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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數據造假風波:企業為何鋌而走險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機構 凱盛專家

  一則狂犬疫苗數據造假的消息掀起了輿論風暴。7月15日下午,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稱,其在對長春長生開展飛行檢查中發現,該企業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品質管理規範》行為。狂犬病的病死率接近100%,數據造假是否意味著品質問題?企業為何進行數據造假?我國“小而散”的疫苗生產模式有什麽弊端?

  假疫苗?不必驚慌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幾代研發人員的創新,我國狂犬疫苗生產技術已經相當成熟,甚至一些關鍵技術參數高於發達國家標準,相當數量的產品已經對外出口。狂犬疫苗是滅活全病毒疫苗,通過化學的方法滅活病毒,目前使用高效的β-丙內酯滅活劑替代傳統的甲醛,病毒滅活徹底,存在活病毒的風險極低。

  據稱長春長生疫苗造假是企業為了符合GMP條款,調整了產品數據。從產品本身來看,監管機構對品質嚴格監控,每批都要通過國家批簽發檢驗才能上市銷售,如果產品品質不合格,不會流入市場。因此,生產假疫苗危害公眾安全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有效性作為疫苗能否進入市場的關鍵品質控制因素,國際上對其效價指標有統一標準,無論國家監管機構還是企業都按標準方法檢定,與統一來源的標準品比對,因此疫苗批簽發放行時的有效性不會出問題。

  山東疫苗事件以後,國家對疫苗冷鏈運輸的監管非常嚴格,執行也很到位,各流通環節相互製約,誰也不願為違規的產品擔責,促使各方嚴格把控,避免差錯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冷鏈運輸中產品每個時刻,處於哪個地理位置,溫度多少都是有記錄可查的,如果溫度超限,系統就會自動報警。

  按照標準操作流程,收貨方必須查驗溫度記錄,如果某個時點數值超過規定值,就不會接收入庫,因為接收入庫就意味著違規,就要擔責任,甚至法律責任。

  監管與生產的矛盾

  疫苗生產數據造假有多種原因,個別情況是為了適應監管需要,投機取巧,在一定程度上受“監管所迫”。

  我國實行GMP標準(藥品生產品質管理規範),對於醫藥生產的方方面面的要求非常詳細。GMP起源於國外,它是由重大的藥物災難作為催生劑而誕生的,是一種極為精致的、嚴密的管理體系,有一套特有的思維邏輯,中國企業要落實好GMP,就要投入很大的管理成本教育每一位員工,事實上,很多企業還是形式上的GMP,監管機構怎麽說就機械地怎麽做,以滿足檢查專家要求為第一目標,還遠沒有把GMP當作有用的品質監控工具。

  具體來看,特定的歷史階段國產疫苗上市前研發不夠充分,工藝不夠規範,監管不夠細致,法規不夠健全,造成批準的工藝參數不夠細致,與實際執行的參數不匹配或相悖,監管部門對產品細節驟然嚴格把控,企業措手不及,“一個謊言要用一百個謊言來彌補”,存在一些數據不匹配的問題,責任在企業,管理機構也是需要反思的。監管步伐比較快,制度更新快,企業要付出巨大成本才能跟上節奏,由此的生存壓力迫使一些企業鋌而走險。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為了達標,需要進行產品數據調整,有些情況是技術迭代不及時,技術水準與標準提高不匹配,矛盾由此而爆發。

  事實上,我國沒採用GMP之前,也擁有一套本土的疫苗生產管理方案,對企業形成了規範的約束,保障了幾十年的疫苗安全用藥問題。

  事實上,由於中國醫藥監管步伐比較快,很多國外藥企也抱怨“不適應”。

  “小而散”生產模式的弊端

  監管步伐加快、加強,有些企業投機取巧是疫苗數據造假的原因之一,從產業角度來看,要歸於我國疫苗生產企業“小而散”的模式。

  從監管的角度,我國的疫苗管理制度完全與國際接軌,很多規定和條文都是直接翻譯自國外文本,因此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看,體系嚴謹不存在太大的問題;從執行的角度,監管部門非常專業,眼光獨到。

  與西方相比,我國制度層面不存在太大差距,但是疫苗企業小而散的生產模式“拖了後腿”。

  例如,某跨國疫苗公司的一個工廠,幾乎能夠生產全部的傳統疫苗。從品種規劃、管理設計到車間布局等方面非常專業。

  相比之下,我國擁有近四十家疫苗企業,很多企業只有一兩個品種,生產成本低,企業獲得超額利潤,一兩個品種就能養活一個大廠。例如,長春長生一半的營收來自狂犬疫苗收入。2017年公司銷售狂犬病疫苗304萬份,銷售額約為7.34億元,佔公司營業收入的47.7%。

  政府在價格方面的做法也是值得商榷的。政府過度考慮價格控制,某些地方政府要求投標企業提供周邊省份的得標價格作為參考,甚至要求不得高於周邊省份得標價,某種程度上迫使企業壓縮成本,再具體一些,企業會壓縮管理成本直至生產成本,這樣的思路引導下,容易催生短視的企業文化,有時會飲鴆止渴,研發力量投入有限,疫苗企業很難做大、做強。

  多年前,我國在疫苗領域有“六大所”布局,包括北京所、長春所、成都所、蘭州所、武漢所、上海所,不同地域布局、不同產品布局,奠定了我國疫苗產業基礎。但是,隨著生產和市場逐漸放開,疫苗供應由疾病控制需求導向演變為市場導向,背離了公共防疫的主旨,讓很多人發了財,他們在圈了錢之後開始圈產品,建立疫苗生產企業。細數現在出事的企業,大多屬於這類企業。

  疫苗作為一種非常重要的國家戰略資源,國家應該在這一領域控制生產,嚴格監管控制,形成良性競爭,提高民營企業準入門檻,讓疫苗企業回歸公共防疫的主旨,讓優秀的企業更具優勢,真正做大做強疫苗產業。

  本文作者為凱盛專家:高正倫博士,北京祥瑞生物製品有限公司品質受權人、副總經理,1995年進入疫苗領域,長期從事疫苗生產、品質和研發工作,是某上市手足口疫苗(EV71)的主要研發者。

  (本文作者介紹:凱盛專家是一家專注產業經濟的嚴肅內容供應商,由來自全球各地、各行各業的一線專家對行業熱點和前沿議題進行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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