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離婚冷靜期擬寫入民法典

  近年來,我國離婚率逐年上升,“閃離”現象增多,甚至一言不合就離婚。27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擬規定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草案規定,自婚姻登記機構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構撤回離婚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責任編輯:陳合群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