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請公婆立遺囑防著我吧!

摘要:老人立遺囑,99.93%選擇“防兒媳女婿”,你接受嗎?

本文為閨蜜財經原創,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如需轉載,請獲取授權。另,授權轉載時還請在文初注明出處和作者,謝謝!

撰文|蜜姐

今天蜜姐,在熱搜中看到這樣一則消息:昨天(3月21日),中華遺囑庫發布了《中華遺囑庫白皮書(2013-2017)》。據這份白皮書透露,5年間,立遺囑的老人中有99.93%的老人選擇了“防兒媳女婿”的條款。老人最關心是處理房產,其中處理房產的遺囑佔比99.69%。

不到兩小時,一閨蜜也給我發來了這條新聞。

有媒體直接評論這是“老觀念,也折射出有中國特色的家庭關係”。一些女性朋友對此更是義憤填膺,自己怎麽付出,最後在對方父母眼中,自己始終是個“外人”。

對此,作為一名兒媳婦的蜜姐也是頗有感觸。

不過,我卻非常支持老人這麽乾,甚至兩年前就請老公代為傳話:請公婆立遺囑防著我吧!

蜜姐不是人傻錢多,也並非道德高尚,而是深知,這對婚姻來說,是減少磨損的最佳方式。

01

與其彼此糾纏,後患無窮,不如斷了念想

為什麽我支持公婆立遺囑防著我?蜜姐就以我的閨蜜L的親生經歷來做分析吧。

閨蜜L兩年前跟老公計劃置換個大點的房子。一來有孩子了,外公外婆來照顧寶寶,如果在原來的小兩室,會顯得擁擠了不少,二來這個房子離夫妻倆的公司太遠。

於是,倆人想換個大點的房子,改善下居住環境,也能考慮孩子就近上學的問題。

但當時夫妻倆手裡的錢不夠,公公主動提出給錢支持買房。

閨蜜L非常開心,一切進展順利,直到去房交所過戶那天,她才傻了眼。

在房交所,公公堅持房產證要寫自己的名字。

公公與現在的婆婆是再婚,現在的婆婆也有子女。公公要加名字,意味著,這套房子,有後婆婆的一份,還有後婆婆的子女一份。

這樣的局面,讓閨蜜L傻了,沒想到自己買個房子,還搞得這麽複雜。但她不好勸阻公公,只好拜託老公去勸公公。

但最終,公公還是在房產證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事後,閨蜜L趕緊籌錢,好不容易攢齊了。

一年多後她跟公公商量,想把公公支持買房的錢給他,但請他同意把名字從房本上刪掉。並委婉表達了自己的擔憂,如果公公先於後婆婆離世,自己家這房子就會存在糾紛。

公公很堅定地告訴閨蜜L,自己完全相信現在的妻子不會來爭房子,而他也不希望增加子女的負擔,錢可以不用還。

閨蜜L無話可說了,可每每想起這事兒就心裡就不是滋味,如果以後有糾紛了,找誰說理去。說到底,公公是相信自己的老婆,但不相信兒媳,所以堅決要在房產證上加他的名字。可如今又不知為何,還錢刪名字的建議也不接受。

公婆要是立遺囑防著你,其實對你來說真不是最壞的結果。

好歹各歸各的,最差的結果就是說不清道不明——老人的錢跟小家庭的錢糾纏不輕,老人覺得出錢了沒人讚賞,兒子媳婦看似佔便宜了,卻家庭隱患重重。

老人立個遺囑,誰也不怕自己被套路了,清清楚楚,挺好!

02

女人不易,但账還只能好好跟老公算

中國女性不容易。

3月勵媖中國與德勤中國共同發布了《2017女性、職業與幸福感:數字數代女性職場影響力報告》,報告顯示:相比於世界其他地區的女性,中國女性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貢獻最大,為41%。

而早在2011年,英國《經濟學人》就發文稱,在中國,近70%的女性參與就業,職業女性的比例全球最高。據媒體報告,多項研究表明,中國女性以70%至75%不等的工作比例,長期稱霸全球。

新婚姻法,居高不下的離婚率,女性的生活確實不輕鬆,特別是結婚了,還得擔負起家庭的責任。

你選擇了家庭,選擇了一種相對穩定的生活,自然要承擔家庭的責任和風險。比如辛苦幾年、十幾年甚至二十年,一張離婚證,就可能得走人。

所以,在中國做家庭主婦的風險特別高。

但一切账,都還只能跟老公算,公婆幫忙出錢買房子、帶孩子是福氣,不幫,他們本來也沒義務啊。

身邊一位姐姐,從小缺乏安全感,每次跟老公發生了激烈爭吵,就盤點下自己的小金庫:保險買了多少,存款有多少。

“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我都有了,要出事兒了他不管我了,也不怕。”

她帶娃、做家務、掙錢都是一把好手,公婆基本沒在出錢幫襯過,帶娃也是偶爾幫忙。

她先生也深知她的辛苦和缺乏安全感,換房的時候,索性房產證上就隻寫了她一人的名字。

不是不想計較,是計較就是跟自己添堵。你覺得自己付出了青春無敵,可人家父母卻是付出了一輩子,這账沒法算。

要想少點煩惱,選擇結婚的時候最好睜大眼睛,選一個講道理的人,選一個講道理的公婆/嶽父嶽母。

要麽不婚,也挺好!

03

婚前買房的,是“壞人”?

其實除了立遺囑防兒媳女婿,更常見的恐怕就是婚前買房。

上周,一位90後小閨蜜聊起自己相親的經歷,很不滿對方現在就買房了,“不就是想當成婚前財產嘛”。

蜜姐一聽大驚,勸她不要把婚前買房的當壞人。畢竟好地段的房子價格一路走高,見好就買,是明智之舉。如果以後真要置換房子,至少還有個房子可以賣了當首付啊。不然不結婚不買房,白白等著手裡的錢縮水嗎?

新婚姻法對女性或許不夠友好,但婚前買房的並非都是“壞人”。

蜜姐一直主張單身女性,能買房的還是自己買房吧,哪怕是讓父母支持,也還是頂住壓力買吧。

當然買房不是結婚的必要條件。只是結婚本身就是一個高風險的事兒,買一處房,無論單身、離婚都還有一歸處。再者,有恆產者有恆心,買房是壓力也是動力。

老人立遺囑,誰也不惦記誰的錢,家裡少點套路,很好!

歡迎關注“閨蜜財經”:閨蜜看財經,發現財富守護愛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