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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戶口的子女如何繼承農村父母的自建房?

關於宅基地不可繼承問題。根據我國《土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村的宅基地是村委分配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用來蓋房所用的建設用地。村民可以免費使用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權歸屬於村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所以,農村的宅基地對於城裡人是不可以繼承的,如果繼承人是農村的或者本村的,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請標準的,就可以申請獲得這塊宅基地。

關於房屋可繼承問題。只要房屋是合法的私人財產,個人有權對個人的財產按照自己意願進行處置。繼承人不管是農村裡的還是城市裡的,都依法享有繼承權。所以,房屋可以繼承。

那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呢?

所有領取有《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 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合法機構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2、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3、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產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兄弟姐妹因為繼承房屋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反目成仇。在碰到這樣的房屋權屬不明的情況下,在辦理繼承證時需要提交法院的調解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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