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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縣教育局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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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切實保障 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 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 2020 年中小學招生入 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20]5 號)、呂梁市教育局《關 於做好 2020 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呂教發 [2020]10 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則

1、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堅持“以縣為主,屬地管理” 原則。縣教育科技局嚴格按照“免試、就近、劃片”的辦法, 統籌管理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各學校具體組織實 施,實行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 批地統一管理。

2、按照相對就近,校際均衡原則科學劃定服務範圍,小 學入學按劃定的片區實行登記入學,初中一般採用對口直升 和多校劃片方式入學。

3、全縣公、民辦中小學嚴格按照縣教育科技局下達的招 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規模,不得隨意擴大班 額。

4、落實進城務工經商隨遷子女“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 為主”的政策。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 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落實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 人子女、警察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 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

5、嚴格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責任,按照法律規定 和有關要求建立適齡兒童工作台帳,認真落實聯保聯控工作 機制,學校與班級(教師)簽訂控輟保學目標管理責任狀, 明確責任,相互協作,齊抓共管防止學生流失。需加大控輟 保學工作的考核力度,將考核結果與班主任津貼、評優、評 模、職稱晉升、提拔任用等掛鉤。落實政府、學校、監護人 責任,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複學工作。

6、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 學學生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要加大學籍監管力度。嚴禁人 籍分離、空掛學籍等問題,對未在錄取學校就讀的,同時追 究“借讀”學校、錄取學校雙方責任。

招生對象

(一)小學:

1、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年滿 6 周 歲的嵐縣籍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2、其他符合相關入學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初中:

2020 年學籍在嵐縣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招生計劃

(一)小學:

1、公辦城區小學:

城區小學一年級計劃招 34 個班,每班控制在 45 人以內, 共 1530 名新生。其中城關小學、民覺學校、紅旗小學、濱 河小學、北村小學每校招收 6 個班,共計 1350 人;坡上小 學招收 4 個班,共 180 人。

2、民辦小學:

文秀中學、育才學校、新思維學校各招收 2 個班,共招 收 270 人;雙語學校、陽光小學各招收 1 個班,共招收 90 人。

3、公辦鄉鎮小學:

鄉鎮小學(包括教學點)招生計劃由鄉鎮中心校根據學 校服務範圍內適齡兒童人數設定規模軌製,新生人數不滿 45 人的只允許設置一個班。

(二)初中:

1、公辦初中:

城區初中七年級計劃招生 16 個班,育紅中學、實驗中 學各 6 各班,民覺學校 4 個班,每班控制在 50 人以內,共 招收 800 名新生。

2、民辦初中:

文秀中學、育才學校各招收2個班,共招收200人;遠志中學、新希望學校各招收4個班,共招收400人。

3、農村初中:

農村初中學校按生源範圍招生,新生人數不滿50人的只允許設置一個班。

入學批次

(一)城區小學

第一批:戶籍地址在學校範圍內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監護人房產證在學校服務範圍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和非嵐縣戶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非本縣戶籍適齡兒童。

第四批:城區購置合法房產居住,未取得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各批次所需提供的證件見附表 2。

(二)鄉鎮小學

鄉鎮中心校參照城區小學執行。

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嵐縣 2020 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平台” 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照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 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 由監護人自負。

時間安排

各校按照《嵐縣 2020 年義務教育階段小學適齡兒童招 生日程安排》確定招生工作安排,確保招生工作平安有序。

嵐縣教育科技局

2020年8月12日

來源:嵐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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