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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一年的“人蝟奇案”

晚飯後散步,於小區草叢中發現一隻過路的小刺蝟,遂圍追堵截,終於將其逼到角落,卻又畏其全身覆了一層如假包換的軟蝟甲,不知如何擒拿,最後還是老婆大人找了兩塊塑料板,將它夾起,放進一個紙盒子裡,帶回家去。孩子們見了笑逐顏開,又蹦又跳,拍照之後我要放生,孩子們自然是依依不捨,老媽念叨刺蝟是“仙兒”,不能養,老爸卻覺得無所謂,一番爭論之後,為安全起見,還是將它帶到樓下,任其一走了之……回家後便動了個心思,寫寫古代筆記中的小刺蝟,考據一下此君的“仙氣兒”到底如何。

一、懷上“小刺蝟”怎麽辦?

清末,民間有所謂的“五大仙”之說,即五種古代家庭尤其是鄉居生活中最常見的小動物,分別是狐仙(狐狸)、黃仙(黃鼠狼)、白仙(刺蝟)、柳仙(蛇)、灰仙(老鼠),俗稱“狐黃白柳灰”。這其中,傳說最多的是狐仙,一部《閱微草堂筆記》,半本談鬼半本說狐;而刺蝟則最少,單部筆記中記載其詭事最多的要算《醉茶志怪》,粗略一數,也不過三則而已。

《閱微草堂筆記》

在這三則之中,刺蝟的面目分成兩種,一種是老者,作者李慶辰寫他家鄉一位書生,“春夜讀書,聞窗外簌簌葉響。視之,二蝟旋轉作風,入後院去。士隨之,轉過牆,化為二老叟,須發蒼然,身軀短矮,相顧而笑。士駭問其誰,忽失所在。”另一則亦是李慶辰寫自家事,“邑李氏家祠中,往往見怪異,守祠者夜見後院紅光熠耀如燔柴,疑其火也,亟覘之,一老蝟立墀下,高於三歲童子,口中喃喃作人語,其雙目放光類炬然”。

另一種面目則是翩翩少年郎,而那則故事也堪稱奇葩。有戶人家,兩口子很想要個孩子,但妻子就是懷不上。有一天,丈夫在鹹菜壇子後面抓到一隻白色的刺蝟,個頭兒有盆那麽大,覺得其十分怪異,想要將它殺掉,而妻子則苦苦勸他放生,丈夫悻悻地將刺蝟放了。當天夜裡,妻子躺在床上睡覺,於似夢非夢間,“見一少年入室,白面豐肌,褐衣寬袖,周身垂穗,累累然如蓑”,妻子想起身卻怎麽都起不來,那少年對她拱手道:“要不是你救我性命,恐怕現在我已經遭到毒手了,恩實身受,敢不竭銜環之報!”妻子問他是誰,少年自稱“白郎”,然後解履脫衣,上得床來,“婦欲撐拒,而肢體頑痹如瘺,任其快意而去。”全程丈夫只在旁邊昏睡,毫無察覺。

此後一段時間,白郎接長不短來到家中“報答”這婦人,半年過去,婦人懷孕了,“而腹中奇痛,如萬針攢刺,每一鼓動,則呼號欲死”。這時白郎又來,對婦人說:“你救我命的恩德,我已經報答了。”婦人說:“你這叫什麽報恩啊,居然讓我懷上一隻刺蝟,活活痛殺我也!”白郎悻悻含慍而去。

等到快要生產的時候,婦人已經痛不欲生,神志錯亂間,各種胡言亂語,丈夫嚇得不行,請來道士焚香設壇,作法除妖,“歘壇上風吹燭滅,幾案盡傾”,再看那婦人,已經氣絕身亡。

想想最近一段時期來各種給毒蛇放生的新聞,不知道那些恢復自由的毒蛇們會不會也給放生者們類似的“報恩”呢?

二、愛上“刺蝟女”怎麽辦?

晚清目錄學家、文學家邵懿辰曾作一《詠蝟》詩,把刺蝟的相貌、習性寫得很是有趣:“地散月清陰,有物魘在阪。大非豪豬獰,小異蛄斯蜿。厥名彚毛刺,腹似飲河鼴……巨軀鼓胮肚,弱足步蜷蹇。有或蹋其膚,圜轉自閑捆。剛毛拒持挈,縛取待縢緄。豎穎何怒張,挫芒就束捆……百蟲美儇利,笑爾形渾沌。屈前儕兔跧,內息類龜偃。居常穴土疏,出或蔽草尊。蠕動何闠陬,往往仆觸閫。徐趨劣免顛,庫伏稍得穩。畏人仍似鼠,警響輒蹜踠。嗛中病叟咳,虛室入聽宛。深秋霣苞栗,俛拾看欲混。蒼然背毛磔,如眾矢集盾。持滿悉外鄉,攢針銳棘菀……”

全詩讀下來,除去那些詰屈聱牙的字詞之外,想必讀者最忍俊不禁的就是“蠢蠢”、“渾沌”、“巨軀”、“弱足”之類的形容,總之是一副蠢萌蠢萌的樣子,與刺蝟留給我們的印象差相仿佛,可想而知,縱使成仙幻化,老叟猶可,白郎實難,而《夜譚隨錄》中竟使其變女,就無論如何也遮不過一個“醜”字了。

《夜譚隨錄》

有一年的秋收時節,昌邑豐收,“有列蘆棚於田間,令子弟夜宿其中,以防竊刈者,連棚十餘”。一個姓余的少年,因為年齡比其他的孩子稍微大一些,便獨住一棚。幾個晚上過去,這少年眼看著日漸瘠羸,“父兄怪而詰之,不吐實”,只好偷偷叮囑其他守麥的少年,夜裡盯著余某所住的蘆棚,看看會出什麽事。

這一天薄暮時分,少年們正聚在蘆棚邊嬉戲,有眼尖的,見一看上去蠢胖不堪的醜女人走進了余某的蘆棚,“諸童恐怖,奔告其家”。余家人一聽,立刻糾集了一大群鄉民,扛著鋤頭往蘆棚趕去,到時,“觀女人已出棚回西去,面色如瓦獸,巨口大目,蹀躞而行”。鄉民們呐喊著追了兩裡地,那醜女人“倉卒入亂草中,不復出”。鄉民們循著足跡追去,發現足跡消失在一個地洞口,那地洞“大如屋,黝然而黑,不知胡底”。鄉民們知道這是遇到精怪了,一番商量之後,撿來枯木柴禾在洞口,燒煙熏之。“有頃,一物突出,冒煙而奔。”鄉民們嚇得紛紛後退,那怪物跑了沒多遠,就倒在地上死掉了。

“眾漸集驗之,則一蝟死田間耳。”把它的皮剝掉張開,竟然有數寸厚,半畝地那麽大,渾身的刺“長二尺余,作殷紅色,割而分其肉,怪乃絕”。

三、變成了“人蝟”怎麽辦?

也許是刺蝟生性乖巧馴良的緣故,所以在古代筆記中縱使成精作怪,也為害不大,且易於擒拿。清代學者湯用中在《翼駉稗編》裡寫陽武縣有一小廟,裡面供奉的不知是哪路神靈的泥像,稍有得罪就會立遭災殃,“以故遠近敬禮”,不僅熔了金子給它做眼珠,還在身上包了一層銀衣。鄉間有個姓虞的無賴,賭博輸了,還不起欠账,就趁著夜色,披了件青蓑跑到小廟裡,把神像推倒,先挖金眼再扒銀衣,揚長而去。

《翼駉稗編》

第二天廟祝召集全村人集合到廟前,告訴他們昨晚發生的神像被“裸剝”的慘劇,村民驚恐萬狀,叩首不已,求問那個大逆不道的犯神者姓名,廟祝說:“睡夢中見一物,青而毛,比醒追之,已杳,不知為何類也。”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再說姓虞的,把金眼銀衣變賣之後,還清了欠債,繼續賭博,“不數月所負悉複”。萬般無奈之下,他又打上了小廟的主意,走到廟門口一看,裡面“燈燭輝煌,知為村人所陳牲醴”,就溜進去,找個隱蔽的地方藏起來,準備等夜深人靜時再行盜取。誰知等了沒多久,只見神龕中突然站起一隻刺蝟來,“長三尺余,據案人立”,把餐桌上的供品一頓狂吃猛喝,直撐得肚皮發鼓,頹然伏案。姓虞的明白了,在村子裡作威作福、睚眥必報的正是這個家夥,上前就把它捉住,帶回家去,刺蝟精對姓虞的哀告:“咱倆素來無冤無仇,只要你放了我,當以千金為報。”姓虞的理都不理,直接將它扔進鍋裡煮了,從此村子裡再無異象。

其實這則筆電身就頗有異象,因為按照古代筆記的“規律”,明知對方是狐精蛇精老鼠精,還敢殺之的,除非自己身上有功名,是個達官顯宦,否則最後一定會倒霉,而姓虞的以一介無賴,下此狠手,居然無禍無災,只能說明古人編個故事,骨子裡都流露出欺軟怕硬,亦可看出刺蝟這個“仙兒”真的是沒什麽道行。

《觚剩》

真正可怕的,到底還是人。鈕琇所著《觚剩》一書,記載過康熙二十一年農歷七月河南祥符縣發生的一起奇案。當地有一個三教庵,“距城十餘裡,僻在荒野,鄰近並無居民”。有個姓王的外地書生途經此地,“孑身無伴,暑渴且甚”,就在三教庵中暫憩。庵僧給他沏了一杯茶,王生喝完,突然感到全身發麻,不能說話,“但兩目瞪視,形同木偶”。那庵僧用兩寸長的銀針從他的左手腕刺入,剛入針的時候還有些微微的疼痛,接著就人事不省了。庵僧遂扒光他的衣服,剃光他的頭髮,從腰部以上,前胸後背胳膊脖頸,密密地扎上數百根針,活生生做成了一個“人蝟”。然後把他裝進柳條筐裡,讓兩個小沙彌抬著,巡遊鄉裡,口稱佛號,說這是一個舍身化緣的僧人,“有能施銀錢者,為拔一針。”這一下子,聚集了一大批人,往柳條筐裡扔的銀子也越來越多。

正當庵僧和他的同夥們洋洋得意的時候,從圍觀的人群之中突然衝出一個人大喊道:“這個渾身扎滿針的僧人乃是我的表弟王生啊!他什麽時候出家了?!”一見被家屬撞見,庵僧拔腿便跑,奈何觀者如堵,走都走不脫,被人們擒住,押到縣衙裡,交出解藥,給王生灌下,他才緩緩甦醒過來,而身上的數百根針盡數拔去,少不得又要受一番死去活來的痛楚……

古代專有一類名曰“采生折割”的犯罪,就是把拐來的孩子禍害殘疾了,再讓其沿街乞討,而把成年人做成“人蝟”來騙取錢財,在筆者讀過的古代筆記中,這是絕無僅有的一篇。掩卷細思,不禁想起近年來那些對幼稚園孩子施以針扎的管教們(這裡就不用“老師”這個值得尊敬的詞匯稱呼他們了,他們不配)——隻不過庵僧是先交錢再拔針,管教是先交錢再扎針,相較之下,竟是前者更厚道些。

(作者系推理小說作家)

責任編輯: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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