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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曝違法大棚房:號稱300平僅13萬8 遠看是蔬菜棚

  只要13萬8,就能買300 ㎡豪宅?這樣的房子你敢買嗎...

  所謂的“大棚房”,就是打著建溫室大棚的旗號,卻在農業用地上建商品住房的一種違法用地行為。

  今年以來,多家媒體曝光了多起違法建設“大棚房”的事件,今年3月份,自然資源部還緊急部署了“大棚房”的專項整治工作。

  山西晉中:遠看是蔬菜大棚 近看是在售“建案”

  就在國家“三令五申”嚴打“大棚房”的背景下,記者在山西採訪時卻發現,竟然還有一些地方以生態休閑為名,對外銷售所謂“私家農莊”、“田園庭院”的“大棚房”。 

  在網上,記者搜索“大棚房”關鍵詞發現,一個位於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南胡村”的“大棚房”正在銷售中。

  銷售人員:這一期的紅色的A區、B區,都是交了全款,簽了合約的。 

  銷售人員介紹,整個項目佔地約2000多畝,目前已經開發的一期、二期項目基本成型,後續還會再追加,小區內水、電入戶,而且還有很多配套設施。

  銷售人員:目前有300、400、500、700平米的四種房。300平米的現在有特價房13萬8,套數不多。

  一個叫“豐沃農科”的建案,在它的公開資訊欄裡,卻自稱是榆次區北部旱恆萬畝設施蔬菜示範基地,公司+基地+農戶是項目的關鍵詞和亮點。

  通過無人機拍攝,可以看到,在一片農田之中,幾千畝的農業大棚整齊排列,如果不是親眼進來看看,根本看不出這裡正在逐步變成非農性質的休閑居住大棚。 

  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按照交房標準,開發商蓋好大棚,租戶收房後,可以在大棚裡邊隨意搭建自己的客廳、臥室等,但是,對於能否拆除罩在外面的大棚,銷售人員態度非常堅定。

  銷售人員:架子、整體的規格不能變,就是大體樣子不能變。這是通過審批的,是一個農用設施用地。

  記者注意到,蔬菜大棚由於層高不一樣,所以裡邊加裝的房子也不盡相同,在400平米、層高在3米的大棚裡,已經入住的業主裝修的大多是榻榻米和茶室。

  而700平米、層高在5米的大棚裡,工人司機正在裝修的卻是兩層的木屋,而大棚的後牆則是山西風格的窯洞。

  “大棚房”所佔土地原本是耕地

  為了求證此處“大棚房”的土地性質是否合規,記者按照銷售的指引來到不遠處的村莊,在外乘涼的村民給出的答案卻讓記者大吃一驚。

  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南胡村村民:那房子,你們買了將來有大麻煩。流轉給公司是蓋大棚的,現在卻蓋了房子,這裡原本是塊耕地。

  一位村民還帶記者看了他們的土地承包合約,明確指出,“大棚房”所佔的土地正是村民自己的耕地。

  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南胡村村民: 肯定是耕地,這個證是《集體土地農業用地使用證》,買那個是違法的。

  《集體土地農業用地使用證》上明確寫道,“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個人必須合理使用土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李蕊:這個“大棚房”目前佔用的土地性質是屬於農用地,然後在農用地上進行了違法建設,這個是可以證明的。 

  對於此類“大棚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七十六條規定:應退還被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築物應拆除,恢復土地原狀;違法破壞耕地情形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棚房”違法 拆你沒商量

  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始終是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絕不能有閃失。

  “大棚房”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在於利益驅動,開發者以較少的投入,通過改變大棚用途就能“坐地生金”;而購買者以較低的價格就能擁有一片土地。

  切實保護耕地,要有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同時也要提醒消費者,買這類違法違規建設的“大棚房”,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不僅無法獲得產權,而且房子面臨拆除,將會“錢房兩空”。 

  “小心“錢房兩空”!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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