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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分析:副市長身兼46職背後的簡政放權

近日,一份江蘇省徐州市長官職務調整通知檔案引發輿論關注。檔案顯示,徐州市常務副市長王劍鋒被任命為46個長官小組或委員會的組長、主任等職務。

面對輿論,1月12日,徐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回應稱,王劍鋒任職的機構都是為提高協調效率、加快工作落實進度而成立的議事協調機構,這些機構都是臨時性的,不增加編制和經費,在達到期限或預定條件時即予以撤銷。在輿情擴散過程中,外界疑慮在於,雖說是臨時性機構,但“一個人的精力有限,一位常務副市長擔任46個小組組長是否合理”“一個市到底有多少議事協調機構”。人民網評文章指出,一個副市長就有這麽多議事協調機構的任職,那麽其他長官幹部呢,加起來恐怕也不是一個小數目。

不可否認,隨著現代社會不斷發展和公共事務複雜程度的增加,政府跨部門工作事務日益增多,這使得基於專業化分工的科層製面臨治理挑戰。有效應對跨界社會公共問題,組織體系內跨部門協同治理機制必不可少,這也是各國政府治理的通行做法。也正因此,各地成立由地方長官幹部牽頭的跨部門議事協調機構,有利於消除部門主義的弊端,注重政府間的整體性運作,增強協調力和執行力。不過,凡事皆要有個度,地方議事協調機構如果數量過多,也存在一定的外部效應,容易浪費公共資源與滋生懶政作風。

為防止議事協調機構泛濫,2007年實施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規定: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隨後,國務院多次對各地清理議事協調機構作出部署,要求加大簡政放權的力度和效力。但在一些地方,這些法規和要求並未得到嚴格執行,不斷陷入“精簡膨脹再精簡”的怪圈。有些地方、部門甚至打著“深化改革”的名義,設定出五花八門的長官小組、協調小組、指揮部等。

新華社曾於2014年刊發專稿《全國一次性減少13萬餘個長官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指出,“協調機構”過多、過濫,令人瞠目的數據背後,是對“機構法定”原則淡漠。打著“協同作戰”的牌子,掛著“一把手”的旗子,喊著“減少層級、提高效率”的號子,一些“長官小組”本意是為了就某項專門性的工作進行“協調”,卻在實際操作中,容易異化為公共權力的又一次“推諉”。據一些地方長官幹部網絡留言表示:“每天從這個會議室轉到那個會議室,連上廁所都帶小跑,有時一天下來都記不得開了多少會。”看來,遏製地方議事協調機構設定,可謂是黨政幹部和群眾的集體呼聲。

當前,地方正在加緊新一輪機構改革,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在此過程中,應加大力度進行“放管服”改革,科學設定政府職能,精簡政府機構和各類議事協調機構,該消化的內部消化,對符合撤銷條件的應堅決予以撤銷。同時,從長遠看,也應加強相關規定頒布,避免地方長官意志將議事機構設定“隨意化”。

裁減地方議事協調機構的同時,並不意味著“一刀切”。《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允許地方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在規定限額內因地製宜設定機構和配置職能。《人民日報》近日刊發《機構改革,種好地方“試驗田”》指出,因事設機構,任事委責,甚至將之前一些被“默認”為臨時性、議事性的機構常設化,體現了打破舊有條條框框的改革思路。可以說,政府職能轉變是個動態過程,地方議事協調機構的撤並或增設都需要因時製宜、因地製宜,不能一勞永逸。

進入新時代,必須在更深層次上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當下,“互聯網+”成為政府部門提高效率和提升公共服務水準的利器。各地要積極利用好互聯網最新技術,加強政府部門數據整合共享,打破部門之間的行政壁壘,通過智能手段實現內部橫向部門、縱向部門以及跨部門的有機協同,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建設人民滿意的高效政府。

(作者: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特約輿情分析師 盧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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