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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樓市監管升級:同幢新房每套均價差不宜超20%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2日電 針對部分區域商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漲幅較大的實際問題,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2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預(銷)售管理的通知》,從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銷售、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及加強商品住房項目銷售監管等方面,加快住房有效供應,保持住房價格平穩。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通知要求,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銷售。2020年8月1日起,申請預售的商品住房項目(含前期已辦過預售和首次辦理預售的項目),總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須一次性申請預售;總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但剔除地下室面積後不足30000平方米的,須一次性申請預售;總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請預售的,每期申請預售的建築面積須不少於30000平方米,尾期建築面積低於30000平方米的須一次性申請預售。

通知提出,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一次性或分期申請預售(或現售)的,須以幢(棟)為部門申報銷售價格,同一幢(棟)每套住宅均價相差幅度不宜超過20%。首期首次申報銷售價格的,每幢(棟)申報均價應不高於前三個月屬地鎮街(園區)同類型新建商品住房申報均價的10%(含);分期申報銷售價格的,每幢(棟)申報均價應不高於本項目對上一期同類型商品住房申報均價的5%(含)。

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實行精裝修交付的,住宅戶內精裝修工程每平方米造價原則上不超過2000元/平方米,超過以上標準的須提交第三方工程造價谘詢機構的評估報告,並在銷售現場向購房人進行公示,作為買賣雙方日後處理涉及住宅戶內精裝修標準及質量糾紛的參考依據。

加強商品住房項目銷售監管方面,通知提出一是加大力度打擊捂盤惜售行為。開發企業取得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後,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對於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達預售標準(或已具備現售條件)、無正當理由不申請辦理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的商品住房項目,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向開發企業發出《行政告知書》,督促其限期辦理預(現)售手續,否則將予以通報批評,預售建案項目預售款使用列入C級監管,新開工項目暫停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同時將相關情況抄送金融監管部門、有關貸款銀行,建議加強貸款管理。

二是嚴格規範商品住房認購行為。商品住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製,認購後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無真實有效的認購書及定金繳納證明材料的,開發企業不得以房屋已被認購為由不對外銷售。購房人認購商品住房後,未在約定時間內簽訂《建案買賣合約》的,認購應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應當公開銷售。住建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巡查檢查和聯合執法力度,對於未將全部準售房源對外公開銷售、通過簽訂虛假建案認購書等方式囤積房源、擾亂市場的違規行為及時開展調查,視情節采取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上簽約備案等措施。

近日,有著深圳“後花園”之稱的東莞因房價“猛漲”備受關注。

公開報導顯示,某房地產網站發布的《62城二手房冰山指數漲幅排名(157期)》,稱東莞4月第4周二手房價格19240元,5月第4周二手房價格19751元,月環比增長2.7%,漲幅首次超過深圳,並宣稱今年以來東莞房價猛漲,即將進入“3萬時代”。

對此,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東莞確實存在某些核心地段、熱門建案漲價較快的現象,而這些現象被各種網絡媒體“局部”放大。城市中心區和各鎮街,也存在冷熱不均現象。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供的二手住房網簽價格數據顯示,3月至5月,東莞二手房價格有兩個月環比負增長、一個月正增長。5月份二手房均價為每平方米16402元,比3月二手房均價每平方米16541元還略低一些,不過環比增長3.39%。(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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