作部門一欄為“個體”、原職務為“工人”,批準退休時間為2010年3月22日。

也就是說,按照《職工退休證》上記載的資訊來看,唐鳳玲15歲(真實年齡只有5歲)就參加工作。

另外,由達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於2010年4月6日出具的一張《個人補繳通知單》顯示,唐鳳玲參與“個人計劃”(計劃時間從1990年1月至2000年12月)應補繳本金8246.28元、利息3341.64元、滯納金20017.8元,共計31605.72元。

渠縣人社局政策法規股工作人員表示,職工如在渠縣參保,就由該局核發退休證。從唐鳳玲的《職工退休證》與補繳費用的情況看,“她(唐鳳玲)不是在渠縣參的保,具體情況我們不清楚”。

10月22日,渠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唐鳳玲涉嫌詐騙一案已於10月12日開過一次庭,目前尚未宣判,該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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