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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遭違法廣告拖累 對經銷商監管遇考

  遭違法廣告拖累 同仁堂對經銷商監管遇考

  閻俏如,曹學平

  電視藥品廣告被戴上“緊箍”後,網絡平台成了違法藥品廣告新的滋生土壤。

  在近期今日頭條廣告“二跳”事件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600085.SH,以下簡稱“同仁堂”)被牽涉其中。據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節目內容,違法廣告發布者在今日頭條首頁發布符合規定的同仁堂產品廣告,消費者點擊廣告後跳轉到的頁面開始播放違法、違規廣告內容,並引導消費者添加假冒同仁堂商標的微信號銷售產品。

  同仁堂客服對此回應,今日頭條上的廣告是個人行為,跟同仁堂沒有任何關係,同仁堂從未在其上發布任何廣告。同仁堂品牌也是違法廣告的受害者。

  不過,《中國經營報》記者發現,這些廣告發布者是如何拿到同仁堂相關產品經銷權仍是待解之謎。同仁堂方面對此也未向本報記者做出回應。

  同仁堂遭殃

  在這場風波中,同仁堂站在了受害者的位置。

  根據《經濟半小時》報導,今日頭條上的違法廣告發布者,先在首頁投放一則符合規定的廣告,但用戶點擊廣告後,會跳轉到其他頁面,該頁面或引導用戶添加銷售微信,或播放違法廣告內容。

  其中一則“同仁堂牌葛根山藥膠囊”廣告宣稱糖尿病能夠被輕鬆化解,並且廣告中利用所謂專家講解和治愈者的身份證照片作為宣傳。

  《廣告法》第十四條明文規定,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醫藥科研部門、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的內容。

  “同仁堂牌葛根山藥膠囊”是北京同仁堂興安盟中藥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安盟公司”)生產的保健品,興安盟公司是同仁堂間接控股的二級公司。

  同仁堂客服回應稱,該產品是保健品,不是藥品,不具備治療功效;今日頭條上的廣告是個人行為,跟同仁堂沒有任何關係,同仁堂從未在其上發布任何廣告。

  興安盟公司方面稱,在今日頭條上,一些號稱同仁堂官方的微信號通過“二跳”手法發布違法廣告,將保健品偽裝成藥品高價賣給消費者。

  興安盟公司品牌部經理尹文革證實,這些違法廣告的發布者第一次出售的同仁堂產品一定是真品,以此利用同仁堂品牌吸引消費者,之後可能陸續推薦其他無名廠家的產品。

  今日頭條3月30日回應:涉及違規廣告已被立即下線,相關廣告主账戶已被永久封停,並被列入誠信黑名單,涉及代理商已被永久終止一切合作。據悉,同仁堂相關產品已經暫停了生產和銷售,不再對外發貨。

  根據《經濟半小時》消息,在同仁堂調查過程中,先後有14個假冒同仁堂商標進行所謂降血糖虛假宣傳的微信號,公司對此逐一進行了舉報,有的被查封了,有的更改了圖示,而有的則顯示“投訴侵權未通過”。時隔不到一個月,又有13個新的假冒账號出現。目前,同仁堂為了保護自己的品牌,只得采取相關產品全面下架召回的無奈之舉。

  同仁堂2017年年報中稱,2017年公司品牌管理部門一方面運用法律手段打擊各類冒充同仁堂製假、售假的違法行為,成功處理十餘起假冒公司產品案件,有效維護品牌形象;另一方面按照同仁堂集團對全系統商標使用管理的要求,做好商標及字號授權工作,規範無形資產的使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投資管理部長期加強對下屬子公司的規範管理,確保子公司法人治理及內控建設與公司同步,督促其做實主業、實現長效增長。

  違法廣告屢遭通報

  實際上,同仁堂品牌的相關產品經常登上違法廣告黑榜,興安盟公司更是榜單“常客”。僅2017年至今,就有多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曝光同仁堂產品的違法廣告。

  2017年12月29日,江蘇省食藥監局發布官方公告,暫停銷售同仁堂牌葛根山藥膠囊,理由是未經審批;誇大保健食品功能;虛假宣傳、情節較為嚴重;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無獨有偶,今年1月22日,安徽省食藥監局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公告。將2017年3~4月份、5~7月份、9~10月份監測到的該省部分媒體刊播的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了公布。其中刊登在《新安晚報》,由北京同仁堂興安盟中藥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同仁堂牌葛根山藥膠囊的廣告和刊登在《安徽商報》的同仁堂牌固源膠囊廣告因誇大保健食品功效以及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而違規。

  今年3月,寧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近期寧夏發布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進行了公開曝光,並將違法廣告線索移送工商部門進行查處。消息稱,在寧夏某購物頻道多次播出的保健食品“同仁堂葛根山藥膠囊”廣告存在違規,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而事實上保健食品並不具備治病功能。同樣,該產品具備生產企業名稱和產品批準文號,並非三無產品,但其廣告不符合相關法規。

  同仁堂方面則認為,違法廣告是由相關媒體平台發布,由於消費者不明真相、不斷投訴,同仁堂才遭到個別省市工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局的查處,認為自己是為違法廣告“背鍋” 。

  尹文革稱:“最直接的結果,就是我們的同仁堂品牌造成了屢屢違規,雖然不是你做的,因為你被公示了,你違法了,因為違法廣告雖然不是我們打的,但是卻要替這些違法廣告去背鍋,或者承擔責任。”

  此前,同仁堂對此聲稱,同仁堂品牌違法廣告多次被曝光,皆是代理商私自所為。違法廣告第一次被曝光後,該公司對此是否采取了切實的應對措拖?這些廣告發布者是如何拿到同仁堂相關產品經銷權的?顯然,同仁堂對此問題難以回避。

責任編輯:關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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