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過去20年的電影和電視來說,“超級英雄”、“美漫改編”是非常重要的標簽,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品質和娛樂性的保障。但這兩個標簽的歷史遠遠不止20年。在美國剛出現“超級英雄”這個概念的時候,影視改編就已經開始了。
和中國的“網文改編”一樣,“美漫改編”早期的嘗試也相當辣眼睛,走過的彎路也曾經很雷人。
而且這不全是原始的影視科技造成的。
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超級英雄,是誕生於1938年《動作漫畫》的“超人”,由傑瑞·西格爾和喬·舒斯特聯合創作。漫畫公司們看見“超人”火了,才紛紛推出自己的超級英雄。
按理來說,超人出生最早,名氣最大,肯定第一個影視化咯?
不,第一個是他在漫畫市場上的老對手——驚奇隊長。
對不起,放錯圖了,下面這兩個才對。
驚奇隊長僅僅誕生一年,就成為第一位被影視化的超級英雄了。這個作品叫《驚奇隊長的冒險》,是12集、全長三個半小時的系列短片,在電影院放映。為了拍出來的黑白畫面效果更好,主角扮演者穿的是藍灰色披風,而不是漫畫裡的紅色披風。那時驚奇隊長變身時會喊一聲“沙讚”(Shazam!)——後來DC起訴驚奇隊長抄襲,驚奇隊長在1953年被一分為二,人物名字歸了漫威,那句口號就歸了DC。(所以等到2019年,漫威和DC將分別推出電影《驚奇隊長》和《沙讚》。)
超人當不了第一,總該當個第二吧?也沒有。1943年,哥倫比亞公司推出《蝙蝠俠》系列短片,一共15集,蝙蝠俠就成了DC第一個影視化的超級英雄。反派原本是小醜,演員定的是愛爾蘭裔美國人卡羅爾·納什,但當時二戰正打到最慘烈的關頭,電影公司為了鼓舞士氣,將小醜臨時換成了日本人,仍然由納什尬演,片中充滿了對日本的敵視和醜化。
到了1949年,哥倫比亞又製作出《蝙蝠俠與羅賓》,仍然是15集系列短片。這回的反派叫“巫師”,他得到一個裝置,能遙控50英裡以內的任何車輛(!),而這個裝置的運作要消耗鑽石(!!),蝙蝠俠跟羅賓要阻止他搶到鑽石,將他繩之以法,順便解救美女記者。這種系列短片每周在電影院放映一集,《蝙蝠俠與羅賓》也不例外,為了吸引觀眾按時回歸,他們在每集結尾都會搞個吊胃口的懸念,往往就是簡單地讓蝙蝠俠陷於危險——整個系列看下來,你會產生“蝙蝠俠總是挨揍”的奇怪印象。
那麽第三是超人了吧?偏不,答案是美國隊長。
1944年,15集系列短片《美國隊長》公映,還在四年後被引進中國,美隊就成了最早來華的超級英雄。片子譯名為《無敵大探長》(噗),宣傳語擲地有聲:
槍口上領死,刀頭上舔血。
在這套短片裡,美隊的出身並不是漫畫裡的新兵史蒂夫·羅傑斯(現在你看到的版本更忠實於漫畫),而是一名檢察官。劇組原本給美隊做了個盾牌,但這玩意兒品質堪憂,而且太重了,最終只能棄用,美隊就靠拳腳解決問題。
沒有混到前三的超人,終於在1948年迎來影視化。
《超人》系列短片一共15集,每周六在電影院放映,片中超人飛行的效果用動畫替代,這是之前三部超級英雄片都沒有的。扮演超人的演員叫科克·艾林,一度是蝙蝠俠的演員人選。在演員表裡,他扮演的人物只是“克拉克·肯特(超人的平民身份)”,而不是“克拉克·肯特/超人”,原因非常奇葩:哥倫比亞放出消息說,真實的超人在這部電影裡扮演了自己……(美漫有毒)
第一部系列短片成功之後,大超在50年代受到追捧。
1950年有《原子人大戰超人》,仍然是15集系列短片,主演仍然是科克·艾林。在“電影院放映的系列短片”品類中,它的票房是最高的。
還有1951年的《超人和鼴鼠人》。這次能叫“電影”了,只有一部,片長達到58分鐘。主演換成了喬治·裡弗斯,他以37歲高齡出演超人,這個紀錄保持到現在都沒人能破。
還有1952年-1958年的黑白電視劇《超人歷險記》,繼續由裡弗斯主演。這部美劇足足拍了104集,最後因為裡弗斯去世才終結。當時每集(30分鐘)的製作費是1.5萬美金,主要演員每集的片酬是200美金——為了省預算,他們在劇中幾乎不換衣服。這個電視劇還有個特別腦殘的bug:每當歹徒向超人開槍,他都會若無其事地露出蜜汁微笑,但是有一次歹徒打光了子彈,把槍砸向他,他卻躲開了——演員知道子彈是特效,空槍砸著才疼啊。
到了60年代,超人的好搭檔蝙蝠俠再度接棒。
首先是一部電視劇,拍了三季,一共120集,每集25分鐘。跟我們的固有印象不同,這部《蝙蝠俠》是個喜劇,獲得過三項艾美獎喜劇類提名。在進入打鬥情節的時候,它的畫面會彈出“Bam”、“Boom”之類的象聲詞,今天看來頗為雷人。而根據一項更雷人的統計,這些詞在劇中一共換過84個(快超過空姐的英語詞匯量了)。
儘管喜劇路線受到了死忠粉的強烈抗議,這部劇還是大受歡迎,反過來影響了原著。比如謎語人就是靠這個劇走紅,成為漫畫裡的重要反派。又比如在這個劇開播之前,漫畫裡的管家阿福已經死了,純粹因為知道他會是電視版的主角之一,作者才讓他在漫畫裡復活。
李小龍客串了三集《蝙蝠俠》電視劇,角色並不是羅賓,而是日本人加藤。
既然電視劇火了,20世紀福斯就在1966年7月推出電影版《蝙蝠俠》,延用劇版的演員陣容和搞笑風格,當然也包括那些雷人的象聲詞。它是唯一一部並非華納出品的蝙蝠俠電影,而且在迪士尼收購福斯之後,它也成了迪士尼擁有的唯一一部DC漫畫改編電影(暫時吧,迪士尼有什麽乾不出來)。
之所以20年間只剩這兩位好基友,原因在於當時也就他們還有人氣。受反戰浪潮影響,很多超級英雄被拋棄,代表美國精神、鼓勵青少年入伍的美國隊長首當其衝,好鬥的“拿摩”和“霹靂火”也接連倒霉,從讀者視野中消失。另外由於充斥色情、暴力、恐怖,漫畫在美國遭受口誅筆伐,甚至有心理學家提出:“和漫畫相比,希特勒只是一個新手。”負面輿論催生了漫畫道德規範委員會(CCA),所有漫畫都得接受審查。
只有印有CCA標簽的漫畫才允許“運輸”和“銷售”,這個標簽的要求非常嚴格。直到1971年《神奇蜘蛛人》和《綠燈俠/綠箭俠》引起廣泛關注,CCA才有所放鬆
在市場和監管的雙重打擊下,美漫迎來了漫長的黑暗時期,漫威幾乎關門,還是靠DC友情拉了一把,借出辦公室讓他們繼續創作。事實上在蝙蝠俠電視劇立項之後、播出之前,連蝙蝠俠漫畫的地位也岌岌可危,是電視劇的人氣讓它存活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