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老婆舉報老公"拿藥品回扣"! 紀委介入藥品涉及多家A股公司

  5月23日,河南一女子舉報稱,其丈夫為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在職醫生,存在收受藥品回扣情況。

  曝光的回扣清單顯示,包括上市公司奧賽康(300361)在內的多家醫藥公司的藥品在列。

  據新京報報導,醫生本人否認了收回扣的說法。鄭州大學紀委工作人員劉培基回應稱,已介入調查。

  老婆舉報老公“拿藥品回扣”

  紀委介入

  事情是這樣的:

  5月23日,河南女子白雪(化名)稱,其丈夫季鋒為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放射介入科在職醫生,於2012年被該院作為人才引進,其間有收受醫藥代表回扣的行為。

  白雪稱,2016年一次偶然的機會,她在家中發現了丈夫收受回扣的清單,得知其長期收受醫藥代表回扣的情況。“每月下旬,醫藥代表統計好金額,把現金及藥品回扣清單裝進信封交給季鋒,一個月能達到一萬多元至兩萬多元。”

  白雪提供的結婚證書顯示,雙方確系夫妻關係,於2011年登記結婚。

  在其提供的一份“藥品回扣清單”上,記錄著多個名稱和數字。白雪解釋稱,清單中分別記錄著藥品名稱、病人病案號、病人姓名、醫生所在科室名稱、用藥數量,清單最後一列是季鋒的名字。白雪稱,此為2014年7月份或8月份的一份藥品回扣清單。

  此外,白雪還向記者展示了大量信封。其中一個黃色信封上寫著:“季老師:轉化糖:60×18=1080。”與該信封相似,另有多個信封封口處,均將藥品名稱標出並標出數字,還有“季老師”或季鋒的名字標明。

  對於自己舉報丈夫的動機,白雪稱,系因丈夫出軌並要求自己與其離婚,已將她訴至法院。“在我生病期間,他將我微信拉黑,不辭而別去了美國,2016年整整一年毫無音訊,回國後也不回家,而是直接起訴我離婚。”但這一說法未得到季鋒的證實。

  當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就“被舉報收受回扣”一事向季鋒本人核實,其接到電話對此事予以否認。隨後,記者再次發送短信向其了解情況,對方予以拒絕。記者從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放射介入科主任韓新巍處確認,季鋒確為該科室在職醫生。

  對於季鋒涉嫌收受醫藥代表回扣一事,鄭州大學紀委工作人員劉培基告訴記者,此事正在調查過程中。

  被爆回扣藥品的生產企業

  涉及多家上市公司

  白雪展示的藥品回扣清單和信封顯示,涉及返點回扣的藥品包括:蘭索拉唑(江蘇奧賽康)、雷貝拉唑(安斯菲)、轉化糖(英凡舒)、脂溶性維生素(河北智同)、果糖針(普利康)等。

  而這些藥品背後,涉及多家A股上市公司。

  其中,普利康的生產企業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153.SZ)為A股上市公司,是安徽省規模最大的醫藥企業,涉及生物藥、化學藥及中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豐原藥業自稱擁有多個國家級一、二類新藥品種,具有多項產品及生產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先後被中科院、科技部、安徽省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並榮獲中國“百姓放心藥品牌”。其2018年年報顯示,全年實現營收30.13億元,同比增長16.88%;歸母淨利潤6092.64萬元,同比下降6.77%。

  不過從最新交易情況可以看出,豐原藥業的成交非常清淡。5月24日成交總額僅1098萬元,換手率0.57%。目前其總市值僅19.42億元,股價報6.22元。

  生產蘭索拉唑的江蘇奧賽康,為北京奧賽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002755.SZ)的全資子公司。今年3月,奧賽康剛剛借殼東方金星上市成功。

  一年前,奧賽康擬借殼深市另一家公司大通燃氣(000593),但因雙方在核心條件上未談攏而落空。早在2012年,奧賽康就披露了招股書申報稿,隨後迎來一年多的暫停;之後在2014年重啟IPO且拿到證監會批文,卻因高溢價、高套現等各方質疑被迫叫停。

  資料顯示,奧賽康的主業為消化類、抗腫瘤類及其他藥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近日,江蘇奧賽康陷入專利訴爭,進軍慢病領域的重要產品沙格列汀片被阿斯利康有限公司起訴專利侵權,目前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

  自3月11日借殼上市以來,奧賽康股價當日大漲7.66%,一個月內漲至最高18.2元,近日一路下跌,目前報12.26元。

  另外兩種藥品——安斯菲和英凡舒的生產企業成都迪康藥業有限公司、上海長征富民金山製藥有限公司,背後也均為A股上市公司。

  其中,迪康藥業是四川藍光發展(600466)股份有限公司(600466.SH)直接持股91.41%的子公司;而上海長征富民金山製藥則由華潤雙鶴(600062)(600062.SH)100%控股。

  醫務人員收取藥品回扣存在犯罪風險

  醫生拿回扣、醫藥代表返點的情況並不罕見,有時反而被行業內當成理所應當的事。

  今年4月湖南經視的《經視觀察》欄目曝光了一則湖南常德多家醫院醫務人員收取藥品回扣的新聞。在視頻中,醫務人員“義正言辭”地向醫藥代表提出收取回扣的條件,涉及人員不僅有醫師和科室主任,院長也赫然在目。

  爆料人坦言,如果A藥品有5%的回扣,B藥品有近20%的回扣,醫生肯定會選擇第二種,並且還提及這類情況十分普遍,醫院裡多個科室均會參與其中,首先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腫瘤科,其次是呼吸科、消化科和中醫科。

  在新聞視頻中,常德市第二人民醫院中醫科一位副主任說:“你肯定要給醫生一部分返點的,之前是18個點,這個點不能再低了,只有中醫科我們幾位醫生開,量做不做的起來完全在於我們,回扣的幅度雖然較高,但是可以合作成薄利多銷的方式,這樣對彼此都有利”。

  同時,該副主任還提到,就常德某醫藥公司熱推的一款藥來講,雖然這個藥的價格相對較高,但只要公司肯讓出一部分利潤直接給我們醫生,他十分有信心把銷量做出來。

  收取藥品回扣存在犯罪風險,2008年“兩高”關於商業賄賂的司法解釋明確表明,“醫務人員利用開處方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銷售方財物,為醫藥產品銷售方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如果是院長等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收取回扣則將構成受賄罪。

  湖南天潤人合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曹鍇表示,如果醫務人員在藥品採購過程中收受回扣,可能已經違反刑法規定並構成受賄罪,如果醫生在開處方的過程中收受回扣,可能會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

  2018年8月,九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印發2018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提出規範藥品耗材產銷用行為,加強醫療服務監管,規範醫務人員行為;同時,推進醫藥代表備案管理,構建回扣治理體系,並依托糾風機制綜合施策。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中國基金報。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