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供將至,中石油推出天然氣價格新策略
來源:南方能源觀察
王境北
自上周開始,中石油在全國多地同時組織2018年天然氣購銷合約冬季補充協定的簽訂。此次簽訂的冬季補充協定,針對的是2018年11月到2019年3月合計5個月的天然氣購銷,這也一時間段也是俗稱的“保供”期。
6月26日,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發了《關於抓緊組織簽訂2018-2019年供暖季合約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抓緊與上遊供氣企業對接,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於6月底完成2018-2019年供暖季合約的簽訂工作。目前來看,簽訂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簽訂延遲的原因,據了解是因為各地步調不一,特別是北方形成價格共識難度較高,具體事宜仍在協商中。
供氣價格上漲
隨著補充協定的陸續簽訂,中石油2018-2019年冬春天然氣價格策略也逐漸明確。
今冬明春,中石油的保供策略仍是“嚴格執行合約”。中石油將用戶分為城市燃氣與其它直供用戶(電廠、工業用戶)。根據用戶類型的不同,價格策略也完全不同。
城市燃氣
據了解,中石油對城市燃氣用戶合約仍區分均衡量和調峰量。根據公式,調峰量=合約量—年度合約量/365*1.08*當月天數(調峰量計算出現負數時計為0)。扣除調峰量之後的氣量則為均衡量。在實際銷售運行中,用戶超出合約外的用氣量為額外量。
不同於今年3月底中石油組織簽訂的2018年年度天然氣購銷合約,此次補充協定將均衡量劃分得更為細致。
均衡量
此次,中石油將均衡量劃為居民氣和非居民氣兩部分,非居民氣量又分為管制資源與非管制資源兩部分。
居民量1
按照合約量與核定結算比例確定。居民氣量按照所在省份的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結算。(見今年5月2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 http://www.ndrc.gov.cn/zcfb/gfxwj/201805/t20180525_887218.html)
非居民用氣按照氣源類別上浮比例不同2
1)管制資源包括國產常規氣、進口管道氣,這兩類資源的氣價實行政府指導價。中石油提出管制資源的價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天然氣基準門站價上浮20%執行。
2)非管制資源(均衡量2),包括進口LNG、頁岩氣、煤製氣、煤層氣等價格放開的資源。
針對這些類別的氣量,中石油在全國不同區域的供應價格均有上浮,上浮幅度不一。 拒不完全統計:
東部:非管制資源不區分居民與非居民,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上浮38%。
西南:按照均衡量的非居民用氣量的約定比例計算,價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上浮27.06%。
南方:2019年1-3月,非管制資源均衡量按照國家基準門站價格上浮40%。
調峰量和額外量
中石油對調峰量和額外量在各地區的價格策略也有所不同。
東部:調峰氣量與額外氣量不區分居民和非居民氣價,均按照交易中心最近日最高成交價格執行(可采取掛牌交易或競價交易方式)。
西南:調峰氣量不區分用氣結構,價格按照國家基準門站價格上浮37%。額外氣量參照交易中心最近日最高成交價格執行。
南方:2019年1-3月其調峰量不區分用氣結構,價格按國家基準門站價格上浮40%。2019年1-3月額外氣量則參考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或者重慶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最近日最高成交價格執行。
直供用戶
不同於對城市燃氣用戶複雜的計價方式方法,中石油針對直供電廠和工業用戶,在全國範圍的定價基本一致:合約量內執行該省基準門站價上浮22.7%。
總體而言,中石油冬季補充協定采取合約內均衡量中的居民氣保量不漲價,均衡量中的管制氣限價保量,均衡量中的非管制氣高價保量,調峰氣量則保量不保價或者高價保量。合約外的氣量不保量也不保價。
未違背門站上浮不超過20%的規定
據某城市燃氣用戶粗略估算,今年冬季中石油的天然氣批發價格較去年上浮接近1倍。與此同時,和去年一樣,中石油與用戶簽訂的保供協定從11月20日提前到11月1日。
自2018年開年以來,各級政府和企業一起,圍繞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的建設做了大量準備工作。
中石油即將執行新的定價策略後,有企業反映,漲幅超過20%超過了國家制定的非居民門站上浮不超過20%的範圍。
這要根據氣源來區分分析。自2013年以來,國家相繼放開了進口液化天然氣(LNG)氣源價格和頁岩氣、煤層氣、煤製氣出廠價格、以及天然氣直供用戶、化肥用戶、儲氣設施服務價格,具體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並在合約中明確。因此,上述價格放開的氣量不受上浮20%上限的約束。
據悉,中石油在本次簽訂的補充協定中明確了,居民量資源構成包括但不限於國產常規氣、進口管道氣等銷售價格管制資源。調峰量資源構成包括但不限於地下儲氣庫氣量,進口LNG、頁岩氣、煤製氣、煤層氣等執行市場調節價格的資源。額外氣資源構成包括但不限於進口LNG等執行市場調節價格的資源。
不過市場對於中石油是否利用市場化手段去引導解決供需矛盾看法不一,爭議很大。市場顯示,今年的天然氣消費增速仍舊很大,中石油通過高價策略來擬製部分需求,冬季的保供壓力相對能弱化一些。目前仍未簽訂補充協定的,主要是一些冬季天然氣需求彈性較弱、價格承受力弱的北方省份。據了解,這些地方的用氣企業和政府對漲價的意見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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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萬露