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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藥業高管讀秒減持涉嫌違規 有三大疑點待解釋

  常山藥業高管讀秒減持涉嫌違規 有三大疑點待解釋 

  胥帥

  “1.4億中國人患有ED(勃起功能障礙,俗稱‘陽痿’),背後潛在市場達百億元級”……常山藥業因為在公告中披露了這組未經核實的數據,公司兩日股價漲幅超20%。然而,就在5月17日,常山藥業4位高管合計減持公司股票套現,金額高達8764萬元。巧合的是,5月18日,即公告發布的第3天,正是其中3位高管減持計劃到期前的最後一日。值得一提的是,一位高管甚至出現超額減持的情況。

  一方面,常山藥業“吹牛不上稅”,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從券商研報中隨意摘錄數據,為公司產品畫出“百億元”市場規模的美好藍圖。

  另一方面,借利好“東風”股價大漲之際,常山藥業的4名高管及親屬卻“讀秒”減持套現,一天之內賺得盆滿缽滿。那些看著利好買入,憧憬著百億元市場規模的散戶不禁感歎,這又是一出“老鄉別走”的戲碼。

  正義並未遲到,常山藥業因資訊披露涉嫌違反相關規定,日前深交所已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啟動違規處分程式,其中公司高管高樹華、丁建文、黃國盛在公司披露對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後的兩個交易日內減持,涉嫌違反相關規定。雖然對常山藥業高管的處罰已是板上釘釘,然而這一場吊詭的資本市場大戲背後,還有隱藏的謎題尚未浮出水面。

  第一大疑點,從上述高管的減持預披露時間和實際減持的時間來看,高樹華、丁建文、黃國盛3人具有高度的行為一致性。

  在2017年10月28日,丁建文、黃國勝、高樹華便同時披露減持計劃,3人的減持時間均為公告之日(2017年10月28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而5月18日則是3人減持計劃到期前的最後一日。巧合的是,從2月22日披露的高管減持股份進展來看,3人並未有任何減持行為。而更為巧合的是,3人均是在5月17日這一天“讀秒”減持。一位董事長、一位董事、一位副總經理,這3位常山藥業最“位高權重”的人,他們在減持一事上達成極高的默契,這不得不讓人心生疑竇。

  第二大疑點則是“龍虎榜”所透露的賣方數據。

  由於5月17日的股票交易情況達到上“龍虎榜”的條件,常山藥業的五大主力賣出席位也被公告天下。在這其中,就有3家賣方營業部來自石家莊市,而這個河北省省會城市恰好也是常山藥業的辦公所在地。這3家賣方營業部分別是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裕華路證券營業部、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體育南大街證券營業部。

  5月17日,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裕華路證券營業部、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體育南大街證券營業部分別賣出了7438.01萬元、3573.63萬元、2793.92萬元,合計賣出了1.38億元的股票。不難發現,相比常山藥業高管套現的8764萬元,龍虎榜上述3家的賣出總額實際上超出了50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5月16日,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裕華路證券營業部就已賣出了1353.68萬元的股票。那麽,在常山藥業上述高管減持的同一天,哪路神秘人士借由石家莊市的券商通道,拋售了市值達5000萬元的股票?

  第三大疑點則是公司副總經理黃國勝的減持數量已超出減持計劃披露的數量。

  黃國勝自己表示,意識到錯誤,會將超額減持部分的收益上繳公司。事實上,上市公司高管誤操作將收益上繳上市公司的案例並不新鮮。而這也暴露出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誰能監督並確保相關的投資收益已歸於上市公司,或者誰又能監督這部分投資收益不會“左手進右手出”,再經上市公司管道回流到高管腰包?

  然而上述疑點尚未查實,遵循“疑罪從無”的原則,我們無法判斷常山藥業高管是否具有主觀故意,精心設計出這一幕鬧劇。而這些疑點唯有交給監管部門調查,投資者們只得耐心等待水落石出。

  不過,常山藥業高管的違規減持行為的確是一個不容抵賴的事實。儘管最近幾年,監管部門已頒布多個涉及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的法律法規,包括修訂《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乾規定》等,然而相關“套路式減持”等違規減持行為依舊存在。歸根結底,資訊披露不完善、違法成本低是其中不可忽視的一大重要原因。譬如在今年3月,天奇股份實控人黃偉興違規減持4.47億元,最後罰款只有944萬元。

  根據《證券法》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資訊,或者所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而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違反以上規定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相比上千萬元、上億元的違規減持收益,幾十萬元的罰款實在是毛毛雨,很難對上市公司高管的違規減持行為起到震懾作用。如果能提高違法成本,重拳打擊,相信上市公司高管的違規減持行為也會越來越少。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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