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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16億 赫美集團面臨終止上市交易的風險

本版創意圖片/新京報記者 王遠征

曾幾輪買進賣出阿瑪尼、每克拉美、崇光百貨,專家認為其內部失控,資產不優,近期難以翻身

近些年,深圳赫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赫美集團”)的資本運作範疇跨越多個風口行業,包括每克拉美、阿瑪尼、崇光百貨、英雄互娛等。然而,經過買入、賣出、競購、賣殼,兜兜轉轉一圈後,似乎又回到了原點。

五月被“披星戴帽”,面臨終止上市交易的風險

五一前夕,逼近監管機構要求年報披露的“最終日”, 赫美集團終於公布2018年業績報告:期內集團營業收入為19.18億元,同比下降20.4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16.15億元,同比下降1221.45%;扣非淨利潤虧損19.06億元,同比下降2729.87%。

除了“虧損16億”的業績低谷外,這份年報較為顯眼之處為開篇的幾個“無法”:報告中,赫美集團的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竟然同時宣布“無法保證年報真實、準確、完整”。另外,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也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對此,深圳證券交易所自5月6日起對赫美集團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赫美集團”變更為“*ST赫美”。

操作後,若赫美集團2019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將自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之日起暫停上市。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如公司發生交易所規則規定的相應情形,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交易的風險。

“主業”幾經輪變,因終止收購崇光百貨虧損1.55億元

赫美集團原名浩寧達,主營電表業務,於2010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控股股東是漢橋機器廠。浩寧達從2013年開始進行多元擴張,於2014年9月完成收購每克拉美100%的股份。此後,為了更貼合業務發展趨勢,於2016年5月更名為“赫美集團”。

自2017年,赫美集團的資本運作便開始愈加密集。2017年下半年起,赫美集團先後宣布收購了上海歐藍與崇高百貨的股權。子公司深圳赫美商業公司也以支付8億現金的方式,收購臻喬時裝、彩虹深圳、盈彩拓展和彩虹珠海各80%的股權。

成立於2006年的臻喬時裝,在深圳、廣州等國內一線或省會城市從事阿瑪尼旗下的六個系列品牌的代理銷售業務;彩虹珠海從事范思哲旗下三個品牌的代理銷售業務;上海歐藍擁有數十家代理品牌專賣店。當年機構研報在進行個股分析時稱,這些收購若全部完成,可令赫美集團在國內奢侈品代理方面,掌握一定的話語權。

另外,與前幾起收購幾乎同期,赫美集團剝離了它彼時已被市場認同的“珠寶主業”——將每克拉美100%股權作價出售。而此前三年,每克拉美合計為赫美集團貢獻淨利潤超2億元;三年間,赫美集團的淨利潤共計3.12億元,由此可算出每克拉美的貢獻率高達近七成,堪稱“業績奶牛”。

而後不久的2018年1月8日,赫美集團對外宣布旗下子公司赫美商業會以不超過2.5億元的價格,收購尚品網90%的股份,稱要打通商品、品牌的線上落地渠道。當時,券商從這一系列的收購中分析認為,這說明赫美集團的主營業務已經從珠寶轉變為服裝和零售運營,還為它冠上“奢侈品代理第一股”的名號。但11月底,赫美集團卻把阿瑪尼品牌的部分存貨及固定資產“打包”,以2.1億元的價格賣給上海阿瑪尼。對此上市公司給出的解釋是阿瑪尼業務運營未達到預期效果,上海歐藍與臻喬時裝兩家子公司2018年前9個月的淨利潤合計虧損1846.95萬元。

而後,2019年1月元旦假期剛結束,赫美集團又宣布終止收購崇光百貨,且因這起收購遭遇終止的原因是赫美集團“無力支付剩餘款項”所致,赫美集團即便在“一無所獲”的情形下,也需要賠償對方損失1.55億元,而這筆虧損也被計入了2018年財報。

欲拓展輕奢品牌但仍困難重重

因連續收購以及公司被列為“老賴”所帶來的商譽危機等因素的影響,2018年以來,赫美集團的資金一直都處於較為緊張的狀態。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赫美集團的總資產和總負債分別為40.83億元和42.44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為-1.61億元,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僅為4327萬元。有跡象表明,自2018年下半年起,該集團就開始尋求一些資金注入方。

有機構關注到,在4月賣殼交易終止後,赫美集團和其控制人王磊曾向外界表達了想要“抓住消費升級機遇,積極拓展輕奢品牌”的新方向。但在赫美集團股吧的相關資訊下,為數不少的投資人都對赫美集團的這一新動向表態審慎,有一些情緒激動的網民還嘲諷這家公司“戲精上身”。

近期,有不少股民關注赫美集團高管在年報中“無法確保年報數據真實性”言論是否合規、可否追責的問題。對此,知名會計專家、《新理財》雜誌社社長兼總編輯馬靖昊向新京報記者指出,根據《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赫美集團三高管此前“不負責任的操作”,實際上已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另外,他還分析稱,依據2018年年報披露出來的相關信息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出非標審計報告中的說明來看,赫美集團時下的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處於失控狀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在年報中也指出,赫美集團2018年期內虧損嚴重,面臨較多訴訟及擔保事項,主要銀行账戶、所持子公司股權、多處房產、土地及設備被凍結,大量逾期未償還債務。以上情況均表明赫美集團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馬靖昊認為赫美集團時下資產著實難言優質,短期內想“憑借手上現有的牌翻身”,恐存在較大難度。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周紅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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