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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國家就新版權法達成一致 谷歌面臨重創

騰訊科技訊 過去,谷歌等互聯網巨頭在歐洲引發了不計其數的網絡版權糾紛。歐盟正準備對已經有20多年歷史的版權法進行修改,將谷歌等網絡公司的監管納入進來。據外媒最新消息,周五,歐盟國家就下周與立法議員談判的共同立場達成一致,從而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

上個月,在歐盟國家未能彌合它們之間的分歧後,新版權法的談判陷入停滯,其中包括小公司是否應遵守這些規則。一些批評人士指出,歐盟成員國之間出現的分歧,根本原因是谷歌和其他公司進行的幕後遊說。

據外媒報導,來自28個歐盟國家的大使們進行了幾個小時的會談,一直持續到周五晚上,最終達成了共識,現在他們的立場必須與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和歐洲立法部門歐洲議會(European Council)的立場相一致。

歐盟委員會在兩年前就這一問題展開了辯論。該委員會表示,改革版權法將保護歐洲的文化遺產,並為大型互聯網公司和出版商、廣播電視公司和藝術家之間的競爭創造一個公平的環境。

歐盟數字首席執行官安德魯斯·安西普(AndrusAnSIP)表示,他希望能在下周二和周三的談判中達成最後的協定。

“很高興看到歐盟國家再次在版權改革問題上找到共同的聲。我希望下周能達成最後協定。”安西普在推特網站上表示:“歐洲人理應得到適合數字時代的版權規則:這對創造者、平台和普通互聯網用戶都有好處。”

歐洲雜誌媒體協會、歐洲報紙出版商協會、歐洲出版商理事會和歐洲新聞媒體歐洲協會等遊說團體對該協定表示歡迎,但表示應采取更多措施保護他們的權利。

他們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這仍將給新聞出版商帶來巨大的法律不確定性,因為它沒有足夠清晰地保護新聞聚合機構和搜索引擎對新聞內容的使用,這是一項權利的全部內容。”

新版權法提案第11條要求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 Corp)和其他互聯網公司向出版商支付展示新聞摘要和片段的費用,第13條要求YouTube和Instagram等在線影片平台安裝過濾軟體,以防止用戶上傳受版權保護的影視材料,這兩條曾經是爭議最大的。

歐盟國家還就下周與歐盟議員和歐盟委員會就被稱為“平台對企業(P2B)法”的規則進行的談判達成了一項聯合立場,新規則旨在限制谷歌和蘋果等掌握大型平台的公司的權力。

歐盟委員會於去年4月公布了這項擬議立法,旨在防止應用商店、搜索引擎、電子商務網站和酒店預訂網站的不公平商業行為,以確保科技公司與傳統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

亞馬遜電子商務平台、eBay、蘋果應用商店或Google Play、Facebook市場、Booking.com和leboncoin.fr都是該提議涵蓋的公司。

歷史上,谷歌公司的新聞聚合和新聞搜索業務在歐洲引發了大量的訴訟,媒體公司認為谷歌顯示部分內容和圖片,侵犯了版權。谷歌則認為自己的服務給新聞媒體網站帶去了更多訪問流量,谷歌並未直接獲得收益,並未構成侵權。

一月份谷歌方面表示,如果歐盟新的版權法生效,谷歌可能關閉在歐盟市場的新聞搜索和新聞聚合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谷歌、蘋果、Facebook、微軟在內,美國大量的科技公司和互聯網企業在歐盟遭遇了各種監管糾紛,包括版權保護、業務避稅、侵犯個人隱私、壟斷市場損害同行等。比如谷歌一家公司就遭到了歐盟委員會的三宗反壟斷調查,兩宗調查的裁決書已經開出了幾十億美元的罰單。(騰訊科技審校/承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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