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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寫的八封“休妻”書:看完令人淚奔,讓人反思

在一起時看感情,分開時看德行。

席慕容說:“若不得不分離,也要好好地說再見,也要在心裡存著感激。”分手也要有風度,畢竟兩個人曾經相愛。

當愛情消逝後,余下的兩人如何收場?這是許多現代人面臨的難題。感情破裂本就不是件能輕鬆應對的事。但如何盡可能保留一點風度?以下這些唐代留下的“離婚協定書”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示!

唐代民風開放,《唐律·戶婚》中就規定:“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如果夫妻雙方都覺得彼此不能再一起生活下去,便可以協定離婚,《放妻書》就是雙方所簽訂的契約文書。1900年,敦煌出土了一批唐代文獻,其中有十幾封《放妻書》,展示出當時離婚協定書的基本格式。從新婚到分別再到互相祝福,文字優雅動人,感情溢於言表。

(注:以下各文中如有“”,特指缺字。)

第一道

蓋說夫婦之緣,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結誓幽遠。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年結緣,始配今生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妻則一言十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犬一處。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解析:由於妻子在生活中的瑣事造成丈夫的心懷不滿,兩人心難歸一意,但同樣出現美好的祝願和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的告別,可見這在當時差不多是一個格式。我們現在常說的“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正是出自此放妻書。

第二道

蓋聞人生一世,夫妻語讓為先。世代修因,見存眷屬。夫取妻意,妻取夫言。孝敬二親,事奉郎姑叔伯,新婦便得孝名,日日即見快歡。今則夫婦無良,便作五逆之意,不敬翁家,不敬夫主,不事六親眷屬,汙辱臬門,連累兄弟父母,前世修因不全,弟互各不和睦。今議相便分離。不別日日漸見貧窮,便見賣男牽女。今對兩家六親眷屬,團坐亭藤商量,當便相別分離。自別已後,願妻再嫁,富貴得高,夫主不再侵凌論理,一似如魚得水,任自波遊;馬如捋綱任山丘。願君不信前言者,山河為誓,日月證明。願君先者,男莫逢好婦,女莫奉好夫。

解析:這對夫妻離婚,則是因為妻子在禮節和孝道上做的不好導致的家庭矛盾,最後兩家人坐在一起商量,最後協定離婚,兩人分別後,就像水裡的魚一樣,重獲自由,天地任逍遙。

第三道

蓋聞夫婦之禮,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緣會。一從結契,要盡百年。如水如魚,同歡終日。生男滿十,並受公卿。生女柔容,溫和內外。六親歡美,遠近似父子之恩,九族邕怡,四時如不曾更改。奉上有謙恭之道,恤下無黨無偏。家饒不盡之財,妯娌稱長延之樂。何乃結為夫婦,不悅數年,六親聚而鹹怨,鄰裡見而含恨。酥乳之合,尚恐異流,貓鼠同窠,安能得久。二人違隔,大小不安。更若流連,家業破散,顛鐺損卻,至見宿活不殘。擎鍋策甕,便招困弊之苦。男饑耕種,衣結百穿。女寒績麻,怨心在內。夫若舉口,婦便生嗔。婦欲發言,夫則拾棒。相憎終日,甚時得見。飯飽衣全,意隔累年,五親何得團會。乾沙握合,永無此期。羊虎同心,一向陳話美詞。心不和合,當頭取辦。夫覓上封,千世同歡。婦娉毫宋,鴛鴦為伴。所要活業,任意分將。奴婢驅馳,幾不勒。兩供取穩,各自分離。更無期,一言致定。今諸兩家父母、六親眷屬,故勒手書,千萬永別。忽悠不照驗約,倚巷曲街,點眼濃眉,思尋舊事,便招解脫之罪。為留後憑,謹立。

第四道

蓋聞伉儷情深,夫婦語義重,幽懷合巹(jǐn)之歡,念同牢之樂。夫妻相對,恰似鴛鴦,雙飛並膝,花顏共坐,兩德之美,恩愛極重,二體一心。生同床枕於寢間,死同棺槨於墳下,三載結緣,則夫婦相和。三年有怨,則來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作為後代增嫉,緣業不遂,見此分離。聚會二親,以求一別,所有物色書之。相隔之後,更選重官雙職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韻之態。解怨舍結,更莫相談,千萬永辭,布施歡喜。三年衣糧,便獻柔儀。伏願娘子千秋萬歲。

解析:這篇大意講的是夫妻之間的閑雜吵碎,造成無法共同生活下去,主要是說妻子在生活中比較嘴碎抱怨瑣事之事較多,造成丈夫的厭煩。但在放妻書中,丈夫也對妻子有著美好的祝願,弄影庭前、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最後,對妻子的三年的衣糧供奉不會少,這就有點像撫養費的意思。

第五道

(前缺)從結契,要盡百年,如水如魚,同歡。生男滿十,並受公卿,生女柔容,溫和內外。六親環美,遠近似父子之情,九族邕怡,四時而不曾更改。奉上有謙恭之道,恤下無黨無。家饒不盡之財,妯婦稱延長之慶。何乃結為夫妻,六親聚而成怨,九族見而含恨。酥乳之合,尚恐異流,貓鼠同窠,安能見久。今對六親,各自取意,更不許言夫說婦。今婦一別,更選重官雙職之夫,隨情窈窕,美齊音樂,琴瑟合韻。伏願郎娘子千秋萬歲,布施歡喜。三年衣糧,便獻柔儀。

第六道

竊聞夫婦前緣,不同樹者,易結婚親。數年不累,如貓鼠相掙,家中不肯貞順。(夷)相各各別意。思量六親情歡,要二夫妻,立此之前對問。相看如禽獸之累,更便相逐不得。今見父娘諸眷屬等,以各自當投取散意,逐歡便得開之門。今日囗歡,及便得離別如雲,遂合散。諸囗再興清明曉囗,後更不得侵。逐情,今對六親放者,皆生歡喜。立此文書者,押指即為憑。

第七道

竊聞夫婦義重,如手足似乎難分,恩愛情心,同唇齒如不別。況且夫婦念同牢之樂,恰似鴛鴦雙飛,並勝花顏共坐,兩得之美。二體一心,生同床枕於寢間,死同棺槨於墳下。三載結緣,然則夫婦相對,今則兩自不和,似將難活,反目生嫌,作為後代憎嫉,緣樂不遂,見此分離。遂會六親,以俱一別。相隔之後,願妻娘子諫選高官之至,弄影寢前,美呈琴瑟合韻。解怨舍結,再莫相談,千萬永辭,布施歡喜。其兩家並惣意欲分別,惣不耳三年衣糧,自後更不許再來互相攪亂,自今已後,更不許相違,忽若論列夫婦之義者,便任將憑官斷,則知皂白。

解析:這篇說的可謂決絕,三年衣糧供後,兩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來打擾對方,各自過各自的生活,解怨舍結,再莫相談,千萬永辭,布施歡喜。

第八道

蓋聞夫天婦地,結因於三世之中。男陽女陰,納婚於六禮之下。理貴恩義深極,貪愛因濃性。生前相守抱白頭,死後要同於黃土。何期二情稱怨,互角憎多,無秦晉之同歡,有參辰之別恨。償了赤索,非系櫥蔭,莫同宿世怨家,今相遇會,只是二要互敵,不肯聚遂。家資須卻少多,家活漸漸存活不得。今親姻村老等,與妻阿孟對眾平論,判分離,別遣夫主富盈訖,自後夫則任娶賢失,同牢延不死之龍;妻則再嫁良媒,合巹契長生之奉。慮卻後志有攪擾,賢聖證之,但於萬劫千生,常處之趣。恐後無信,勒此文憑。略述爾由,用為驗約。

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縱使離散有千萬種理由,但念在曾經愛過且彼此相識一場,應多一份包容與最後的溫情,給彼此留下的美好祝願。相比古時的“棄妻”、“出妻”、“休妻”、“去妻”,現今的“離婚”、“撕逼”、“財產分割”等相形見絀。

一個“放”字,才是最好恰如其分,“這一世,緣分已盡,我還好,你也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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