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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集團高管大調整:李保芳不再兼任總經理,多名副總更迭

茅台集團高管陣容再度大調整。

7月2日,貴州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黨委有關領導到茅台宣布省委和省國資委黨委關於茅台集團公司幹部調整的任免決定和提名推薦建議。同日,按照相關程序,茅台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茅台酒股份公司董事長李保芳先後主持召開集團公司及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有關議案。

具體調整情況為:

李靜仁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代行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職責;

萬波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劉剛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李保芳不再擔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職務,不再代行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職責;

張德芹不再擔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

劉漢林不再擔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法律顧問職務;

何英姿不再擔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職務;

免去高守洪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

據悉,此前茅台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就有過一次調整,其中:

劉大能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段建樺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法律顧問。

值得一提的是,茅台集團7月1日剛剛公布了茅台集團董事長、總經理職權清單省定通知,明確了董事長和總經理職權清單。

7月1日,茅台集團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厘清公司治理體系的職權邊界,實現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製衡的法人治理結構,7月1日,集團公司2019年第二十一次黨委會審定了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清單和董事長、總經理職權清單,進一步優化了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的流程,明確了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職責,公司制度管理邁出重要步伐。

茅台的這份董事長、總經理的職權清單明確:董事長是集團公司經營活動和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的第一責任人。總經理主持集團公司的資產經營和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執行集團公司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融資方案等。

可見的是,這次調整過後,現年55歲的李靜仁已身兼茅台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總經理職責等多項職務,儼然已成茅台二號人物。

這距離他2018年10月履新茅台集團還不到一年時間。

梳理李靜仁的簡歷可見,他籍貫浙江建德,1964年1月出生,1981年4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職業生涯的早期主要在貴州省的冶金系統度過。2002年7月,李靜仁調任貴州省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財務審計處處長,2016年9月晉升貴州省水庫和生態移民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直至2018年10月調任茅台集團。

在赴任茅台之前,李靜仁的職業履歷從未涉足酒水飲料行業。不過,他擁有多項專業資格,包括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全國企業法律顧問等。

而這次卸下茅台集團總經理一職的李保芳,2015年8月從貴州省經信委主任的任上調任茅台集團,出任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18年5月,茅台集團閃電換帥,時年61歲的袁仁國被拿下茅台集團董事長職務,李保芳正式接掌茅台,集黨委書記、董事長和總經理三職於一身,直至這次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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